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知渺的房间总是很简洁,带着一股独属于她的香气。
徐斯礼的目光扫过梳妆台,注意到上面放着一个平时没见过的红色铁皮饼干盒子。
盒子很旧了,边角生着锈,图案也模糊不清,丑丑的。
梁若仪很宠爱她,安排给她的东西都是最好的,这个玩意儿在这个处处精致的房间里就显得很格格不入。
徐斯礼本来也没太在意,结果转身时不小心碰到了它。
哐当一声,盒子摔在地上,盖子开了,里面零零碎碎的东西散了一地。
他立刻蹲下身,将东西捡回盒子里。
有塑料竹蜻蜓,有皱巴巴的纸青蛙,还有个不知道是哪种小零食赠品的小陀螺——都是一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
他一边捡一边在心里嘲笑,那只小蜗牛是背着他们所有人去当卖火柴的小女孩了吗?哪来这些奇奇怪怪的玩意儿。
捡着捡着,他还看到了一些信,装在五颜六色的信封里,没写名字,也没封口。
徐斯礼举起来对着光源看了看,有点怀疑是小姑娘收到的情书。
众所周知,徐斯礼不是君子,所以他也不讲什么非礼勿看,他就直接拆开了。
然而,映入眼帘的却是熟悉的字迹——时知渺的字迹。
不是别人写给她的情书,而是她写给别人的“情书”。
开头就是一句,哥。
信的内容是回忆,回忆她跟陆山南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点滴。
什么陆山南教她骑自行车,会扶住车后座;她掌握不了平衡摔倒时,他会第一时间接住她;
什么两个人一起偷偷办了港澳通行证溜去港城吃喝玩乐,又溜去澳门假装成年人在赌场拍老虎机,最后赢了五百港币,还吃到了免费但好吃的茅台冰淇淋,她至今念念不忘。
字里行间,都是她对那个已经离开的人浓得化不开的眷恋怀念。
她甚至还说希望时间可以倒流,回到他还在的时候,他们跟爸爸妈妈继续生活在一起。
徐斯礼的手指开始发凉,他又拆开一封,依旧是写给陆山南的,再拆开一封,依旧是。
每一封信里都记录着陆山南对她说的话、为她做的事,哪怕最微不足道的细节,她都写得清清楚楚。
都说文字是有感情的,他第一次体验到那么清晰浓重的感情。
徐斯礼还以为时知渺是个很“淡”的人,因为她总是不怎么说话,也不怎么动作,像只蜗牛一样懒懒的,又畏首畏尾。
原来不是,只是她把她所有热烈都给了那个叫陆山南的男人。
更遑论他还亲耳听到她对着陈纾禾用那样的语气说,她想嫁给陆山南。
而面对他的质问,她也从未否认过。
是啊,她时知渺就是喜欢陆山南,喜欢到可以珍藏他所有微不足道的细节,喜欢到哪怕已经嫁给了他,还是憧憬着跟陆山南在一起的样子。
那么在难得一遇的,他不在她身边,没有人关注到他们的宴会上,他们到休息室里私会,到密闭的隔间里做点什么,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香烟燃到了尽头,灼痛感从指尖传来,徐斯礼却浑然不觉。
直到烟头的火烫着他的指尖,他才将目光淡淡地落下。
但也没有丢掉烟头,就任由它灼烧着他的皮肤,留下一个焦黑的印记。
......
时知渺的体温每隔一个小时上升一度,到了后半夜就已经恢复到36度,脱离了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