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书宜一身长至小腿的白裙,搭配浅蓝色小开衫,云市初冬的阳光透过枝叶间隙洒在她身上,温柔、干净、明亮。
在裴琰礼的镜头里,她仿佛在发光。
他突然很庆幸。
庆幸程书宜带孩子回去找他了,不然的话,他恐怕这辈子都没有机会体验这个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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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琰礼拍的镜头过于摇晃和模糊,程书宜再次夺回镜头主动权。
带大盛朝的三个男人,以及两个崽崽,把动物园从头到尾逛了一遍。
除了猴子、鹦鹉、狼、虎、孔雀、蛇等这些在大盛朝的山野间能看到的动物之外。
云市动物园里的其他动物,都叫盛弘三人大开眼界!
特别是那些生长在热带地区的动物。
犀牛、河马、树懒、长颈鹿、豹
还有骆驼、火烈鸟,还有北极熊、企鹅,甚至还有卡皮巴拉。
最最让他们印象深刻的,还属那被称之为国宝的大熊猫。
“这熊猫古籍中倒是尚未记载,不过看它那憨厚可掬的模样,为何能称之为国宝?”
盛弘很喜欢那熊猫,但也有些不解:“且将动物称为国宝的,我也是头一回听说。”
在大盛朝,国之宝物一般都是不会动的东西。
逛完动物园,时间已经快下午两点了。
程书宜带几人往肯德基走,准备在那儿吃个午饭,休息一会儿。
下午再去游乐园,玩回票价。
“别看大熊猫憨厚可掬,但人家实力不弱,一般的野兽都不是它对手。”
程书宜做过手术之后,为了保持体力,不让自己变得消瘦。
她必须经常吃东西。
逛了这么久,她早撑不住了。
但幸好,她自己带了吃的在包里,这一路逛下来,她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吃东西。
小面包、小零食,水果坚果,还有她进园之前买的茶鸡蛋。
裴琰礼与她并肩走,帮她剥开心果。
“你把国宝理解成神兽,这样就好理解多了吧?”程书宜说:“大熊猫只在我们国家有,所以才称之为国宝。”
盛弘这一趟动物园之旅,见识到古籍中不少奇珍异兽,也学到了不少东西。
原本以为是凑数用的动物园之行,竟意外的,让他们见到了大半本古籍中活的奇兽。
能亲眼见到存在古籍中的飞禽走兽,是多少当世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莫霄对接下来的行程,肃然起敬,且愈发期待。
今儿不是周末,来动物园的人不算多。
几人到了肯德基,程书宜找了个窗边角落的位置。
走了小半天的路,除了常年征战的莫霄之外,其他几人都明显累了。
一屁股坐下,什么坐姿都有。
“嫂嫂,你们这里是不是每一个铺子都有凉气啊?”莫霄问。
下午太阳大了,气温比预报的要高。
店里开了冷气,对他们几人来说,太需要了!
“基本上都有。”程书宜在用手机点餐,问他们,“我点了两个全家桶,不够吃再点,行吗?”
三个男人任她安排。
反正问了他们也提不出什么意见。
两个崽崽正是对汉堡有执念的年纪,他们对肯德基单品的认识,比她还熟悉。
“书宜,我还要吃冰淇淋!”妹妹举手说。
程书宜没动,“让你爹买。”
若是以前,她可能会拒绝,或者跟妹妹讨价还价,用作业换冰淇淋吃。
但现在,两个孩子很久没回现代来了。
又是第一次跟爸爸妈妈一起来动物园,她不忍心让孩子失望。
裴琰礼宠孩子,立刻起身,自觉前去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