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尊走了,这个叫宋之凌的男人却留了下来。
简陋的城中村出租屋,我俩大眼瞪小眼,气氛怪诞。
我再次想起,刚把霍尊带回家的那段时间。
他伤得很重。
我整整半个月没出摊,日夜守在霍尊的身边。
陈婶劝我把人送回去,免得惹祸上身。
那是一条人命,我不忍心。
所有人都骂我傻。
傻吗?
我连路边捡回来的一条狗,都不忍心放弃,更何况是一条人命。
后来霍尊好了起来,但他总是不开心。
我换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却遭到嫌弃。
嫌弃我做的钵仔糕上不得台面,酸辣鸡脚恶心,钵钵鸡廉价。
我也不生气。
因为自从霍尊来了,别人就不敢欺负我了。
心情好的时候,他会陪我去夜市出摊。
小姑娘看到他会很高兴,把我的钵仔糕和鸡脚买光。
他会帮我拉小推车,会帮我吓退搞事的小混混。
可惜,他不会再回来了。
「宋……宋大哥,你晚上睡霍尊的房间可以吗?」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出租屋只有一室一厅,是整个城中村最便宜的。
宋之凌好看的眉头几乎拧成结。
「让我一个大男人睡房间,你睡沙发?」
我用力点头。
过去一年,都是这么过来的。
霍尊睡房间,我睡客厅沙发。
他嫌弃我原来的木板床太硬,我还给他买了床垫。
软乎着呢。
「我睡沙发,你睡房间。」
宋之凌不等我搭话,径直走到沙发躺下。
他长得很高,至少有一米八八以上。
蜷缩在沙发上,一双大长腿无处安放。
我想了想,去房间的衣柜翻出一套新衣服。
「这是我以前给霍尊买的,他嫌颜色不好看,没穿过。」
「如果不介意,送给你穿吧。」
宋之凌瞄了一眼,眉头再次皱起。
「谢谢。」
他不喜欢,却还是礼貌收下了。
不像霍尊,从头到尾都没跟我说过一句谢谢。
罢了,都过去了。
只要霍尊过得好,不枉我花光积蓄救他。
就这样,宋之凌在出租屋住了下来。
他看起来冷冰冰的,不爱说话,时刻紧绷着一张脸。
陈婶说,宋之凌长得好像电视里的蛊惑仔。
脾气又臭又硬的那种。
所有人都怕宋之凌,包括隔壁喜欢偷看我洗澡的老王。
可是我不怕他。
他人其实蛮好的。
早上我去批发市场买鸡脚,宋之凌一直陪着我。
他会帮我提东西。
挤公交车的时候,也会把我护在怀里,不让别人靠近。
之前为了给霍尊治病,我把积蓄都花光了。
那些钱,我原本想要找一个好的骨科医生看腿。
其实我不是天生瘸子。
十八岁那年,我拉着小推车去夜市出摊。
被闯红灯的小轿车撞到,才落下毛病。
陈婶说了,存够钱去省城的大医院,找最好的医生就能治好。
陈婶还说,当晚我应该问霍尊要钱,至少能把腿治好。
其实霍尊说得没错,我又瘸又蠢。
我不想霍尊误会,救他是为了钱。
「我帮你。」
宋之凌看到我在发呆,主动提出帮忙。
他虽然看起来冷冰冰的,眼里却有活。
自从他留下来以后,我变得轻松多了。
提东西,剥蒜,遛旺财,出摊。
家里的地板总是干干净净的,垃圾从不会过夜。
衣服叠得整整齐齐,被子就像豆腐块。
我做的饭,宋之凌吃得津津有味。
不像霍尊,每次都会嫌弃我做得太难吃。
一个月后,我用手机刷新闻的时候,看到了久违的霍尊。
他穿着昂贵的西装,牵着一个美女的手从车上走下来。
我的心揪了一下。
博主说,那是霍尊的未婚妻顾颜。
受万千宠爱在一身的京圈小公主。
顾颜的真的很漂亮,像洋娃娃一样。
她跟霍尊,男才女貌很是登对。
我真心替他们感到高兴。
「霍少和顾小姐,下半年会完婚。」
宋之凌突然说道。
我关了手机,埋头继续吃饭。
「挺好的,我祝福他们。」
从这一刻开始,我已经彻底把霍尊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