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他同样没有答题,而是用一种力透纸背、几乎要划破纸张的狂草,写了一篇激情四射的......檄文。
文章的标题是:《讨林贼檄》。
内容从我的祖宗十八代开始,一路问候到我未来的子孙万代。文中,我被形容成一个乱我文脉、惑乱圣听、哗众取宠、其心可诛的绝世奸贼。他甚至还引经据典,论证了我的考题,是导致天人失和,阴阳倒错的根源,声称我若不被千刀万剐,大梁朝不出三年,必有大灾。
通篇文章,文气充沛,逻辑自洽,骂得是酣畅淋漓,荡气回肠。
张承言看到这份卷子,气得差点当场心梗,指着卷子怒斥:狂悖!狂悖至极!此等狂徒,当即刻拿下,明正典刑!
我却看得津津有味,还不住地点头。
不错,不错。这文笔,犀利啊!有汉魏之风骨,骂人都骂得这么有气势。你看这排比,这对仗,层层递进,情绪饱满。不去当个御史,天天在朝堂上喷人,真是屈才了。
我拿起笔,在他的檄文标题旁边,悠然写道:
文笔犀利,逻辑感人。阁下之愤怒,吾已悉知。然,愤怒无法解决问题,正如阁下的檄文,无法为自己换来一个举人名额。建议:此文笔锋,颇有御史之风,若阁下能将此精力用于实务,他日或可为国之诤臣。可惜,本次考试,汝已出局。另,关于‘天人失和’,昨日京城天降甘霖,缓解旱情,钦天监已上表恭贺,望周知。
看着张承言那副你疯了的表情,我心情舒畅地将这份檄文也妥善收藏。
接下来,更是重量级。
一份卷子,展开后,没有策论,没有图画,没有檄文。
而是一篇......情意绵绵、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
故事讲述了一位名叫林郎的京城才子,与一位名叫翠花的青楼歌女之间,一段感人至深、跨越阶级、却被世俗所不容的爱情悲剧。文笔细腻,情感真挚,尤其是对女主角翠花的心理描写,简直是入木三分。故事的结尾,两人双双殉情,化作蝴蝶,升华了主题。
我一边看,一边啧啧称奇。
【好家伙,这哥们儿是把考场当《知音》杂志的投稿现场了啊!这故事编的,这情感烘托的,比我前世看过的那些霸道总裁文都带感。而且,主角还叫‘林郎’,这是在内涵我吗】
我强忍着笑意,提笔批注:
故事曲折,情感真挚。文笔细腻,尤善描摹儿女情长。然,科举非选情圣,朝堂不缺情种。阁下之才,若用于著书立说,或可成一代名家,然于国之实务,恐无半分裨益。建议:本文已阅,甚为感动。若有续集,可托人送至林府。另,‘林郎’与‘翠花’之名,略显俗套,建议改为‘霸道主考爱上我’,或更吸引读者。
当我将这份言情小说也扔进收藏箱时,整个阅卷堂的官员们,看我的眼神,已经从忌惮和恐惧,转变成了一种......看外星人般的茫然。
他们彻底无法理解我的脑回路了。
面对藐视朝纲的画作,我不怒反赞;面对指名道姓的檄文,我品评其文采;面对胡编乱造的爱情故事,我甚至还提出了修改意见。
我仿佛不是一个主考官,而是一个精神病院的院长,在饶有兴致地观摩病人们的各种行为艺术,并给予专业的点评。
这种极致的、荒诞的、超然物外的态度,让他们感到一种源于灵魂深处的无力感。
他们发现,自己所珍视的一切——规矩、体面、愤怒、尊严......在我的面前,都像是一个笑话。
我将他们赖以生存的精神世界,搅得天翻地覆,然后,还在废墟上,悠然地喝着茶,找着乐子。
唉,我放下笔,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今天的乐子,也找得差不多了。就是不知道,那份真正让我期待的‘惊喜’,什么时候才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