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趣阁 > 玄幻小说 > 这不叫错过 > 第 十四 章


十四

「让我们共同举杯,感谢宋老师」
我跟着大家一起举起酒杯,但在别人说谢谢的时候,敷衍地张了两下嘴。
「明明宋老师是客人,结果还让客人做饭,真是不应该。」
「大哥,叫我小宋就好。」
「宋......小宋,做饭真不错,一直都这么会做饭吗」
虽然在问宋寒羽,但眼神一直若有若无地看向我。
我埋头吃饭,一声不吭。
大二开始,我们就在外面租房住了。
为了省一点钱,我们经常自己做饭。
起初是我们两个一起做,他做一道,我做一道。
但后来发现我实在没天分。
明明是按照教程做,可成品总是难以下咽。
厨房干脆成了宋寒羽一个人的天下。
这些年过去,他做饭的味道没什么变化。
这道我从前最喜欢的糖醋小排。
味道熟悉的,好像我们只是出门上了一天的课。
唯一的改变可能只有做菜的种类。
因为我不会挑鱼刺,所以以前家里从来不做鱼。
他不做,也不会做。
现在倒是水灵灵的一条鱼摆上桌了。
「我喜欢自己做饭,很治愈,平时在家的时候也经常做。」他答非所问道。
我默默地撇了撇嘴,一低头,碗里多了一大块鱼肉。
一个眼神看向宋寒羽。
他连手都没收回去,又夹了一筷子排骨。
两块肉躺在碗里,让我心里说不出的膈应。
我不会挑鱼刺,所以也不爱吃鱼。
在一起的时候,他明明记得很清楚的。
虽然要求前男友记得自己的喜好很无理。
但看见碗里一块软趴趴的鱼肉,心里还是说不出来的膈应。
至于原因。
我清楚,但不愿意面对。
当着他的面,毫不掩饰地将鱼肉丢在桌上。
连带着那块排骨都一起丢掉。
低头又扒了两口饭,却觉得怎么都不好吃。
哥哥喝了两杯酒,已经有点微醺的感觉。
一只手搂着嫂子,一只手搂着宋寒羽,笑得合不拢嘴。
自从两年前他醒来后,再也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我不想扫兴,又强迫自己扒了两口米饭,举杯喝了一口酒。
酒是嫂子自己酿的桑葚酒,甜甜的,很好入口。
心情不好的时候,醉得就快。
再加上肚子里原本就没多少东西,没一会儿就醉了。
我把碗碟推开,趴在餐桌上。
一只手捏着筷子的最顶端,把鱼肉搅得稀烂。
一边搅一边说,「难吃,难吃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