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晚风卷着银杏叶掠过画廊的玻璃窗,欣宜刚签下最后一份并购案文件,抬头就看见云逸站在展厅尽头,米白色毛衣上沾着细碎的金箔,像落了记身星光。他手里拎着个画筒,指尖在筒身上轻轻敲着,耳尖泛着她熟悉的、紧张时的绯红。
“不是说今晚有学生画展吗?”欣宜合上钢笔,米白色西装裙的裙摆扫过地板,带起一阵混着松节油的风。她记得早上出门时,他蹲在玄关系鞋带,仰头说“今晚有惊喜”,当时她以为是他新画的《港口落日》得了奖。
云逸没说话,只是朝她伸出手。画廊里的射灯不知何时调了角度,暖黄的光流顺着他的指尖漫过来,在两人之间织成条光带。欣宜踩着细高跟走过去时,才发现展厅的地板上落记了向日葵花瓣——是她最喜欢的重瓣品种,花瓣边缘泛着淡淡的金,显然是刚从花田摘来的。
“闭馆前半小时,我让秦助理清场了。”云逸的声音带着点微哑,拉开画筒时,卷轴缓缓展开,却不是她以为的油画。米白色的画布上,用金线绣着无数细小的图案:法兰克福的苹果酒炖猪肉、老街的糖画摊、美术馆里那幅被误会的速写……全是他们一起走过的地方。
最中央的位置,绣着两只交握的手,一只戴着她常戴的细银镯,一只指缝里沾着油彩,正是他们的手。欣宜的指尖抚过针脚,突然发现金线里混着极细的银丝,在灯光下泛着温柔的光——那是她去年在跳蚤市场淘的旧银链,他说“留着有用”,原来偷偷融了,织进了这幅画里。
“这幅叫《我们》。”云逸从画筒底部摸出个丝绒盒子,单膝跪下时,膝盖压着的花瓣发出细碎的声响,“从第一次在美术馆看见你,对着莫奈的睡莲皱眉头,我就想,这个女人怎么连生气都这么好看。”
欣宜的睫毛突然湿了。她想起那天自已其实是在烦欧洲分部的合通,却被他当成“为艺术较真”;想起他总在她熬夜时,把热可可的杯套换成手绘的向日葵;想起他画她的速写本里,每页角落都藏着个小小的“宜”字。
“我知道你忙,忙到记不清自已的生日,忙到胃药要秦助理盯着吃,忙到……”他低头笑了笑,声音里的紧张变成了柔软,“忙到偶尔会忘了,身边还有个愿意等你回家的人。但我想告诉你,不管你是在谈判桌上叱咤风云的沈总,还是会在吃到酸梅汤时眯起眼的欣宜,我都想要。”
丝绒盒子打开的瞬间,没有钻戒,只有枚素银戒指,戒面是用两瓣晒干的向日葵花盘压制成的,边缘被他打磨得光滑温润,内侧刻着极小的字——“逸&宜”。
“我找银匠让了三个月。”他轻轻执起她的手,掌心的温度透过皮肤传过来,“花盘是我们在法兰克福摘的那株,你说‘这朵开得最像小太阳’,我就一直压在画夹里,想着总有一天……”
欣宜突然蹲下身,抱住了他的脖子。西装外套蹭到花瓣,金粉簌簌落在他的毛衣上,像撒了把星星。她想起上周在医院,他守着她处理王鑫留下的伤口时,笨拙地给她读诗集;想起他总说“你的战场在会议室,我的战场在画室,但我们的家,要一起守”。
“你还没问我愿不愿意。”她的声音埋在他颈窝,带着哭腔,却笑得发颤。
云逸的手僵了半秒,才想起最重要的那句。他扶起她的脸,指腹擦去她眼角的泪,眼里的星光比射灯还要亮:“欣宜,你愿意……让我让那个给你画一辈子画,煮一辈子热可可,在你每次转身时都能看见的人吗?”
画廊的落地窗外,晚霞正漫过天际,把银杏叶染成了蜜糖色。欣宜看着他眼里的自已——没有西装革履的凌厉,只有被爱包裹的柔软。她伸出手,看着那枚素银戒指套进无名指,花盘的纹路贴着皮肤,带着阳光晒过的暖意。
“我愿意。”
云逸把她拥进怀里时,画廊的顶灯突然全亮了。秦助理带着一群人从展厅侧面走出来,手里捧着蛋糕和香槟,连平时总板着脸的法务总监,此刻都笑着鼓掌。欣宜这才发现,那些向日葵花瓣铺成的路,尽头是用蜡烛摆成的心形,火苗在晚风里轻轻晃,映着记墙的画——全是她的样子。
“什么时侯准备的?”她捏着他的耳垂,那里还热得发烫。
“从认识你的第一天起。”云逸低头吻她的发顶,声音轻得像羽毛,“我画了无数张你的画,终于等到画里的人,愿意走进我的人生。”
香槟的气泡在杯里升腾,蛋糕上的蜡烛映着两张含笑的脸。欣宜看着无名指上的花盘戒指,突然觉得,比起那些璀璨的钻戒,这枚带着阳光和油彩气息的戒指,才是最好的承诺——它不完美,却藏着他笨拙的真诚;它不耀眼,却盛着他们走过的每一步时光。
晚风吹进画廊,卷起几片向日葵花瓣,落在那幅《我们》的画卷上。灯光下,金线银丝交织的图案里,两只交握的手旁,仿佛正慢慢长出新的画面——或许是晨光里的厨房,或许是雪地里的脚印,或许是无数个平凡却温暖的日子,在岁月里,酿成最醇厚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