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思考片刻,也不着急拒绝。沉默片刻后,开口道:“明天再说。”
“那行,我去拿被子,你今晚就睡沙发吧。”姜晚说着,转身刚要进房间,忽然又顿住了脚步。
她咬了咬唇,像是在和自已较劲,最终一咬牙回头道:“算了,你还是睡床上吧,我睡沙发。就当我发扬一下医学生的仁爱精神了。”
林默瞬间觉得有些好笑。
眼前的女孩虽然有点笨,有点呆,但还挺傻。
“你不是说最后的水都给我喝了吗?那你今晚要是冻着病了,我可不负责。”林默语气平淡。
姜晚一愣,像是没料到他会说出这种话,表情微微一僵,随即倔强道:“我身L好着呢,沙发而已,又不是让人睡地板。”
林默没再劝,只是把枪收好,直接躺下闭目休息。
姜晚站在原地几秒,忽然鼓着嘴低声嘟囔了一句:“睡吧你就,伤口发炎了我可不管!”
说完,她转身回了卧室。
几分钟后又抱着被褥从里屋探出头,将一床薄被丢在沙发一侧,又塞了个枕头过去。
“给你盖的,别踢了。”
林默睁开眼,目光在她身上停留片刻,轻声道:“谢了。”
姜晚一怔,没想到他会道谢,竟有些不知如何回应,于是闷闷地应了声:“……嗯。”
转头走向里屋。
“还真是温柔的女孩子啊。”林默怔了怔,嘴角不自觉扬起一抹笑意,随后又归于平静。
不过我讨厌温柔的女孩子。
夜色沉沉
丧尸的低吼在远处回荡,法治社会也因为这一夜变得弱肉强食。
按照林默的记忆,世界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总部自顾不暇,根本无力去救援普通人。姜晚所期待的救援,永远也不会来到。
八成的变异几率,意味着什么?
你所在乎的家人,被你压迫的下属,又或者你路上相遇的路人。在红雾到来的那一刻,瞬间变成嘶吼着的,眼里只有你脑子的怪物。
就算你觉醒了能够抗衡丧尸的异能,拥有消灭丧尸的武器,也无力改变什么。
因为逝去的生命已然逝去,存活下来的人类也在被不断进化的丧尸,缩小生存空间,正在慢性死亡。
……
早上六点,江城的红雾早已散去,天还是蒙蒙亮,林默睁大着眼睛望着天花板。他本来以为这一切都是幻觉,但歪头看了看茶几上插在水瓶里的“水仙”,也就明白了。
“看来是真重生了。”
林默叹了一口气,接着走到窗边,观察着外面的情况。
经过一夜的休整,林默能清楚感受到L内的能量逐渐趋于稳定,慢慢的,自已也能控制它们。
“试试这样。”
林默操纵冥眸的能量汇聚在右眼,刹那间世界变得不通。
他的右眼仿佛化作了一台高速摄像机,眼前的视野在不断拉近,就连一公里外的事物也能被精准捕捉。
更诡异的是,原本消散的红雾,也在林默眼中重新显现。那一只只红色异虫,不知是没找到宿主还是其他原因,在空气中抽搐死亡,化为虚无。
而丧尸身上,以及活动的轨迹也多了些血腥气味。这些由血腥气幻化而成的活动轨迹在林默眼中渐渐浮现。
林默见状,顿时大喜。
原来这就是冥眸的真正力量吗?不仅能看穿敌人的破绽,还能追踪敌人的残留气息。
实乃打家劫舍,哦不,精准索敌的一把好手啊!
姜晚被林默的动静吵醒,揉着朦胧的眼睛出来看了一眼:“你怎么起那么早!”
昨晚丧尸的嘶吼声跟拖拉机似的,这丫头还能睡那么香。
林默转头看了她一眼,开口道:“我要出去一趟,搜集点物资,你在家等我回来。”
“哦。”姜晚打了个哈欠,点点头,又钻进了里屋。
林默拆了手上的绷带,看了看,伤口已经结痂了。
“这恢复力速度,果然是二阶。”
下一秒,房门“啪”的一下被推开。
姜晚戴着一个滑稽又结实的电瓶车头盔,背上背着一个大大的登山包,胳膊和腿上绑着一套护肘护膝,甚至连脖子上都围了一圈毛巾,整个人像一只笨重的大企鹅。
林默愣了两秒:“你这是?”
“当然是跟你一起去啊!万一遇到怪物还能有个照应,而且出门找物资,不带包怎么行?”姜晚理直气壮的开口道,说完还拍了拍自已的登山包。
林默看着她那记脸“我超有用”的表情,沉默片刻,最后长叹一声。“随你。”
“耶!”姜晚一听,顿时开心的比了个胜利手势。
但因为戴着头盔,视野不好,一转头“咚”的一声,撞在了门框上。
林默忍住笑意,拍了拍姜晚的大脑袋。
“走吧,大头。”
姜晚将头盔扶正,双手固定好。“笑什么笑,等到本小姐出手的时侯,你就知道多厉害了。”
林默走在前面,打开了房门。
门外三只丧尸不断在楼道外游走,听到开门声后,像饿疯的野狗一般,嘶吼着朝这里扑来。
姜晚下意识的躲在林默身后,着急喊道:“你快开枪啊,它们过来了!”
刚才的身L内灌记的雄心壮志瞬间漏了气。
“安静!”林默语气平静,脚步未动,身L却已然前倾。
下一秒,千刃出现在林默手上,在空中划过一道凌厉的弧线。
“嗖——”
三只丧尸的头颅齐刷刷与身L分了家,滚在了姜晚脚旁。鲜血喷涌而出,溅红了楼道两侧的墙壁。
姜晚看着脚边丧尸的头颅,蓦然呆住,大脑一片空白。一股苦水瞬间涌上喉咙,立刻扒着墙壁哇哇吐了起来。
“现在回去还来得及。”林默看着扶墙不起的姜晚,开口道。
随即头也不回的往楼梯口走去,脚步不快,却铿锵有力。
姜晚猛然回过头来,咬了咬牙,强迫自已跟了上去。
“不怕不怕……只是头掉了而已,学医图鉴也看过很多这样的,你可以的姜晚!”
林默听在耳中,没有说话,只是嘴角悄然上扬了一分。
真正危险的,不单单是那些丧尸和变异生物,还有那些和你并肩而行的人类。
我们都知道丧尸是危险的,所以本能的选择避开它们;但面对通类,我们往往毫无防备。
人是喜欢伪装的,但是我们又无法远离他们。
自古以来,人类就是群居的生物,这种是刻在骨子里的基因,因为孤独会毁掉一个人。
林默知道孤独的滋味,所以他怀念那些能够托付后背的队友。
姜晚可以成为队友吗?林默不知道。
但她目前对于林默来说,可以算是一段旅程的队友。
至于旅程有多远?那谁又在乎呢。
为了照顾“新人”,林默特意避开了丧尸多的人群,陪着姜晚当了一回小老鼠。
路上遇到零星的几只丧尸,也只是普通级别的,威胁并不大。三两下,就被解决掉了。
姜晚看着林默手中的千刃,若有所思。
这么大的刀,昨天也没看见啊?藏在哪了?
姜晚视角缓缓下移,随后脸色一红。
不对不对,怎么可能藏那了。
林默扭头看见姜晚躲闪的眼神,感到怪异。
这丫头又想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