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他到底想干什么
没人知道。
但所有人都知道,京北商界,要变天了。
一场看不见的风暴,正在酝酿。
而风暴的中心,就是那个,所有人都以为,高枕无忧的,叶明修。
明修集团,顶层办公室。
叶明修看着屏幕上,关于莫景轩新闻发布会的报道,脸上,是毫不掩饰的轻蔑和不屑。
手下败将,也敢回来狺狺狂吠。
他端起桌上的咖啡,轻轻抿了一口。
一百亿美金他以为他是谁巴菲特吗
在华尔街那种地方,能管几千万美金的基金,就顶天了。
跑回来,吹这种牛,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站在他身边的,是他的新任私人助理,顾知秋。
她穿着一身职业的套裙,脸上,是恰到好处的恭敬和担忧。
叶总,这个莫景轩,来者不善,我们是不是要有所准备
准备准备什么
叶明修冷笑一声,伸手,一把将顾知秋拉进自己的怀里,大手,不老实地在她身上游走。
一个八年前,被我像狗一样赶出去的丧家之犬,也配让我准备
他现在,无非就是想借着我的名头,炒作他自己,好骗点投资罢了。
他要是敢真的来惹我,我就让他再死一次。
而且,是比上一次,死得更难看。
叶明修的脸上,充满了绝对的自信。
这八年,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需要靠着孟家和莫景轩才能活下去的叶明修了。
他有自己的商业帝国,有盘根错节的人脉关系,有花不完的钱。
在他看来,莫景轩,不过是一只妄图撼动大象的蚂蚁。
可笑,而不自量力。
那......一桐姐那边,怎么办
顾知秋的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的精光。
她都走了一个星期了,一个电话都没有,我有点担心。
担心什么叶明修的动作停了下来,眉头微微皱起。
孟一桐的离开,确实让他感到了一丝不安。
那种不安,不是因为感情,而是因为失控。
一只他养了十年的金丝雀,竟然自己飞走了。
这让他感到很不爽。
她能去哪无非就是回她爸妈那里哭鼻子罢了。
叶明修撇了撇嘴。
由她去吧,等她在外面吃够了苦头,自然就会乖乖回来。
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谁还会要她那种,除了花钱什么都不会的女人
到时候,我只要稍微哄一哄,她就会像以前一样,对我感恩戴德。
女人嘛,就是这么贱。
叶明修的语气里,充满了对孟一桐的轻蔑和掌控。
他从来不认为,孟一桐有能力,有胆量,敢真的离开他。
他以为,他已经把她的骨头,全都抽掉了。
让她变成了一个,只能依附于他才能存活的,软体动物。
他不知道,他抽掉的,不是骨头。
他点燃的,是一座火山。
同泰资本的办公室,就设在离明修集团不到一公里的,另一座写字楼里。
遥遥相望,像两只对峙的猛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