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陈昊生怕孟超离开,走的时候非常匆忙,门都忘记了关。
孟超能隐约听到里面传来的争吵。
这首歌你听了没有,公司什么情况你不知道这样的歌你都往外推
什么不符合你的审美,你认可的音乐是不是只有摇滚
我告诉你,这首歌必须帮他发行,不然我就辞职!
别跟我扯这么梦想,没钱都快饿死了,没资格谈梦想!
......
这一番争吵,把孟超听得心惊肉跳。
打工人,除了辞职的时候,哪有跟老板这么说话的。
陈昊这逼宫的气势,不知道的,还以为老板是陈昊。
房间里争吵平息了片刻,陈昊闲庭信步回到房间,客气的为孟超倒了一杯茶。
孟老师,公司已经同意授权我跟您洽谈合作,不如您先说说,条件是什么
孟超把自己早就计划好的东西大概讲了一遍。
这一次,对方的态度截然不同,陈昊完全没有杨胜良刚才的敷衍和不屑,边听边做记录,甚至还小心翼翼的把小样放在播放器又停了一遍。
等他拿出公司的相关材料,相互对照了一会,这才看着孟超点头道:
孟老师您的诉求我已经了解了,你是已经制作好了单曲,只需要我们公司承担宣传、发行和销售这些后期工作,对不对
是的。
到了正式谈合作的阶段,陈昊坐直了身子,神态也转为严肃和认真。
孟老师,我想您应该很清楚,单纯发行唱片,回本的概率并不高,尤其是您把自己的分成比例调的这么低,我想提醒您,可能到时候赚不到钱,甚至难回本。
面对陈昊的担忧,孟超早有腹稿:这个不需要你们操心,我既然承诺只拿35%的分成,就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你们只需要发挥全力去发行就OK。
独立歌手与唱片公司合作,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外包:独立歌手出资委托唱片公司发行销售,盈亏均由独立歌手承担。唱片公司赚取的是宣发专辑的承包费用。
当然,若专辑盈利,唱片公司也会获得一定比例的分成。
第二种模式是:唱片公司看中独立歌手的专辑,支付费用买下后宣发销售,此时盈亏由唱片公司承担。
该模式类似大唱片公司运作,但不涉及歌手经纪约。唱片公司仅能赚取专辑销售及版权收益,同时需向歌手支付作品收购费用。
第三种则是唱片公司与独立歌手联手,共同承担盈亏,分成比例依据双方投入资金协商确定。
孟超倾向于第三种模式与新星座合作,但陈昊略显迟疑。
其实在她看来,结合新星座现状,第一种拿钱办事的模式最为稳妥,第二、三种都存在亏损风险。
但反过来说,风险伴随的也可能是收益。
若仅固守第一种模式,新星座将永无发展可能。
总体而言,相比第二种,第三种模式风险稍低,且运作单曲的成本也低于专辑。
条件对公司这么有利,损失也比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