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时光一晃而过。
这三年,李长生大约猎杀了300多只异灵,赚了20多万白土币。
不是李长生赚钱慢,而是周围的异灵,太过稀少。
按照这个速度,他何年何月才能买得起一栋房子。
童丰雅这三年赚的钱,综合下,反而是比李长生多的,毕竟除了白土币之外,童丰雅主要赚的是灵石,丹药,符箓,武器,法阵之类的物品。
这三年来,他与童丰雅住在同一屋檐下,有时候童丰雅出差就是一年半载,他们相处的也算是融洽。
日子久了,两个人的关系也是近了许多,在外人看来就像是情侣一般。
“李大哥,我喝多了,快来接我一下。”
房间里,李长生看到这一道传音符字,神色叹息。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童丰雅作为异灵师,是经常有聚会的,和同僚一起吃饭应酬很多。
童丰雅在盟城无依无靠,和李长生认识熟悉之后,他感觉自己倒像个跟班的了。
以前童丰雅也是大户家里的千金,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每天都有丫鬟伺候着。
现在就她一个人了,熟悉了之后,她就自动把李长生当成可以依靠的人了。
来到了一家酒楼门口,李长生走了进来。
和店小二打听了一下,他径直走进了一间包厢。
在门口他就看到了童丰雅的身影。
正当李长生要走进去的时候,忽然间就听到了里面的对话。
“童师姐,你对象怎么还没有来呀?”
“是呀,我们都不知道你啥时候找了对象了,今天一定要见识见识。”
“哪有,不是对象啦。”
“啊,我想起来了,上一次不是有个长得挺帅的中年大叔来接你的吗?他不会是你对象吧?”
“他,他不是,他是我朋友。”
“呵呵,朋友?什么朋友?男朋友?”
“什么男朋友,我可不喜欢他,他就是我认识的,救过我一次的恩人朋友。”
“要不,还是让贾公子送你吧。”
“啊?不用不用,我朋友马上就来接我了。”
听着里面的声音,李长生脚步一顿。
现在走进去会不会很尴尬?
听到童丰雅说不喜欢他,李长生内心是平静漠然的。
因为,他对童丰雅也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
这么多年了,他似乎已经忘了什么叫喜欢,这让李长生自己都觉得稀奇,普通凡人见了漂亮的大美女,都很喜欢,那是原始冲动的喜欢。
可是李长生却没有那种感觉了,他早已经超脱了凡人俗不可耐的那种喜欢,美色,已经不是他感兴趣的东西了。
其实修士也是如此,越长寿的修仙者,其感情就会越发的淡薄。
修仙者第一步就会无形中渐渐抛弃凡人情感,亲情,友情,爱情,一步步淡化,最终变成了非人的状态。
这可能也是长寿的代价,修仙者活的越久就越觉得凡人不是同类了,李长生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