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想干啥?
咱家日子紧巴巴的,没想过让你赚钱,还花钱让你去学手艺,那不都是为你好?”
说起这个,李桂兰有些窝火。
家里四个孙子孙女,大孙跟大儿一样,话不多,老实肯干。
大孙女孝顺懂事,当时明明可以读高中考大学,为了减轻家里负担,坚持要读中专,参加工作以后更是把大半工资都寄回来,给家里还债。
小孙子虽然皮了些,但聪明会读书,考试从来都是第一名,上高中以后更厉害,比第二名高出好多分。
只沈萱,读书不成,干活也不成,还爱美爱俏,让人头大。
老太太把问题抛出去:“老大媳妇,你说说,这事儿咋办?”
家里二老都健在,但真正当家拿主意的,大多是儿媳妇江月舒。
江月舒是城里人,祖上富了几代,六五年因成分问题下放改造,来到了沈家所在的溪平村,同年就跟沈保平结婚了。
刚开始,李桂兰十分看不上这个资本家大小姐,成分不好,干活不行,娶回来简直要当祖宗供着。
可江月舒聪明,会做人,而且在生孩子这事儿上立了大功,凭一己之力改变了沈家平平无奇的基因,生的孩子好看又聪明。
慢慢的,她就成了无形之中的当家人
如果按照江月舒的性子,肯定要把沈萱拉去屋里训上几句。
可她才听说小女儿没有活过二十岁生日。
哪怕那是在梦里,她也觉得心疼。
“奶奶您别急,一会儿我跟小妹好好聊聊,看看她到底想做什么。”
在江月舒开口之前,沈薇抢先帮沈萱挡了一下。
沈萱顿时冲着姐姐挤眉弄眼的道谢。
这举动落在老太太眼里,又是一阵头疼
吃过饭,沈薇拎出个皮箱,给全家人发礼物。
“奶奶,这是我给您买的衣服,听说是羊城那边的新料子,穿身上老凉快了。”
“我都多大年纪了,还穿啥新衣服?你有这个闲钱,给自己多添些衣服。上次我去城里看那些姑娘穿的裙子,可好看了。”
话是这样说,但老太太接衣服的动作一点不慢,拿在身上比划着:“这颜色是不是有花哨了?”
这种问题,肯定要问江月舒。
江月舒笑着摇头:“妈,一点不花,这颜色衬得您气色好。”
“是吧?”李桂兰的嘴角几乎咧到耳后根,心里甜得跟喝了蜜一样,“咱大丫头眼光就是好啊,会挑衣服。”
沈薇又拿出其他东西,衣服、鞋子、烟、酒、花露水、痱子水、雪花膏,凡是她觉得家人用得上的,都买回来了。
大嫂邹二妮的礼物是所有礼物中最贵重的,一个金戒指,有接近四克。
“薇薇,这、这不行!”邹二妮捧着戒指的手几乎在发抖,“这太贵重了,你自己留着。”
沈薇直接把活口的戒指套在她手指上:“大嫂,送你就收着,这有什么不行的?”
上辈子,哥哥车祸之后,大嫂仔细照料了二十年,这份恩情,绝不是一个金戒指可以报答的。
江月舒也笑着劝:“二妮,你听薇薇的,就当是她给你们补的结婚礼。”
邹二妮看着戒指,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她能嫁进沈家,绝对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一大堆礼物哄得家人们各个都合不拢嘴。
沈薇看着家人脸上的笑容,只觉得这笔钱花得太值了。
以后她得赚更多钱,把这笑容牢牢焊在家人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