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元伯君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他没想到就连沈恪这个上门女婿,居然也如此腹黑!
他都说了沈天予和瑾之在一起,会祸及元家人了,沈恪居然还要张罗给二人订婚!
反了!
反了!
全反了!
元伯君胸口憋闷,上气不接下气。
他费力地冲在厨房的警卫喊:“叫,叫,医生!快!”
警卫正给他做流食,听到动静立马跑出来,迅速按床头的铃。
医生进来给元伯君紧急检查,帮他急救,戴上氧气罩后,劝他道:“领导,您这个身体,真的不能再操心了。脑梗的复发率很高,换了别人,像您这么操心生气,早复发了。您一直没复发,是您之前服用过特效药的原因。那个特效药成分,我们医疗团队正在研究,成分很特别。给您服药的小伙子,能帮我们联系一下吗?我们需要他的帮助,以便研究出对付脑梗的特效药,造福更多的脑梗患者。”
元伯君气得说不出话来。
连医生也反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存心跟他过不去!
他闭上眼睛不想搭理他!
如今他听到“沈天予”三个字就头疼!
一旁的警卫说:“沈公子是瑾之姑娘的前男友,我们领导有他的联系方式,您可以打电话联系他。不过他是玄门中人,性格孤高,不一定愿意配合。”
元伯君没想到连个小小的警卫,都敢反他!
谁让他多嘴的?
医生问:“玄门中人应该是道士门下吧?”
警卫回:“沈公子不束发,和我们正常人差不多,但是比普通人长得好看,走路带着仙气,总爱穿白衣服,行走速度非常快。那天就是他抱着我们领导,来医院抢救的。”
“那就差不多了。‘盛世和尚下山敛财,乱世道士下山救世’,道士仁心道骨,沈公子应该会同意。”
医生看向元伯君,“领导,您的手机能借我用一用吗?我抄一下沈公子的手机号。”
元伯君好面子。
即使非常不想给医生沈天予的手机号,但是也没法拒绝。
拒绝会显得他不够仁爱,不符合他的身份。
他极不情愿地嗯了一声。
医生拿起他的手机,用他的手指解了锁,抄走沈天予的手机号。
临走前叮嘱元伯君几句,让他不要生气,医生离开。
回到自己办公室,医生拨通沈天予的号码,极客气地说:“你好,沈公子,我是元伯君老领导的主治医生。那天太匆忙,没来得及联系你。根据老领导的血液检测样本,发现他病发前服用过一种护脑的特效药,能有效减缓脑梗后遗症。我们医院打算初步投入研发,你能配合我们吗?”
沈天予语气淡淡,“不是我不配合,里面很多中药材非常稀少,不能量产。你们改用化学药物代替,效果微乎其微。”
见他婉拒,医生只得另想办法。
挂断电话,沈天予戴着帽子和口罩在北斗村的路上行走。
元瑾之去村委上班了。
他去北边山上找药材。
万一元家人谁再出事,他好想办法救。
只要人不死都好说,万一真死个人,他和元瑾之这辈子再无可能。
奇怪。
刚分开一会儿功夫,他就有点想她了。
脑中又浮显出她雪白的上半身和光洁的双腿。
她赤裸的身体就像一把钥匙,撬开了他的春心。
但是吸引他的,又不单单是她美丽的身体,还有她撩人的情话,她的俏皮,她的生动,她美好的品质。
等他上山采了一堆药材回到宿舍,却看到院门口前站着个不速之客。
连骏。
沈天予俊逸眼眸极轻地瞥他一眼,道:“还剩最后一次。”
连骏微微一笑,“第一次是意外,第二次恐怕不是吧?”
沈天予唇角轻压,“救你三次,以后我不会再救。”
连骏意味深长道:“听说,你们玄门中人故意害人,会损修为。”
“你没死。”
那意思你没死,毫发无伤,算不上害。
连骏扬唇,“没想到沈公子这么腹黑,为救人,先害人。原以为你们修行之人品洁高尚,如玉如兰,没有任何污点。”
沈天予淡声道:“没想到你脸皮这么厚,原以为你自尊自爱,知廉耻。”
言外之意,你不知廉耻。
连骏一直以为他寡言少语,不会骂人,没想到他骂起人来,丝毫不输顾近舟那张嘴。
不愧是表兄弟。
连骏使出杀手锏,“元爷爷说你和瑾之并非正缘,你们强行在一起会祸家瑾之的亲人,何苦要致她于不仁不孝之地?”
沈天予面不改色,“彼此相爱,即正缘。我三次救瑾之亲人,两次救你,但凡你有点良心,早该离得远远的。”
连骏摊摊双手,“我奉元爷爷之命,来守护瑾之。”
沈天予懒得搭理他。
他门都没开,腿一抬,跨进院墙。
接着走到自来水管前,清洗药材。
洗完得将药材晾干,可是宿舍在施工,有灰尘,院中肯定不能晾晒。
他提着装药材的筐,身形一晃,上了房顶,远处有一个建国前的废弃水塔,高约二十多米。
寻常人上不去。
他双脚轻点地,身形翩翩上了水塔,将药材在筐中展开,在上面晾晒。
昨晚初留此地,只觉得这里处处不便。
只一天,他便适应了。
这里虽然多有不便,但是山上可以采到很多药材。
站在水塔上方俯视整个北斗村,最后在村委办公室定格,他喜欢的女人在那里上班。
他突然觉得这样的日子还不错。
她上班,他采药。
她去哪儿,他跟到哪儿。
至于前路未卜,至于正缘歪缘,去他的,他现在要和元瑾之过日子,过一天是一天。
哪怕以后因为种种原因,真走不下去,至少有这段美好的时光可以回忆。
他抬眸,观天象,今日无风无雨,可以放心晾晒药材。
他腿一抬,整个人从二十米高的水塔上落下去,接着原路返回宿舍。
连骏还在门口等元瑾之下班。
以前看到他,沈天予会有压力,会退出,可是如今不了。
他要和元瑾之在一起,待一天是一天。
他走到位于院中东边的小小厨房,进去洗米蒸饭。
蒸煮药材,他经常做,蒸米饭却是第一次。
从小师父疼他,只教他功夫,从来不让他做饭炒菜,后来他陪师父上山清修,也是师兄们在山下做好饭,给他们送到山上去。
不知米和水该放多少,他把米饭蒸成了稀饭。
元瑾之下班回来,拎了买好的饭菜,看到他蒸的米饭哭笑不得,这饭蒸得当稀饭喝太稠,当米饭吃,它又是稀的。
笑着笑着,眼泪突然流出来。
她爱的男人,从前高高在上,仙气飘飘,不食人间烟,不接地气。
如今却为了她,住到这偏僻简陋的北斗村,还洗手为她做稀饭。
她放下饭菜,从背后拥住他,将头埋到他后背上,声音微哽说:“天予哥。”
沈天予低嗯一声。
元瑾之道:“谢谢天予哥这么爱我。”
连骏立在小小的厨房外面,听得五味杂陈。
以前他一直坚定地想追到元瑾之,觉得只有他才能给她尘世的幸福,可是今天他有点儿动摇。
沈天予这种世家公子,被师父宠爱的玄门奇才,本该无拘无束,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居然能为元瑾之做到这种程度。
他转身走了。
走远了,他拨通元伯君的电话,对他说:“元爷爷,我今天看到了不一样的沈天予,我想回去好好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