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姨有些为难:「太太,沈总把我调去了南山别苑,以后我可能不能给你做饭了。」
与此同时,屏幕上弹出一条信息:
【我们现在住在哪里?不是南山别苑吧?南山别苑是我和温瑶第一次的地方,我应该不会和别的女人住进去。】
我想起白天在沈之曜办公室外面听见的话,温瑶快回回来了。
原来沈之曜调走王叔和花姨,是为了温瑶。
到家,我拖着疲惫的身体瘫倒在沙发上。
胃里一阵绞痛,我疼到冷汗直流,抱着腿蜷缩起来。
深夜,沈之曜带着一身酒气回来。
「怎么不开灯?」
以前每次沈之曜晚归,我都会在客厅等他。
可这次,我疼晕过去了。
沈之曜把我从沙发上拽起来,「别睡了,给我煮一碗醒酒汤。」
我脸色惨白,浑身酸软乏力。
沈之曜用力推了我一把,厉声道:「你聋了吗,还不快去。」
他是因为酒后脾气爆,还是因为温瑶回来了,他连这点夫妻间的体面也不想维持。
我拍了拍脸颊,试图让自己清醒点。
醒酒汤刚端过来,沈之曜接了个电话。
他误触了免提,娇柔的女声清晰可闻。
「阿曜,我好想你,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你,我高兴得睡不着觉。」
4
沈之曜嘴唇轻扬,带着鼻音的语调格外宠溺:「我也想你,瑶瑶。」
「瑶瑶」和「杳杳」的发音很像。
一时间我分不清,过往意乱情迷的时候,他叫的是「杳杳」,还是「瑶瑶」。
沈之曜起身,手腕扫过那碗醒酒汤,瓷碗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汤汁四溅。
始作俑者恍若未闻,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走到一边去讲电话。
我双手紧握,指甲深深陷进皮肤。
这一晚沈之曜睡在客房。
第二天起来,客厅的狼藉已经收拾干净。
沈之曜穿着简单的t恤短裤,在开放式厨房做早餐。
沈之曜平时总是穿着板正的西服,连家里的睡袍都是清一色的黑。
我从未见他穿成这样,柔软、舒适,平易近人。
晨光在沈之曜的侧脸镀上一层柔和的蜜色。
他将煎蛋翻了个面,夹进烤得恰到好处的面包胚里。
「今天能陪我去趟医院吗?」
我不是一个坚强的人,怕疼,怕苦,爱哭。
婚姻缔结的不止爱情,还有亲情。
我无父无母,早已将沈之曜看作亲人。
我仍然渴望心碎之时,有个后盾。
况且我腹中还有沈之曜的孩子,他应当知晓我的病情,以及孩子的去留。
沈之曜专注于手上动作,连眼睛都没抬一下:「让花姨陪你去。」
他想起了什么,「去医院而已,你这么大人了,自己去就行。我很忙,不要什么小事都来找我。」
我打了个车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