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妻子叶笛脸上明媚的笑容,心开始一阵阵的抽疼,叶笛的笑容早已不再为自己绽放。
十年的热爱不敌岁月漫长,我们的感情还是走到了终点。
从背着我和情人约会,终于到了不避着我了,就这样就结束吧。
1.
初遇
我和叶笛在大学图书馆相识,她学的是服装设计
,而我的专业是绘画。
我们的遇见像是偶像剧,我们同时拿中一本的绘画稿,喜欢同一个画家,喜欢同一种颜色的郁金香,最让我们触动的是连原因也是心有灵犀。
黄色的郁金香,蕴含高雅友谊与无望爱意,表达珍视与祝福。
而黄色是向日葵的颜色,既是积极向上,勇敢追求梦想的象征,又让我们联想到梵高的向日葵,潜藏着艺术的生命气息。
同学,你先看吧,我可以先看其他的。
没事的,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可以一起看。那时的叶笛青春活泼开朗,向我伸出了邀请的手。
不用了,谢谢,我没关系的我向来不是一个害羞的人,那一次却一下红了脸。
不要害羞啦,孟秋梧同学,你可是美院高冷的天才绘画男神,要害羞的是我才对吧
何况,我真的想向孟秋梧同学请教一下绘画艺术啦
初遇时的对话还记忆犹新,我们的感情已时过境迁。
我们开始讨论自己最喜欢的设计,一起设计服装,一起绘画,陪对方去画展和服装展览。
在一次次的交流中,水到渠成的在一起。
那时我们总是如胶似漆,分开一分钟都受不了想念,就算是工作和创业的那段日子,我们也几乎时刻都在通话和消息。
我们从未吵过架,从不闹矛盾,也算是学校里有名的模范情侣。
总是被身边的朋友调侃干脆用胶水和你女朋友粘在一起好了,又不是生离死别,次次弄得跟再也见不到面一样。
毕业后,我们先是工作了三年,攒了点钱后叶笛决心创业,我知道她是为了我们更美好的未来,我自然要无条件支持她。
开始创业的那段时间,叶笛一天从早到晚忙到没有时间吃饭,就算我千叮咛万嘱咐,每天按时给她点外卖,她也总是满脸幸福的吃着冷掉的外卖。
所以我决定辞掉原来的工作,开始在家里接一些绘画的工作,专心做她专属的家庭煮夫。
每天不管多忙都会回家吃饭成了叶笛的习惯
每天用心做好饭菜坐在客厅等她回家,给她按摩也成了我的习惯。
2.
心碎
最近,我发现叶笛很少回家吃饭了,从每天从不缺席,到一周只回家吃饭一两次,甚至一半都不到的晚上只要我独自一人。
起初叶笛还会用应酬和工作当借口,后来干脆说自己累了,不想来回奔波。
叶笛对我的态度越来越冷淡,渐渐的开始不耐烦了。
刚开始我并没有过多的猜想。
直到在绘画工作群里看别人讨论约会时碰到一对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情侣。
有人@我秋梧不是经常夸自己老婆美貌盖世无双,笑容烂漫似花,这次的我看了都心动,有你老婆几分美色啊。
我平时很少在群里说话,聊的话题除了工作就是叶笛,久而久之经常被调侃是不是因为有一个漂亮老婆绘画才那么好看。
看到她和别的男人的照片,画面里是我熟悉的微笑,叶笛体贴的喂着甜点,明媚笑容深深刺痛了我的心脏。
我起身一个踉跄,两眼一黑差点摔倒在地上,连扶了几下桌子才站稳。
我难以相信这会是她,叶笛,我的妻子,在另一个男人面前幸福的恩爱。
自从妻子渐渐冷漠后,我在网上搜索‘妻子为何突然冷漠,怎么和妻子破冰’。
有人说不会是突然变冷,要多关注另一半的情绪,可能是人生阶段性格的自我改变,不要强求一成不变的相处模式。
我信了。因为她工作很忙,我们很少出去玩,出去最多的地方是小区的花园,聊天散步,绘画设计好像成了固定的模式。
于是我寻求改变,邀请她出去看电影,旅游,逛街
。
得到的回复是我们是成年人了,现在事业才是最重要的,等老了在好好玩也不迟啊。
我问她我要怎么改变才能让你开心。
叶笛不耐烦了人生不是只有快乐,平平淡淡也是生活,现在相处的不是很好吗。
有人说这种情况一般是移情别恋了。
我当时信誓旦旦,绝对不会的回复真像是一个笑话,我感觉自己像马戏团观众席上的小丑,台上是演的,而我是真的。
3.
幻灭
是从什么时候呢
明明我什么都没有改变,对她的关心十年如一日,对她的爱从未衰退一分。
叶笛却渐渐的冷漠,曾经那个在职场冷静果敢的女强人,在家永远洋溢着微笑的小女人,不管工作多忙总是会抽时间打电话给家里的妻子。
成了我最熟悉的陌生人,看着她,有时候我感觉这么多年似乎从来没有走进她的心里。
这十年的付出到底算什么。
果然,世界上就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永恒。我嘴角扯出笑容,酸涩,无助,是对自己不留余地的嘲讽。
我曾经天真的以为和叶笛的爱是永恒,到头来却是遍体鳞伤,千疮百孔。
秋梧,公司还有事我先走了,你慢慢吃,别瘦了。叶笛话还没说完,人已经走到了门口。
注意休息,别太累……回应我的只有大门无言的回响,在胸口激荡个不停。
在叶笛冷漠的态度下,我也快失去了对爱的热情。
彼此之间的交谈就像设定好的程序,一个名为丈夫和妻子的程序,机械的在家的壳子里运行。
我试图改变,向叶笛敞开心扉聊一聊,也想过要一个孩子,可一切都是徒劳。
叶笛总有说不完的理由。
公司最近很忙,忙完这阵子再说。
我心里只有你,只是最近太累了。
人是会成长会改变的,我不是那个装可爱撒娇的小女生了,换一种相处方式我们都会变得更好。
……
爱你的人即使相隔万里也会将爱意传递,不爱的即使近在咫尺却宛如冰冷刺骨的夏日,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将温暖释放给外人,只留下心灰意冷。
我自己也觉得自己可悲,曾经叶笛为了事业,我为了她,才决定不生孩子,现在却又试图无耻的用孩子挽回如履薄冰的爱情。
孩子应该是被爱着降临世界,不应该成为维系爱的工具。
我不在乎世界会不会毁灭,也不在乎你性格如何改变,我只想要你的笑容再次为我绽放啊。
我坐在椅子上,沉默了好久好久,直到霓虹灯开始闪烁。
4.
决心
我浑浑噩噩的度过了一段日子,也许我的心里还对叶笛抱有一丝期待,对十年的爱情还残存最后的幻想。
叶笛打开门进来我最近要去外省工作,最要一周才能回来。
我想开口说话,千言万语化作沉默的点头。
我当然知道她不是为了工作,而是为了和另一个男人私会。
次日,叶笛早早起床装扮。
老公,早餐不用做我的,我要赶一会的航班。
我淡淡的回了声好,心里泛起了苦涩。
以前,叶笛每次出差,总是将时间精确到秒,反复强调出差的时间。
老公,我还有两天就出差了,好舍不得你,你会不会想我啊。
还有十五分钟二十三秒我就走啦,秋梧同学,你有什么要发表的吗
现在就连敷衍都是随意的。
没有提前通知,没有准确的时间,没有出差的地点,甚至就连一句离开前道别的话也没有。
只是后知后觉的一条短信我走了,给你带礼物回来。
甚至没有问我想要什么。
带礼物回来也只有一句这是你的礼物。
不再像以往那样缠着我问喜欢吗喜欢哪儿是不是我想的那样。
有多喜欢,比喜欢我还喜欢吗!
叶笛离开的第三天
,我不甘心就这样错下去,至少要亲眼看见让叶笛神魂颠倒的男人是谁。
我不甘心,真的不甘心,十几年的感情就这么被人抛之于不顾。
虽然我很少去叶笛公司,每次去都是独属于我们的商务对接的名义,公司还是有不少老人知道我是叶笛老公的身份。
大部分人都默契的替叶笛打掩护,叶笛移情别恋后,有一次我询问叶笛的工作流程。
老板的事我们哪知道。
老板都没说,我更不敢说了。
当时没有在意,现在想来他们早就知道,只是看我笑话吧。
我联系了一位公司退休的老人,经常去公司闲逛喝茶。
只有他,我才相信不会骗我,也不会给叶笛通风报信,也不会有员工在他面前乱嚼舌根。
小笛总出差去哪了听说是K市那边最近的产品发布会,好像是关于手机的。
现在公司还开展了手机业务吗我咋都没听说过了。
我笑了一下我也没听说。
我庆幸顺利拿到了叶笛出差的地方,我也知道叶笛公司没有手机的业务,可我承受的已经够多了,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5.
败犬
叶笛出差的第四天,我追来了K市。
我不知道自己是以什么心态过来这里。
捉奸就算叶笛迫于旧情,念及往日情继续和我在一起,强扭的瓜真的会甜吗再怎么样我们都回不去了,破镜难圆。
见证见证叶笛真的不爱我或是更爱另一个男人,然后装作大方的放手,还是歇斯底里的质问他们。
我的心里五味杂陈。
第五天,发布会开始了,我随意的乔装打扮,将自己躲在口罩下,走进了我爱情的坟墓里。
是长眠还是新生,我不想知道。
我藏在人流里,还是一眼认出了叶笛。
漂亮的礼服,明媚的微笑,每一刻都像有钝刀在割我的肉。
我强忍着泪水,身体还是止不住的颤抖。
叶笛看上去幸福的挽着另一个男人的手。
也许是错觉,某一刻我感觉我们很像,不是长相,而是精气神。
真是才子配佳人,美女搭帅哥。
这两人也太匹配了。
人群里不时传来夸赞和欣赏的声音,对我来说却是刺耳的利箭。
林木森,知名企业的经理,海归,金融学博士,也是这次发布会的主办企业负责人。
他的个人简介,密密麻麻的两页纸,我没再看。
诚然,卓越才华和出众的长相,才貌兼备,我并不比他差很多,可是感情就是这么不讲道理,爱和不爱也许就在一瞬间。
也许是我的目光如炬,让林木森有所感应,我们对视了某个瞬间。
我熟悉那样的眼神,那是我得知叶笛出轨后的眼神,悲哀愤怒无奈自嘲,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
我突然对他没有那么恨了,我们算不上同病相怜。
毕竟,说到底是他插足了我原来幸福的婚姻,没有谁比我受到的伤害更大。
我们都是被叶笛玩弄感情的败者,一身的伤注定要用很久的时间来治愈。
发布会结束了。
孟秋梧!
我刚要离开这个伤心之地,林木森不知什么时候走近了。
你好,我叫林木森,我应该是叶笛的名义上的男朋友吧,我很惭愧,以这种身份和你认识。
林木森友好的伸出手,我能感受到他的真诚,这的确是一个真诚的人,在这场爱情里没有赢家。
一个名为丈夫,一个名为男友,都只是一个自大又自我的女人玩耍的工具。
这些都不重要,只是一个男人可悲的自尊心不允许自己在另一个男人面前脆弱发狂。
所以呢,你想说什么,或者有什么条件要提。我冷着脸,将心里的哀怒强压着。
我并不知道她已经结婚,应该说我从未关心这些。林木森自嘲道我怎么也想不到那样美丽大方,温柔体贴的人会是隐瞒自己的家庭的人,一个幼稚的全都想要却让我们都输的一败涂地。
舍不得家庭,放不下新欢,试图游走在两个男人身边,可惜爱情不是生意,刀尖跳舞带来的只有毁灭。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美好从来不会淹没丑陋,美丑交织才是常态,我们总是去欣赏美好的,却忽略了丑陋的。林木森接着说道。
我苦笑着至少我曾经拥有叶笛全部的爱。
所以你的心也会更痛,十年付出沦为败犬。
我沉默了,没有接话,无话可说。
其实林木森对叶笛的爱并不比自己的少,我们都是爱了就要融入灵魂的人。
这一刻,我和林木森是同病相怜的可怜人,如果不是叶笛,我们也许能成为一见如故的挚友,我们的精神内核是一样的,只是在错误的爱情里一败涂地。
6.
离别
夜,天上无月,只有人间的霓虹灯在闪烁。
我终于彻底决定离开,和叶笛爱着的另一个人见过后,放下一切之后,我对于离开,没有不舍,只是乡愁愈浓。
我看着房子里充满回忆的各种物品,一起精心设计布置的家,什么也没有选择带走,只是收拾了几套常用的衣服。
即将离开这座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孟秋梧在自己常去的每一个地方驻留,在长椅上、石头上留下的痕迹仍然历历在目。
曾经一起在长椅上休息,彼此依靠。一起在花坛边嬉戏,无聊的踢着石头,我恍惚间看到了每一块踢过的石头对我说再见。
真是讽刺啊,这些没有生命的物品比人更能记住你的痕迹,我靠在长椅上,十年的依靠让这长椅留下我的印记,反而比其他的沙发更加舒适,也许这是这座城市带给我的最后温柔的拥抱,我嘴角不自觉的勾起了,闭着眼睛享受离别前的最后时光。
我笑了人生路漫漫,总会有新的生活,新的开始,要笑着面对朝阳,笑着面对夕阳。
叶笛等在约会的地方,迟迟不见林木森。
发布会结束以后,林木森突然消失。
随着时间一点点的流逝,心里像空了一块,一杯接着一杯的红酒也填不满心里空隙,只能反复找着借口来麻痹自己。
叶笛已经预感到自己可能会失去什么,只是不愿清醒过来,仍然相信自己可以平衡恋爱和家庭。
特别关注的短信消息传来,叶笛迫不及待的打开,看到消息后重重的跌倒在地,叶笛想要打电话,才发现自己已被林木森删掉了好友,拉入了黑名单。
‘感谢这些日子以来你的偏爱,我不知道自己有哪里优秀到可以让你不顾家庭,狠心伤害自己的丈夫。
我的人格不允许我接受一个背叛家庭的人,希望你能明白,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最爱之人的背叛和欺骗,对所有人都是伤害。
你说这样的生活很好,只是因为从始至终变心的只有你,你的丈夫依然那么爱你,恰恰让你忽视了一直以来因为你而承受伤害的人。
挽回一直陪伴你的男人,最爱你的丈夫才是你应该做的。不要试图找我,我们就此结束了’——林木森
叶笛呆坐在地上,泪流满面,开始神志不清的回到了家。
站在门口,下意识的擦掉眼泪,挤出难看的微笑,这是过去为了不让孟秋梧担心养成的习惯,最后却慢慢变成了对孟秋梧的公式化应付。
曾经,孟秋梧总能察觉到叶笛潜藏的小情绪,变着花样的逗叶笛开心,有时是好吃的,有时是笑话,努力将快乐传递给叶笛。
那个时候,无论多苦多累,叶笛总是能笑着面对,因为知道自己背后永远有温暖的怀抱,有人坚定的支持自己。
走进屋子里,一切都如往常一样,一起拍的照片,一起制作的玩偶还摆在原处。
只是,好像那个永远在自己回家,马上丢下工作,对自己嘘寒问暖的,给自己捶腿按摩人不见了。
只留下我走了三个字穿透了纸张和一份签孟秋梧名字离婚协议。
即使是自己对他的态度再冷,即使秋梧明知道自己一次次的欺骗他,是为了和另一个男人约会。
依然没有质问,没有愤怒,可越是这样,叶笛的心越慌,越痛。
秋梧他真的走了,他终于不要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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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早就该不要我了,我这个肮脏的烂人,他早就该离开我了,我有什么资格值得秋梧继续爱下去。
叶笛失了魂一样游荡,冰冷的屋子丝毫没有爱人的气息。
上一次像爱人一样依偎是什么时候,叶笛记不清了,历经十年之痒,承载了爱和未来的家什么时候竟然成了自己打卡的地方。
叶笛记忆中的孟秋梧依然是那个全身心投入自己的丈夫,直到现在,孟秋梧逐渐麻木的脸才在叶笛脑海里浮现。
自己竟然长久的忽视了秋梧,他看着我和别人开心的聊天的时候,他在想什么了,好像很久没有对他真正的笑过了,他一定对我感到失望吧。
叶笛一开始对林木森只是欣赏,渐渐的感情变了质,开始对一成不变的生活感到无趣,而林木森正好给了她新鲜感。
叶笛无助的倒在地上,一下又一下的胡乱拍打,身上全是伤也没有停下。
都是我的错我的错,我不该不回家,不该被迷糊,不该试图同时拥有两个美好的男人。
对林木森,叶笛感到更多的是亏欠,对自己隐瞒家庭,玩弄他的感情的亏欠。
对孟秋梧,叶笛感到了撕心裂肺的绝望和无助,自己根本无颜面对,一次次的慌言成了决绝的银河,隔开了彼此的一切,包括恨意。
如果说林木森的离开带走了叶笛的体温,孟秋梧的不告而别就是冰冷了叶笛的灵魂。
在秋梧决定离开的这段时间,他的心是不是被我亲手割成了碎片。
叶笛哭的晕了过去。
凌乱不堪的头发和穿着看上去像是疯子,更像是一具没有温度的尸体。
7.
重逢岁月的沉淀
自从离开叶笛,已经过了七年。
这七年时间,我旅游定居在世界各地。
五年前遇见林木森一次,后来邀请彼此吃过几次饭,成了可以交心的朋友。
但是我们都默契的没有提叶笛,仿佛从未见过。
只是后来听说叶笛卖了公司,每天守在房子里一遍遍的擦拭房间,每天精心摆放各种我们的照片和玩偶。
从暴饮暴食,做着我常做的菜,不断吃到进了数次医院。
到骨瘦如柴,整个人憔悴的不成人样。
好在曾经的助理隔三差五的去看她,终于让她残活了下来。
叶笛成了屋子里整洁如新,门外满地垃圾的怪人。
我没有再谈过恋爱,林木森终于在39岁谈了恋爱,结了婚。
被迫成为婚姻的第三者对他的打击很严重,一直恐婚,还好遇到了一个坚定的女孩。
否则,他也许会和我一样孤独终老。
林木森婚礼邀请我去做伴郎。
当然,我拒绝了,我可能是得了忘爱症,完全记不清恋爱的样子,只是看到恩爱的情侣时,总是会格外放松。
祝愿所有的情侣幸福美满,长长久久。
时间跑的飞快,眨眼我已经老的跑不动了,回到祖国,定居在南方的一个小村子里,经营了一家杂货铺。
林木森也退休了,每天老婆孙子热炕头。
而我每天看着孩子们来来往往,嬉笑玩耍,总是能将笑容感染给我。
直到一天,一个打扮格外干净的女人看着我看着孩子们,满脸皱纹下的笑容一如初见。
这么多年,我一直不敢来见你,只是再不见面,真的没有机会了。
我感受到了,没有回应,只是沉默着,轻叹着。
叶笛也定居在了村子里,我们很少说话,除了过节的问候,只是彼此微笑着点头。
至于百年之后,我们是否埋在一起,就交给老天,看谁能活的更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