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港圈最受宠小少爷结婚前夜。
假千金送来一碗莲子羹,祝我早生贵子。
我一口闷下,再次醒来却遍身吻痕躺在地下酒窖。
父母知道我婚前失贞,没追查凶手,而是极尽嫌弃:
“这婚事就不该落在你头上,明天你姐姐替你嫁了。”
“过几天,我让人送你去海岛。”
海岛。
是父亲专门处理死人的地方。
姐姐得意的目光刺破真相,我跪在地上求他们鉴定那碗羹。
一向维持体面的母亲却指责我是个疯狗:
“野东西还敢栽赃我从小宠到大的千金宝贝?”
父亲更是淡漠得没情绪:“就算是,那又如何?”
“社会血雨腥风,坏人多得是,自己技不如人就得认。”
好啊。
那你们技不如人,被我送去见阎王时,可得多夸夸我。
……
我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不是害怕,更不是恳求,而是担心父母发现我眼底滔天的杀意。
被父母认领回家前,我杀过三个人。
他们都要伤害我,别我送去见了阎王。
我第一次杀人,还很小。
酗酒家暴的养父,被我抱着同归于尽的心,推下了九楼。
他用椅子砸断我一根肋骨,我要他一条命。
这很公平。
吓疯了的养母在警察前指认我是凶手,让他们赶紧抓走我这个小畜生。
可惜那年我很小,瘦弱得像一根草。
警察明显更信我的说辞,是夫妻俩闹矛盾,养母误杀了养父。
于是,警察带走了养母,我成了没家的野孩子。
还是邻居奶奶心好,说要给我一个家。
她拿着风筝,说带我出去玩。
可一下楼,她却将我推入了一辆黑不见天日的面包车:
“山里老光棍就喜欢这种小女娃,能买个好价钱。”
我掏出身上的指甲刀刺瞎了司机的双眼,刺了整整四十八刀。
最后,抢了方向盘,送他上了西天。
失控的面包车撞向石墩,登时起火。
火光冲天,我笑容怎么也掩盖不了眼底深深的失落:
“奶奶,风筝着火了,我们放不了风筝了。”
我没有犹豫刺伤了邻居奶奶,跳车而逃。
我送了他们一场免费的火葬。
可惜却不能听到他们对我说谢谢了。
我牢牢记住了养母曾说过的,我亲生父母的所在地和名字。
港市,凌家。
从此,这便是我活下去的希望——
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所有人都说有娘的孩子是块宝。
我信了。
我咬着牙活到今天,却差点只活到今天。
所以,看养父从九楼坠落得那刻,我的心也倏然落了地。
养父母虐待我,养父醉酒,坠楼而死。
邻居奶奶把我绑上人贩子的面包车,被烧死。
绑我的人贩子司机,被我抢了方向盘。
这一年,我亲手送走了三条命。
我是个从地狱爬上来的恶女。
凌家,是我心中唯一那点美好。
所以,我花了十年抵达港市,只为了回到凌家,抓住仅有的美好。
这十年我反击了很多企图伤害我的人。
但,我金盆洗手,都留了他们一命。
因为我在私立小学捡瓶子的时候学会了一句话。
“人之初,性本善。”
凌家,应该就是这样一个和平温暖的净土。
我怕极了凌家嫌弃我手染鲜血,所以我决定之后都善良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