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十四岁时,我和恭亲王相识在花灯会上。
福源楼的掌柜弄了个彩头,对出诗来的人能免费拿走一个灯笼。
谁若能对上最难的那首,便可以带走独一无二的琉璃灯。
那琉璃灯价值千金,烛火在里面摇曳,分外美丽。
我十分心动。
于是带了个面具,上去对了那诗。
我自幼过目不忘,书籍一扫便知其意,之前面对嫡母那些都是我装的。
我可不希望,被她当做一个筹码嫁出去。
拿到琉璃灯的我分外喜欢,谁料却惹上了恭亲王。
那诗的上联便是他所作。
他是陛下异母同胞的小弟弟,自幼被宠爱着长大,无心权势,善爱诗词绘画。
他爱诗如命,非扯着让我和他做朋友。
我拒绝来拒绝去,他却不依不饶,害得我那琉璃灯不小心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琉璃灯只此一盏,我怒了。
恭亲王也知道自己惹了祸,他讪讪开口:
不如你和我回府,我拿夜明珠赔你
夜明珠
我在话本中听说的玩意儿,据说贵的要死。
于是我跟他进了王府,拿了夜明珠。
给了我夜明珠之后,他又说他手上有皇上赐的东珠,硕大美丽。
约我明日再会,便把东珠送给我。
那可是价值千金的东珠呀。
我咬了咬牙,答应了。
就这种一来往去。
我和他一同作诗赋词,彼此成了知己。
恭亲王至今未曾婚配,某日他深情款款,借新开的桃花作诗,问我可愿做他的妻。
他说人生难得一知己,不如我们就此结秦晋之好,一辈子不分开。
我不太愿意。
但就如同求我做诗一般,恭亲王是个执拗的性子,不肯放弃。
我烦不胜烦,直到此时此刻,嫡母不给银钱,我饿的头晕眼花,突然想到恭亲王府里杏花酥酪确实美味。
若是能做府中的女主人,岂不是想吃就吃
啧!
既然说要娶我,竟然这么久都不来主动找我。
于是我提笔写信,让他来求娶。
嫡母看见这阵仗,还以为是来求娶表小姐孙铃兰的。
她和孙铃兰一同出门,我远远跟在身后。
孙铃兰打扮的如同出水芙蓉一般,面似桃花。
盈盈一拜,弱柳扶风。
恭亲王萧玉容笑的一脸不值钱,拉开圣旨就开始宣读。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安东将军次女赵穗安,品貌端正,行为淑贞,才情出众,闻名遐迩,朕闻之已久,特赐婚于恭亲王,易结成秦晋之好。望尔等婚后相敬如宾,为皇家开枝散叶。择良辰吉日,即刻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