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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再尝试唤醒他。
七天的记忆,够了。
我接手了傅氏集团。
凌辰霄站在我身后,眼神空洞地注视前方。
“苏小姐,恭喜您成为傅氏集团最大股东。”律师的笑容谄媚。
我没有回应。
权力这种东西,来得太容易反而让人觉得荒谬。
三个月后,我站在董事会议室里。
二十多个股东坐在长桌两侧,每个人脸上都写着不服。
“各位,从今天开始,傅氏集团将全面转型。”
我翻开文件,“投资苗药研究基地,成立慈善基金会。”
“苏小姐,这样大的决策,是不是应该经过董事会表决?”一个秃头老男人站起来。
我抬眼看他。
凌辰霄瞬间移动到他身后,冰冷的目光锁定他的后颈。
那人脸色瞬间苍白,重新坐下。
“还有异议吗?”
整个会议室鸦雀无声。
我成了商界新的女王。
媒体称我为“慈善女神”,“苗疆公主”。
我用凌辰霄的钱,建立了国内最大的苗药研究基地。
那些曾经被遗忘的古方,重新焕发生机。
我的族人不再贫困,孩子们都能上学。
慈善基金会每年帮助数万名贫困儿童。
我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权力、财富和安全感。
任何商业聚会上,我出现的地方就是焦点。
凌辰霄永远站在我身后三步的位置,黑色西装,面无表情。
“苏总,您的保镖真是让人印象深刻。”有人试图搭话。
我端起香槟,浅笑:“他很称职。”
称职的蛊奴。
称职的保镖。
称职的执行者。
夜深人静时,我坐在落地窗前。
城市灯火通明,我站在最高的位置俯瞰一切。
凌辰霄站在门口,等待我的指令。
我转过身看他。
那张脸还是那么英俊,可眼神死了。
我想起那七天,他握着我的手说:“让我记起了什么是爱。”
现在他不记得了。
永远不会记得了。
我赢了。
我赢了一切。
可是夜里,只感到无边的孤独。
“主人,需要我为您准备宵夜吗?”
他的声音平静。
我闭上眼。
“不用。你去休息吧。”
“是,主人。”
他转身离开。
脚步声消失在走廊里。
我独自坐在黑夜中,听着自己的心跳声。
五年后。
精神病院的电话在深夜响起。
“苏小姐,安念一死了。”
我放下手中的红酒,走到落地窗前。
“怎么死的?”
“用床单自尽。留下了一封信,指名要交给您。”
第二天,那封信躺在我的办公桌上。
纸张泛黄,上面用血写着同一句话,密密麻麻:
解除噬魂蛊的方法,是用施蛊者的心头血,与爱人的魂魄共祭圣林,同生共死。
我的手在颤抖。
不是因为恐惧,是因为愤怒。
这个疯女人,死了还要拖我下水。
她知道我不会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
知道我不会为了一个蛊奴去死。
可她错了。
我已经厌倦了。
我站起身,走向会议室门口。
凌辰霄站在那里。
“你愿意陪我一起死吗?”
话一出口,我自己都愣住了。
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波动,很快又归于平静。
“主人的意思是?”
我笑了。
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没什么。”
当晚,我站在傅氏大厦的顶楼。
风很大,吹乱了我的头发。
脚下是这座因我而改变的城市。
远方是连绵的青山,那里埋葬着我的过去。
凌辰霄为我披上大衣,动作轻柔。
“你后悔吗?”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
青山为证。
他用他的灵魂献祭,为我筑起了一座最坚固也最孤独的牢笼。
而我,是这座牢笼里永恒的女王。
也是永恒的囚徒。
我伸出手,轻抚他的脸颊。
冰冷如死人。
“凌辰霄。”我轻声唤他的名字。
“主人。”
我闭上眼睛。
安念一说得对。
解除噬魂蛊的方法,是同生共死。
可她不知道的是,有些牢笼,是自己选择的。
有些死亡,比活着更痛苦。
我松开手,转身走向电梯。
“走吧。”
他跟在我身后,脚步声空洞。
我们下了楼,钻进车里。
“回家。”
“是,主人。”
车子驶向我们的别墅。
路上我想,也许这就是我的宿命。
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得到一个不完整的他,然后在这种不完整中慢慢死去。
车窗外,城市的霓虹闪烁。
每一盏灯都见证着我的胜利。
也见证着我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