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消毒水的味道钻进鼻腔时,陈默猛地睁开眼。
白色天花板,挂着输液瓶的铁架,窗外是1998年的梧桐——树干比记忆里细了一半,叶子绿得发亮,在六月的风里簌簌作响。
他动了动手指,输液针头刺在手背的痛感清晰得不像话。床头柜上放着一个掉漆的搪瓷缸,底下压着张纸条,是护士的字迹:302床陈默,阑尾炎术后第二天,家属未联系上。
家属。
陈默的喉咙发紧,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他记得自己不是在医院,是在城郊的老房子里,守着林晚的遗像喝了半瓶农药。
她走的第三年,胃癌晚期,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最后弥留时拉着他的手说:陈默,要是有下辈子,别再遇见我了。
他当时哭得像个傻子,说不出话,只知道点头。可真到了她走后,才发现活着比死更难。
房贷没还完,她的病历本堆了半箱,衣柜里还挂着她没来得及穿的羊绒衫,他怎么也过不去那个坎。
没想到一睁眼,竟然回到了24岁。
这一年,他刚大学毕业,在设计院实习,住单位宿舍。林晚是同系的师妹,比他小两届,还在念大三。
他们是在系里的迎新晚会上认识的,他弹吉他,她唱《后来》,眼睛亮得像装了星星。
也是这一年夏天,他急性阑尾炎住院,林晚每天下课就往医院跑,给他带食堂的小米粥,用保温桶装着,怕凉了揣在怀里。就是那次住院,他跟她表了白,在病房外的梧桐树下,她红着脸点头,发梢还沾着阳光的温度。
前世的这个时候,他应该正盼着她来,心里像揣了只兔子。可现在,陈默盯着输液管里缓缓滴落的药水,只觉得心脏被一只冰冷的手攥住,疼得喘不过气。
他想起林晚最后躺在病床上的样子,化疗掉光了头发,笑起来嘴角会扯动皱纹里的药渍。她总说:陈默,我不后悔跟你结婚,就是觉得累。
累。
这个词像针一样扎进他心里。是啊,她太累了。刚结婚时他们挤在15平米的出租屋,冬天没有暖气,她冻得手脚生冻疮,却笑着说比宿舍暖和;他创业失败欠了债,她瞒着家里偷偷去做兼职,晚上回来还要给他煮面条;后来日子好点了,他应酬喝得酩酊大醉,回家就对她发脾气,嫌她菜做咸了,嫌她电话打得勤了……
他总以为还有时间补偿,却忘了人是会被磋磨耗尽的。
302床,该换药了。护士推门进来,打断了他的思绪。
陈默收回目光,声音哑得厉害:护士,我的手机能借我用一下吗
护士递过一个老式座机:只能打内线,外线得去楼下。
他拨了宿舍的电话,同屋的李哲接的:默子你醒了我正想找你呢,林晚师妹刚才还来电话,问你情况怎么样。
陈默握着听筒的手指收紧:跟她说……我没事,不用来了。
啊李哲愣了一下,人家特意问了好几次,你这……
就说我家里人来了,不方便。陈默打断他,语气硬得像石头。
挂了电话,他靠在床头,看着窗外的梧桐叶发呆。
林晚,这辈子,我听你的。
别再遇见了。
二
出院那天,陈默特意绕开了去学校的路。
前世林晚是踩着下课铃来的,穿一条浅蓝色的连衣裙,手里拎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她绣了一半的平安符。他记得自己当时还笑话她老土,她却认真地说:书上说这个能保平安。
现在想来,那些被他嗤之以鼻的笨拙心意,都是她捧出来的滚烫真心。
他回了宿舍,李哲正在收拾东西,见他回来赶紧迎上来:你可算回来了!林晚师妹昨天又来电话了,我按你说的搪塞过去了,不过她好像不太高兴。
陈默点点头,没说话,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他向单位申请了外派,去邻市的项目组,明天一早就走。
你疯了李哲瞪大眼睛,那项目组在山沟里,条件差得很,你实习刚转正,这时候走不是自毁前程吗
陈默叠着衣服的手顿了顿:我想换个环境。
他没说的是,他必须走。这座城市到处都是林晚的影子,图书馆靠窗的位置,食堂三号窗口,操场边的看台……只要待在这里,他怕自己忍不住又要走向她。
夜里,陈默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手机突然响了,是个陌生号码,他犹豫了一下接起来。
喂,是陈默师兄吗
女孩的声音带着点怯生生的试探,像羽毛轻轻扫过心尖。陈默的呼吸猛地一滞,握着手机的手开始发抖。
是林晚。
他记得这个号码,是她用了四年的校园卡,后来工作了还一直留着,直到病重时才注销。
我是。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
听说你出院了,没事了吧她的声音松了口气,我昨天去医院,护士说你家里人接你走了,我……
我挺好的。陈默打断她,指尖冰凉,还有事吗没事我先挂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传来她低低的声音:没事了,师兄你好好休息。
嗯。
他几乎是立刻挂断了电话,心脏在胸腔里狂跳,像是要挣脱出来。他靠在墙上,大口喘着气,眼眶烫得厉害。
他好像能看到电话那头的林晚,肯定是皱着眉,有点委屈,又有点不知所措。就像前世无数次被他冷落时那样,总是先低头的那个。
对不起啊,林晚。
这一世,就让我做那个狠心的人吧。
三
邻市的项目组确实偏僻,在半山腰的工地上搭了几排板房,夏天热得像蒸笼,冬天冷得像冰窖。陈默把所有精力都扑在工作上,画图、跑现场、盯进度,每天忙到倒头就睡,不给自己留一点胡思乱想的时间。
李哲偶尔会给他打电话,说学校的事。
陈默总是小心翼翼地问:林晚师妹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啊,拿了奖学金,还参加了辩论赛,听说好多人追呢。李哲的语气很轻松,对了,她前段时间还问起你,说你怎么突然走了,连个招呼都不打。
陈默握着电话,望着窗外的大山,山风卷着尘土吹过板房,发出呜呜的声响。
我太忙了,忘了。他说。
挂了电话,他从抽屉里翻出一张照片。是去年系里的合影,他站在后排,林晚在前排,扎着马尾,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他是后来才发现,她看镜头的时候,眼睛其实是往他这边瞟的。
他用指尖轻轻碰了碰照片上她的脸,低声说:这样挺好的。
没有他,她应该会有更轻松的人生吧。不用跟着他挤出租屋,不用为了柴米油盐精打细算,不用在深夜等他回家,不用……最后落得一身病。
项目做了两年,陈默成了技术骨干,被调回了总公司。回去那天,他特意选了凌晨的火车,想避开早高峰的人群。
走出火车站,晨光熹微,街道上行人寥寥。他站在路边等出租车,忽然看到对面的公交站台上,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林晚。
她好像长高了些,头发留长了,扎成一个低马尾,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牛仔裤,背着一个帆布包,手里拿着本考研词汇。
她在等公交,偶尔低头看看手表,阳光落在她脸上,绒毛都看得清清楚楚。
陈默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躲到了一棵行道树后面。
他看着她上了公交车,看着车子慢慢开走,直到再也看不见,才缓缓直起身。
胸口像是被掏空了一块,又酸又涩。
原来真的可以,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
四
回总公司后,陈默搬进了单位分配的单身公寓。离学校很远,离他们前世住过的出租屋也很远。
他很少再听到林晚的消息,偶尔从以前的同学那里得知,她考研成功了,还是本校的研究生,学的是她一直喜欢的现当代文学。
有人组织同学聚会,陈默找借口推脱了。他怕在聚会上遇见她,怕自己好不容易筑起的防线,会在看到她眼睛的那一刻彻底崩塌。
他开始学着自己做饭,学着整理房间,学着在周末去爬山、去图书馆,像一个真正的独居者那样生活。只是偶尔在超市看到打折的小米粥,会站在货架前愣很久。
林晚以前总说,他胃不好,要多喝小米粥养胃。
2002年冬天,陈默去参加一个行业论坛,在会场门口意外撞见了林晚。
她穿着一件驼色的大衣,化了淡妆,正和一个戴眼镜的男生说话,笑得很开心。那个男生他有点印象,是他们系的学霸,听说一直很喜欢林晚。
陈默的脚步顿住了,像被钉在原地。
林晚也看到了他,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
陈默师兄她先开了口,声音比以前成熟了些。
嗯。陈默点点头,目光落在她身边的男生身上。
这是我同学,张远。林晚介绍道,又对那个男生说,这是我以前的师兄,陈默。
张远笑着伸出手:久仰,常听林晚提起你,说你很厉害。
陈默握了握他的手,指尖冰凉:谬赞了。
气氛有点尴尬,林晚低下头,拨了拨耳边的头发:师兄也是来参加论坛的
嗯。
那……我们先进去了。
好。
看着他们并肩走进会场的背影,陈默站在原地,觉得眼睛有点涩。张远走的时候,很自然地帮林晚拂去了肩上的落叶,动作亲昵又坦荡。
真好啊。
陈默想。
有人能光明正大地对她好,有人能陪她走接下来的路,有人能让她笑得那么轻松。
这才是她该有的人生。
他转身离开了会场,没有进去。外面下起了小雪,落在脸上,冰凉刺骨。他呵出一口气,白雾很快消散在风里。
就到这里吧。
陈默对自己说。
五
再次听到林晚的消息,是在2004年的春天。
李哲给她打电话,语气带着点感慨:默子,林晚要结婚了,下周末,在咱们学校附近的酒店。
陈默正在画图,笔尖顿了一下,墨点落在图纸上,晕开一小片黑。
哦,知道了。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
你……要不要去看看李哲小心翼翼地问。
陈默沉默了几秒,摇了摇头:不了,项目太忙,走不开。
也是。李哲叹了口气,说起来,她嫁的还是张远,就是上次论坛那个男生,现在在大学当老师,挺般配的。
嗯,挺好的。
挂了电话,陈默盯着图纸上的墨点,看了很久。他拿出手机,翻到通讯录里那个早已尘封的号码,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拨出去。
他买了一份礼物,是一对银质的镯子,很简单的款式,他记得林晚以前在饰品店门口看过很久,说戴着好看。他没署名,让李哲帮忙带去。
婚礼那天,陈默给自己放了一天假。他没有去酒店,而是去了他们以前常去的那个公园。
春天的公园里,花开得正好,有很多情侣在散步,像极了前世的他们。他坐在长椅上,看着湖边一对新人在拍婚纱照,新娘笑得一脸幸福。
他想起自己跟林晚结婚的时候,什么仪式都没有,就领了个证,在出租屋里煮了两碗面条。她却笑得合不拢嘴,说:陈默,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那时候的他,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下去,以为只要努力赚钱,就能给她最好的生活。却忘了,她要的从来不是大房子和好车子,只是他能多陪她一会儿,只是他能对她温柔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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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响了,是李哲发来的照片。照片里,林晚穿着婚纱,头上戴着头纱,笑得眉眼弯弯。张远站在她身边,牵着她的手,眼神里满是宠溺。
陈默把照片存进手机。
他想,他会一直记得这个笑容。
六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又是十年。
陈默成了设计院的总工程师,买了一套不大不小的房子,装修成了林晚喜欢的简约风格,墙上挂着一幅向日葵的画,是他自己画的。
他还是一个人,偶尔会有同事给他介绍对象,他都婉言谢绝了。
不是不想,是没办法。心里装着一个人太久,就像刻在骨头上的印记,擦不掉了。
他听说林晚生了个女儿,叫念念,眼睛很像她,圆圆的,很有神。
听说张远对她很好,包揽了所有家务,不让她受一点委屈。听说他们在学校附近买了房子,离双方父母都近,周末经常一起去郊游。
这些消息,都是他从同学群里看到的,他从不说话,只是默默看着。
2014年冬天,陈默去医院体检,在走廊里遇见了张远。
他比以前胖了点,头发也稀疏了些,正抱着一个小女孩,手里拿着化验单,急匆匆地往前走。
你是……陈默张远也认出了他,愣了一下。
嗯。陈默点点头,目光落在他怀里的小女孩身上。小女孩扎着两个小辫子,正啃着手指,眼睛很大,确实很像林晚。
这是我女儿,念念。张远笑了笑,有点发烧,带她来看看。
嗯,小孩子容易生病。
你呢来看病
体检。
沉默了几秒,张远像是想起了什么,开口道:林晚经常提起你,说你很照顾她。
陈默的心猛地一跳,抬起头看着他。
张远笑了笑:她说大学的时候,你帮她搬过宿舍,帮她改过论文,还在她被欺负的时候替她出过头。她说你是个好人。
陈默的喉咙发紧,说不出话。他没想到,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她竟然还记得。
她……还好吗他低声问。
挺好的,就是最近有点忙,在学校带研究生。张远顿了顿,对了,下周末我们同学有个小聚,就在以前的老地方,你要不要来林晚也会去。
陈默犹豫了很久,摇了摇头:不了,最近有点忙。
好吧。张远也没勉强,那我们先走了,孩子还等着看医生。
好。
看着他们父女俩的背影,陈默站在原地,很久都没动。念念回头看了他一眼,冲他笑了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像极了林晚。
七
2018年的秋天,陈默去参加一个行业峰会,地点在林晚所在的城市。
会议结束后,他鬼使神差地去了他们学校。
十年过去,学校变化很大,新盖了很多楼,以前的旧操场也翻新了。他走到以前的宿舍楼楼下,那里种着几棵梧桐树,比记忆里粗了很多。
他站在树下,看着楼上的窗户,好像还能看到当年的林晚,穿着睡衣,趴在窗台上,朝他挥手。
陈默师兄!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陈默猛地转过身。
林晚就站在不远处,穿着一件灰色的风衣,头发已经有了些白丝,脸上也有了细纹,但眼睛还是那么亮。
她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脸上带着点惊讶,还有点局促。
好久不见。她先开了口,笑了笑。
好久不见。陈默点点头,心脏在胸腔里狂跳。
你怎么会在这里
来参加个会议,顺便过来看看。
哦。林晚低下头,拨了拨耳边的头发,我刚下课,准备回家。
嗯。
又是一阵沉默。风吹过梧桐叶,簌簌作响,像极了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
听说……你一直一个人林晚抬起头,看着他,眼神里带着点担忧。
陈默愣了一下,点了点头:习惯了。
林晚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你呢陈默问,还好吗
挺好的,念念都上初中了,懂事多了。提到女儿,她的脸上露出了温柔的笑意,张远去年评上了教授,我们打算明年换个大点的房子。
挺好的。陈默笑了笑,是真心的。
对了,林晚像是想起了什么,从包里拿出一张名片,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以后……有机会联系。
陈默接过名片,指尖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两人都像触电一样缩回了手。
名片上印着她的名字:林晚,XX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好。陈默把名片放进兜里,握得很紧。
那……我先走了。
好。
看着林晚转身离开的背影,陈默站在原地,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路的尽头,才缓缓拿出那张名片。
上面有她的电话号码,还有邮箱地址。
他没有存进手机,只是把名片小心翼翼地放进了钱包里,和那张泛黄的合影放在一起。
够了。
陈默想。
能再见到她,能知道她过得很好,就够了。
八
2023年,陈默退休了。
他卖掉了城里的房子,回到了老家的县城,买了一个带院子的小房子,种了些花花草草,像个普通的老头一样,每天遛弯、下棋、晒太阳。
他很少再想起林晚,不是忘了,而是把她放在了心底最深处,像一坛陈年的酒,偶尔想起,会有点涩,也有点甜。
有一天,他去邮局取杂志,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寄包裹。
是林晚。
她头发已经全白了,背也有点驼,但精神很好,正跟邮局的工作人员说着什么,声音还是那么温和。
陈默的脚步顿住了,远远地看着她。
她寄完包裹,转身要走,正好对上他的目光。
两人都愣住了。
过了几秒,林晚先笑了笑:陈默师兄。
嗯。陈默点点头,你怎么在这里
来看看我妈,她在这边养老。林晚说,你呢住在这里
嗯,退休了,回来住。
挺好的,这里空气好。
他们站在邮局门口,聊了几句家常,说说天气,说说物价,像两个普通的老朋友。
临走时,林晚看着他,忽然说:陈默师兄,谢谢你。
陈默愣了一下:谢我什么
谢谢你当年……林晚顿了顿,笑了笑,没什么,就是觉得,挺谢谢你的。
陈默也笑了:该说谢谢的是我。
谢谢她出现在他的生命里,谢谢她让他懂得了什么是爱,谢谢她过得那么好,让他可以安心。
林晚走了,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他一眼,挥了挥手。
陈默也挥了挥手。
阳光很好,落在地上,暖洋洋的。
他转身回了家,院子里的向日葵开得正艳,金灿灿的,像一片小太阳。
他想起很多年前,林晚说过,她最喜欢向日葵,因为它永远朝着光的方向。
是啊,人这一生,总会遇到很多人,经历很多事,有过遗憾,有过错过,但只要朝着光的方向走,就不会错。
他坐在院子里的摇椅上,闭上眼睛,阳光落在脸上,暖暖的。
好像又回到了1998年的那个夏天,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窗外的梧桐叶簌簌作响,林晚的声音带着点怯生生的试探,从电话那头传来:
喂,是陈默师兄吗
这一次,他没有挂断。
他笑着,轻声说:
我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