饭后,秦岚心满意足地拉着陆老爷子去院子里溜达消食,嘴里还在回味着白天的精彩战况。
陆勇杰捧着茶缸,回书房看他的军事报纸去了。
厨房里,阮文正挽着袖子洗碗,陆璟珩也跟着挤了进来,非要帮忙。
结果就是“哐当”一声,一个搪瓷碗从他沾满泡沫的大手里滑了出去,在水池里弹了一下,幸好没碎。
“我来吧。”阮文瞥了他一眼,语气里听不出什么情绪。
“我我帮你冲。”陆璟珩有些手足无措,抢过阮文刚洗好的碗,打开水龙头,水流开得太大,溅了他自己一身,也溅了阮文半边袖子。
阮文默默地停下手里的动作,看着他。
陆璟珩的脸瞬间就红了,像是犯了错被抓包的小学生,手忙脚乱地关掉水,又去拿挂在墙上的毛巾,想给阮文擦擦。
“不用。”阮文侧身避开,自己拧了拧湿透的袖口,声音不大不小,“你再待下去,妈明天就没碗吃饭了。”
陆璟行拿着毛巾,僵在原地。
过了几秒,他才“哦”了一声,把毛巾挂回去,像只被赶出家门的落水狗,一步三回头地蹭出了厨房。
阮文看着他的背影,嘴角几不可见地弯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晚上,阮文回房看书,房门被轻轻敲响了。
“谁?”
“我。”陆璟珩的声音隔着门板,闷闷的,“妈煮了红枣水,让我给你送一碗。”
阮文开了门,陆璟珩端着个豁了口的白瓷碗,热气腾腾的,眼神却不敢跟她对视,一个劲儿地往她身后的书桌上瞟。
那里,柳条编的丑兔子正安静地待着。
阮文接过碗,没让他进屋,也没关门,就靠在门框上,慢慢喝着。
屋里没开大灯,只亮着一盏台灯,柔和的光晕将她和那只兔子都圈了进去。
陆璟珩看着那画面,心里那点别扭和局促,忽然就烟消云散了。
他觉得,那兔子虽然丑,但摆在那里,就是比百货大楼里任何一件商品都好看。
“那个”他终于鼓起勇气,开了口,“你把它捡回来了。”
阮文喝了口红枣水,温热的甜意滑入喉咙,她抬起眼帘,看了他一眼,“扔了可惜。”
“哦。”陆璟珩咧开嘴,傻笑起来,“是挺可惜的,我编了半天呢。”
“手艺不怎么样。”阮文又补了一句。
“”
陆璟珩的笑容僵在脸上。
阮文看着他那副吃瘪的样子,眼底终于漾开了一点真实的笑意,她喝完最后一口红枣水,把空碗递给他:“下次换个东西编,兔子不好看。”
陆璟珩愣愣地接过碗,脑子里反复回响着下次两个字,等他反应过来这句话里的深意时,阮文的房门已经“咔哒”一声,轻轻关上了。
他站在门口,抱着个破碗,一个人嘿嘿地乐了半天。
与陆家的温馨截然不同,孙兰兰此刻正是一片愁云惨雾。
霍国安回来了,他看着鼻青脸肿,头发被扯掉了一大块,衣服也脏兮兮的孙兰兰,脸色铁青。
“你又去哪儿丢人现眼了?”
“我没有!”孙兰兰捂着脸,哭得声嘶力竭,“是阮文!是她害我!她把我骗到黑瓦巷,让一群流氓欺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