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快,快放开我,这附近有猞猁!
猞猁,是东北林子里一种比较凶残的肉食动物,它们不仅脑子聪明,嗅觉发达,还及其残忍。
如果其他猛兽遇到狼群,都会主动绕开,但猞猁却不一样,它们会通过气味追踪野狼。
在狼群捕食的时候,猞猁就会找到狼窝,将里面的狼崽子全部咬死。
所以在东北,猞猁这种动物又被称为野狼的天敌。
聂红喜冷笑了一声,松开金润田的同时,将地上的几杆猎枪捡起。
段卫更是深吸了口气,紧盯着慌张的金润田说道:当年的事我自己会调查清楚,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两人朝许东风使了个眼色,连忙爬上了旁边的红松。
可金润田他们几个却都慌了神,手里没有猎枪,遇到猞猁可就是死路一条。
跑!
金润田单手捂着肩膀,怒声喊了一嗓子,撒腿朝远处跑去。
但他那几个手下,身上可都带着伤呢。
刚跑跌跌撞撞的跑出了二十多米远,一头跟豹子体型差不多的野猫从草丛里面蹿出,直接将金润田给摁在了地上。
这就是猞猁吗蹲在树枝上的许东风咽了口唾沫,紧盯着那只大野猫小声嘟囔道。
猞猁是独居动物,但是比金钱豹更凶狠。
金润田刚发出一声惨叫,猞猁一口咬住了他的脖子,硬生生的扯下了一块肉。
惨叫声戛然而止,猞猁用爪子拨了拨金润田的脑袋,转头又盯上了他那几个受伤的手下。
猞猁这种动物就是这样,遇到好几只猎物后,哪怕是吃饱了,也会逐一将其咬死。
另外几个大汉看见金润田的惨状,吓得魂都丢了,惊恐的朝一旁的树上爬去。
可猞猁也是攀爬高手,而且速度极快。
一个手腕还在流血的大汉,被猞猁咬住腿从树上拽下,步了金润田的后尘。
另外两人也没跑掉,甚至那名被段卫撞昏过去的大汉,也死在了猞猁的尖牙下,
眼看那头猞猁又盯上了树枝上的聂红喜,段卫深吸了口气立刻端起猎枪扣动了扳机。
猞猁应声倒地,脑袋上多了一个血窟窿,周围霎时间陷入了死一般寂静。
树上的三人没着急下去,等了约莫五六分钟,见没有其他野兽凑过来,聂红喜才率先抱着树干滑落到地面上。
好枪法!
朝那死透的猞猁踢了两脚,聂红喜笑着冲段卫竖了个大拇指。
可蹲在树枝上的段卫,此时却面色怅然,看着远处金润田的尸体在发呆。
许东风来到树下,聂红喜将自己的匕首扔给了他。
把皮剥了吧,在大集上能卖十多块呢!
说完,聂红喜走到金润田的身边,在他身上搜了一遍,又摸出了一株野山参......
天亮之后,三人担心这里的血腥味会将其他野兽引来,简单吃了几口干粮,快步朝山下走去。
段卫明显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许东风用胳膊碰了碰身边的聂红喜,小声问道:段大哥他老爹的事,你知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