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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我出版了我的第一本小说。
书卖得很好,还拿了个小奖。
出版社为我办了一场签售会。
那天,我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站在台上,看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心里感慨万千。
我终于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模样。
签售会上,暮色透过落地窗斜斜地洒在签售台上,我的钢笔在书页间划出沙沙声响。
当最后一位读者转身离开时,落地钟恰好敲响六点整。
就在工作人员开始收拾展架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忽然出现在逐渐消散的人潮尽头。
是林谦。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袖口磨得起毛,深蓝色牛仔裤膝盖处泛着不自然的灰白,像是被烈日反复灼烤过的痕迹。
蓬乱的头发遮住了眉骨,下巴上丛生的胡茬里竟夹杂着几根银丝。
记忆里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此刻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了十岁。
他排着队,一步步地朝我走来。
轮到他时,他把一本我的新书递到我面前,声音沙哑。
能......帮我签个名吗
我拿起笔,在扉页上写下祝好两个字,然后把书还给他。
我们对视了一眼。
他的眼里,是无尽的悔恨和沧桑。
我的眼里,只有平静和释然。
签售会结束,人群散去。
他抱着书退到角落,身影融进阴影里。
直到工作人员关灯时,手电筒的光束扫过他佝偻的轮廓,他才如梦初醒般直起腰。
展厅重归黑暗后,应急灯的绿光里,他的声音带着颤音:月月,书我看了,写得很好。
谢谢。我客气地回答。
你......过得好吗
很好。
他低下头,搓着手,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我......我看到新闻了,恭喜你。
嗯。
我们之间,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最后,还是他先开了口。
对不起。
这三个字,迟到了太久太久。
我看着他,淡淡地笑了。
林谦,都过去了。
是的,都过去了。
那些伤害、背叛、眼泪,都随着时间,烟消云散。
他抬起头,眼睛里闪着一丝希冀的光。
那我们......
我们不可能了。我打断他,语气坚定,我现在的生活很好,不想有任何改变。
他眼里的光,彻底熄灭了。
我明白了。
他对我鞠了一躬,然后转身,拖着沉重的脚步,消失在了人海里。
我看着他的背影,但心里却没有泛起一丝的涟_漪_。
就像是在看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签售会结束后,我昂首挺胸地走出了书店。
阳光正好,暖暖地照在身上。
诺诺和秦筝在不远处的冰淇淋店门口等我,看到我出来的时候,诺诺挥着手,快速朝我跑来。
妈妈!快来!我给你买了你最爱吃的蓝莓味冰淇淋!
我笑着迎上去,一把他将抱进了怀里。
秦筝走了过来,递给我一个冰淇淋蛋筒。
哟,大作家,辛苦啦。
我们三个人,人手一个冰淇淋,在午后的阳光下,边走边笑。
我抬头看了一眼碧蓝如洗的天空,蓝得像一块通透的宝石。
真好。
这才是人生该有的样子。(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