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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接电话就听到妈妈的哭诉。
“薇薇,家里出大事了!房东来收钱了,要四万八!我们没钱啊!你爸的赔偿金也没了!你快打钱过来!不然我们就要流落街头了!”
我平静地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当初签断亲书的时候,你不是说不差我那点仨瓜俩枣吗?”
妈妈忙说:“薇薇!妈错了!那断亲书不作数!你不能这么狠心”
我没听完就挂断了电话。
没想到几天后,妈妈把我告上了法庭,声泪俱下地控诉我不赡养父母。
本来妈妈以为这一招怎么也能让我掏钱。
没想到,法官驳回了妈妈的诉求。
理由是爸妈均未满六十岁,身体健康,没有丧失劳动能力。
女儿林晓已成年,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符合被抚养的条件。
妈妈败诉,瘫软在地。
林家三人,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最后他们搬回了以前破旧的巷子。
多年闲散在家的爸爸重新工作,妈妈也找了活计。
我得知这个消息后,对爸爸失望至极。
原来,他并非不能工作,只是我这个“提款机”太好用,让他可以心安理得地躺平罢了。
林晓无法忍受破巷子的脏乱差,逃回了学校,但早已无心学业。
看着那些打扮光鲜、生活优渥的同学,她内心充满了嫉妒和不甘。
她甚至开始觉得,当初那个骗她的“男朋友”虽然可恨,但似乎来钱很快。
林晓利用“受害者”的身份博取同情,诱骗身边的同学。
她天真地以为,自己掌握了“门路”,可以从中渔利,摆脱这令人窒息的生活。
然而,她的操作并不熟练。
很快就被警惕的同学察觉了异常,直接报了警。
证据确凿之下,林晓因涉嫌拐卖人口罪被依法逮捕。
她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判决下来那天,妈妈再次拨通了我的电话,泣不成声。
“薇薇,你妹妹判了十年啊!你认识的人多,路子广,求求你想想办法!”
我长叹一声:“林晓触犯的是法律,我帮不了。”
林晓入狱后,我去探视了一次。
林晓穿着囚服,剪短了头发,脸上带着怨气和憔悴,早已没有了当初的张扬。
林晓拿起话筒,未语泪先流:“姐,我错了,帮我减刑好不好?等我出去一定好好报答你!”
原本我想着,她要是真的吃了教训改了,等她出来我会帮她重新开始。
然而,在那泪眼蒙眬之下,我看到了她眼底的怨毒。
她恨我。
我的犹豫消散,对她说:“林晓,路是自己选的。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好好改造吧。”
说完,我放下话筒,转身离开了探视室。
爸妈的路选了无休止地索取,最终落得晚景凄凉。
林晓的路选了虚荣与罪恶,最终身陷囹圄。
而我的路,才刚刚开始。
前方或许仍有风雨,但每一步都踏踏实实、问心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