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南宫一脉这么多年被流放在外,虽然不必给那些披甲人为奴,但意识在边境苟且偷生。为了活下去,我们什么生意都做过,什么苦力也都出过。”
南宫治印象最深的,而是父亲带着自己上街去卖守护的灯笼的时候,旁边那个摊子的摊主训狗时的情景。
他是专门以卖狗为生的。
可是边境之初好狗不多,要想把这生意做成并非什么容易的事。
就只能去乡间野外寻那些野狗,回来之后慢慢训化。
野狗向来凶悍,因为它们自小流落在外,性情几乎与狼无异。
所以当时,那些野狗被关在笼子里,没有对着摊主呲嘴獠牙,反而会在他面前不由自主的垂下头去的情景,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后来慢慢的父亲和那个摊主混熟了,便询问了摊主其中关窍。
当时那情景南宫治记得很深。
摊主喝了一大碗的酒,红着脸对父亲说道。
“野狗之所以是野狗,因为它们天生生存于乡野之间。要与世间无数猛兽争夺口粮,若是不够凶悍,那只有活活饿死和被其他天敌咬死这两个结局。”
所以,若让这些野狗可以顿顿饱餐,它们还会像曾经游走于乡间野外的时候,那般凶悍吗?
不会的。
即便是野性难驯,时常会对着主人呲嘴獠牙,但也会有所收敛。
因为那些野狗慢慢的就会知道,自己做出什么样的姿态,露出什么样的表情会得到主人的宠爱,会从主人那里换取一顿饱餐。
“但是,如果那些野犬习惯了主人的投喂,难道不会再次露出本性来吗?”父亲问道。
摊主却笑着摇了摇头:“兄台可听说过一句话,叫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人是如此,换做畜生也是一样的。
诚然,因为它们没有人那般会克制自己,因为他们天生就是畜牲,所以会习惯性地露出自己的獠牙来。
可正因为它们这般天然的习性,才越是要故意饿着它们。
“待那些野狗习惯了日日饱餐之后,就断了粮食,让它们饿上几顿。最开始的时候,确实会野性重现。但只要时日一长,便是再蠢的畜生也能明白,自己何时该露出獠牙,何时该夹起尾巴讨好卖乖。”
若是有那种实在驯服不了的,便狠狠的揍上它们一顿。
一次不行就来两次,两次不行就来三次。
习惯了,被殴打的日子也无妨。因为只要人自己能狠下心来,自然会有无数的手段能用于对付它们。
拔牙也好,剁爪也好。
只要是能想到的,可以用于折磨它们的法子都可以派上用场。那场景虽然残忍,甚至堪比于宫廷中的慎刑司,乃至于比起刑部大牢里的惨烈情景,亦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也不可以有丝毫的心软。
待到发现还是有那种瞧不出个眉眼高低的。还是不肯乖乖收起爪牙的,那就干脆杀了,总归也是野狗,没有什么可值得惋惜的,没了这一批还有下一批。
且杀掉这些野狗的时候,一定要用最狠最惨烈的手段。
还要当着那些同伴的面。
杀鸡儆猴,自是如此。
而且作为训狗人要极为有耐性。
因为这根本就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所以训狗人需要花费很长很长的时间。
可能是几个月,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几年,甚至是十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