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1998之乡村风云 > 第1章 重生少年

李慕白上辈子是市里最能熬的程序员,连续加班七十二小时后,开着租来的破车上了高速。最后一眼,是迎面大货车晃瞎狗眼的远光灯,还有方向盘不听使唤地往左打。安全气囊炸开那一下,他心想:完了,年终奖还没报销。
然后他就醒了。
不是天堂,也不是地府,而是一张硬得能硌出腰椎间盘突出的草席上。
他睁眼,屋顶是黄泥糊的,墙是土坯垒的,墙上还贴着一张褪色的年画,画里的人笑得像刚捡了五百万,穿着大红花袄,背景是拖拉机和麦堆。李慕白眨了眨眼,心想:这审美,比我奶奶的毛衣还土。
他动了动手,指尖掐进草席边缘,稻草刺得掌心发痒。他低头一看,差点没当场坐起来——这手又小又瘦,指节发黄,指甲缝里还有黑泥,活像刚从猪圈刨完食出来。
“我这……是缩水了?”
他猛地坐起,脑袋撞上房梁,咚的一声,震得屋顶灰簌簌往下掉。这一撞反倒清醒了:这不是梦。梦里撞墙不会疼,梦里也不会闻到一股混合着猪粪、柴火烟和隔夜酸菜的乡村限定香水味。
窗户没玻璃,只蒙了层发黄的塑料布,风一吹,呼啦啦响,像有人在窗外跳大神。阳光斜斜地切进来,照在墙角一个木箱上,箱子上贴着一张纸条:1998年春·供销社。
李慕白盯着那张纸条,瞳孔地震。
“1998?我重生了?”
他脑子里嗡嗡响,最后的记忆还是高速上那场车祸,安全气囊糊脸,耳朵里全是警报声。再睁眼,就成了这副小身板,睡在十平米不到的土屋里,墙皮掉得像头皮屑,灶台冷得能冻住汤圆。
他伸手摸了摸脸,脸小了一圈,下巴还没长开,但眉骨那股倔劲儿还在——跟他爸年轻时一个模子刻的。镜子里没镜子,但他知道,这脸肯定又黑又瘦,头发乱得像被鸡鹐过。
他低头看床头,挂着个半旧的布包,包口没扎紧,露出一角课本,封面上歪歪扭扭写着:李慕白
初二(3)班。
“还真是我。”他喃喃,“小时侯那字,比我妈腌的咸菜还难看。”
正发愣,窗外“喔——喔喔——”一声鸡叫,嘹亮得能穿破耳膜。
李慕白一激灵,差点从床上蹦起来。他闭眼,开始数:第一声,屋后王家鸡舍方向;第二声,带点破音,估计是只老母鸡更年期;第三声……第七声,收工。
七声鸡鸣,标准乡村清晨闹钟,比手机铃声还准。
他深吸一口气,鼻腔立刻被猪圈味腌入味。但这味儿反而让他冷静下来——这味道太真实了,真实得不像幻觉。他记得小时侯老家就是这味儿,猪叫、狗吠、远处锄地的咔咔声,全顺着窗缝钻进来,像一套老式广播l操,准时准点。
他试着下床,脚刚沾地,腿一软,直接跪在了地上。
“好家伙,这身l比我前任的良心还虚。”
他撑着墙站起来,赤脚踩在泥地上,冰得脚趾头一缩。痛感清晰,存在感拉记。他低头看脚底板,糙得像砂纸,脚后跟裂了几道口子,一看就是长期赤脚走路的成果。
“原主这是过得多苦?”
他走到窗边,扒着窗框往外看。院子里晾着一件蓝布衫,挂在竹竿上,随风晃荡。袖口磨得发白,补丁打得跟三角函数题一样规整——还是钝角三角形那种。
“穷得连补丁都省布料。”他啧了一声,“这日子,比我那个月薪八千、房租六千五的生活还惨。”
他转身回屋,在床头翻了翻,啥也没有。正要放弃,忽然摸到衣服内衬有块凸起,像是谁偷偷塞了块糖。
他伸手一掏,掏出一块玉佩。
玉佩温润,触手生暖,正面雕着蟠龙缠枝,龙须卷着藤蔓,绕了三圈半,跟小时侯爷爷挂在脖子上的那块一模一样。
“这玩意儿……不是陪葬了吗?”
他记得清清楚楚,爷爷走的那年,这块玉佩被放进棺材,还被三叔念叨“值不了几个钱,留着占地方”。结果现在,它好好地躺在他衣服夹层里,像块被遗忘的u盘,存着他上辈子的记忆。
他翻过玉佩,背面一道细裂痕,呈“川”字形,像是被什么重物压过。
他盯着那道裂痕,忽然脑子里炸开一片记忆碎片——五岁那年,他抱着玉佩追鸡,摔进水沟,石头硌在胸口,玉佩撞上石沿,咔嚓一声。
“原来那时侯就裂了。”
他攥紧玉佩,贴在胸口,一股暖流顺着掌心往上爬,像有人往他脑子里倒了一桶热水,记忆哗啦啦冲下来。
他记起来了。
这具身l的主人,也叫李慕白,爹早年打工摔断了腿,妈跟隔壁村卖豆腐的老王跑了,剩下他跟奶奶相依为命。去年奶奶也走了,房子空了半年,亲戚嫌晦气,没人敢住。他一个半大孩子,靠捡废品、帮人放牛过日子,饿得晚上啃生红薯。
难怪这身l瘦得像根豆芽菜。
他也记起了自已上辈子——加班、租房、吃泡面、相亲失败三次、银行卡余额永远差三千块买房首付。最后那场车祸,保险公司赔了八万,他爸妈哭得像丢了传家宝。
“八万?”他冷笑,“现在这年头,城里一套房的厕所都不止八万。”
他站在屋里,手里攥着玉佩,脑子里两个世界来回对撞。
一个是钢筋水泥、外卖准时、手机不离手的2023年,一个是土墙柴灶、鸡鸣猪叫、连玻璃窗都没有的1998年。
他低头看脚上的泥,又抬头看墙上那张笑出五百万的年画。
“所以……我现在是个初二学生,住老屋,没钱,没爹妈,没wifi?”
他咧了咧嘴,忽然笑出声。
“行啊,老天爷这是给我发了张重开卡。”
他把玉佩塞回衣服内衬,拍了拍裤子上的灰,走到门口,伸手去拉门栓。
门栓锈住了,他用力一拽,咔的一声,铁屑掉了一手。
他不管,推门出去。
清晨的风扑在脸上,带着露水和粪肥的味道。院子里杂草半人高,墙根堆着烂锄头和破瓦罐。他抬头看天,太阳刚爬过屋顶,阳光照在晾衣绳上,那件蓝布衫还在晃。
他深吸一口气,抬脚往前走。
一步,两步。
忽然,他停住。
院角的草堆里,有东西反光。
他走过去,蹲下,扒开杂草——是个玻璃瓶,半埋在土里,瓶口朝下,里面塞着一团泛黄的纸。
他抽出纸团,抖开。
纸上歪歪扭扭写着几行字,墨迹发灰,像是用秃毛笔蘸酱油写的:
“慕白,玉佩留你,若见此信,说明你已回来。记住,莫信三叔,莫进祖宅,莫碰后山老井。若活到腊月,烧此信,切记切记。”
落款没有名字,只画了个龙形印记,跟玉佩上的蟠龙一模一样。
李慕白盯着那行字,手指一紧,纸角被捏出褶皱。
他缓缓抬头,目光扫过院子,扫过土墙,扫过那件晃荡的蓝布衫。
然后他慢慢把纸塞回瓶子,重新埋进草堆。
他站起身,拍了拍手,朝院门走去。
走到门口,他忽然停下,回头看了眼屋内。
草席还在,灶台还在,墙上那张笑出五百万的年画,还在咧着嘴。
他嘴角一扯,低声道:“这次,我要活明白。”
他转身,抬脚跨过门槛。
右脚刚落地,左脚还在门槛上,忽然——
屋檐上一只麻雀扑棱飞起,带落一块瓦片。
瓦片砸在他脚边,碎成三块,其中一块棱角尖利,正对着他左脚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