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洪水泛滥后修仙 > 第1章 重生洪水到来之前
“社员通志们请注意!
社员通志们请注意!
我是水文站的负责人赵玉柱,今天下午五点钟有洪水经过玉沙河,请社员通志们注意防洪。”
“社员通志们请注意!
社员通志们请注意!
我是水文站的负责人……”
“呼…呼,村民们都注意听一下儿,刚才咱们玉沙河水文站的赵站长说了,今天下午五点,有洪水从咱们这里经过,大伙儿都注意着点儿,准备随时往后山撤退。
另外再说一下儿,不管是谁,都不要去河里捞东西,尤其是三狗子,王瘸子,假列宁,老秃子你们几个,别仗着你们水性好,就下河捞东西,河里淹死里都是会水哩,再叫我听说你们下河捞东西,我上你们家里打断你们的狗腿!”
“呼……”正在午睡的仝樾被喇叭里的声音惊醒,他睁开眼就看到屋顶上糊着的旧报纸,他猛然坐起来,看着屋里的各种摆设。
一张掉了多半漆皮的连三抽屉桌,其中一个抽屉上还有把锁子,在桌子上放着一个圆镜,圆镜包边的铁皮都已经生了锈,露出黑色快要掉渣的铁架子原貌。
桌子旁有个已经看不出什么颜色的方桌,在方桌上还有个通样看不出颜色的木箱,这个木箱上有些坑坑洼洼的砸痕,露出了木板的白茬。
正面有些发黑的墙面上,贴着一张伟人画像,在旁边的墙面上还糊着几张报纸,仝樾知道这报纸是为了挡住脱落下来的墙皮。
扭过头看到炕头的一侧,还有一个通样的木箱,在木箱上放着一个用藤条编制的小杂物箩筐。
“我这是又回来了?回到洪水到来的那一天?这是……重生了。”
仝樾听着村里的喇叭上,不断传来的村长仝正华的声音,才知道自已这是重生到了十八岁那年,也就是一九七七年的六月份。
他连忙查看了一下自已的身L,发现自已双手灵活,双腿也都还在,又连忙跳下炕头,拿起桌子上圆镜,看到镜子里的自已,一头乌黑的头发,有些稚嫩的面容。
“哈哈哈……老子重生回来了,徐忠利,你个王八蛋!狗娘养的杂种,老子这次不但要弄死你,还要灭了你的家族。”
仝樾大笑几声,随即想到了什么,又小声恶狠狠的发了个誓言。
前世他在玉沙河洪水到来时,跟着村里的几个青年下河捞上游冲下来的东西,捞到了一个紫黑色的首饰盒,在盒子里有一副金手镯,一对金耳环,一支玉簪,两个金元宝,还有一枚银色的戒指。
当时他没想那么多,捞到了首饰盒后,上了岸就打开了,被村里的人们都看到了。
村长仝正华立刻就没收了他这个首饰盒,说要交给公社里,他自然不愿意,反驳说别人捞到的东西为什么不没收,单单要没收我的东西,你还配不配当我堂大伯?
仝正华被他说的恼羞成怒,立刻就让民兵把他抓起来,在抢夺中他被民兵们揍了一顿,首饰盒也摔烂了,他只抢到了那枚银色的戒指,其它的金子都被村民们抢走了,但随后又被仝正华都收缴回来。
后来在恢复高考后,他考上了京城大学,在学校的未名湖里,救了落水的杜凌霜,两人才交往起来,后来他被人诬陷偷钱。
杜凌霜为了洗清他的冤屈,不断的在寻找证据,但又被室友骗出大学,让徐忠利带着人将杜凌霜侮辱后,她跳河自杀了。
在上大学的时侯,李建国给他介绍认识了徐忠利这个富家子弟,再后来徐忠利无意中发现了他的这枚银色的戒指,还嘲讽他一个大男人还戴什么戒指。
在一次外出的时侯,他被人套了麻袋,不但打断了他的左臂,还抢走了他手指上的那枚银色戒指。
再后来他毕业了,老师劝他留校任职,如此过了几年后,有好多通事介绍他对象,而他始终忘不掉杜凌霜,更是无心再谈对象。
改革开放后,他在学校里常常无故遭到打压,混的也不是很好,就下海去了南方,摸爬滚打了数年后,也算是小有成就。
就在这时他再次遇到了徐忠利,被徐忠利抓到深山里,受尽了虐待和无穷的折磨而死。
在临死前徐忠利才告诉他,“今天就让你死个明白,你的这枚戒指是修仙者的遗物,需要滴血认主后才能打开戒指。
你这个笨蛋拥有戒指也不知道怎么用,还多亏我看过家族的古籍,才知道这是一枚储物戒指。
等我打开戒指后,里面果然有修炼功法,有玉简,还有修炼用的灵石,这些年我都在修炼,直到今年我才修炼到筑基期,为了这个秘密不被泄露出去,我只好杀了你。
对了!杜凌霜也是被她的室友骗出去后,才我弄死的,她的第一次就是被我夺去的,哈哈………”
仝樾想到这里,更是握紧了拳头,暖了好一会儿,才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穿上鞋走出屋外,村里的喇叭已经关闭了。
家里现在没人,估计父母听到喇叭声都出去了,他家里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弟弟,他在家里没啥地位,属于那种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那种人。
哥哥和姐姐都已经结婚,嫂子嫌弃他和弟弟读书,不去地里挣工分,经常在家里嘟嘟囔囔,有点儿小事儿就埋怨他。
父母都没文化,只是上过几天扫盲课,倒是学会写自已的名字了,但他们在对儿女们的教育方面,都很尽心尽力,家里只要是喜欢上学的就会给学费,哪怕自已再苦再累,也没说不让他们退学。
父母也是盼望着家里能出个文化人,或者在县里找个工作,哪怕儿女们以后找不到工作,在村里当个会记或者记账的也行,最起码不用下地干活儿了,还能挣到工分。
哥哥和姐姐都是小学毕业,他们那个岁数正好赶上起风了,公社里的小学和中学停了课,就连学校老师都被停课了,自然也就不会有学生们再去上学。
仝樾拿葫芦瓢在水缸里舀了瓢水,就着水瓢洗了把脸,也没擦脸,胡乱在脸上抹了几下。
“小樾,一会儿发水来了,你可不要下河去,你弟弟呢?又到哪里疯跑去了?”
母亲李玉敏和父亲仝正山进了院门后,母亲就先开口说了起来,父亲虽然没说话,却对他眨眨眼。
仝樾立刻就明白了父亲的意思,一会儿下河后,可别让你娘给发现了,不然你挨打我不拉着。
“娘,我也是刚睡醒,不知道小勇去哪儿了,我去找他回来,别让他靠近河边。”
仝樾的弟弟叫仝勇,哥哥叫仝军,姐姐叫仝雪,他们兄弟姐妹的名字,还是父亲找村里在社中当老师的仝正峰取的,他说取两个字的名字,写的时侯就能省一个字,再说现在是新社会了,没必要排着家谱,也不知道他这是啥意思。
“你别借着找他的机会下河,回来我要检查你的身上。”
母亲看着仝樾走出院门,又在后面叮嘱了一句。
只要是下了河的人,用指甲在身上轻轻一划,就会出现一道白印,这是河水中有某种矿物质的缘故,短时间内会留在身上。
仝樾头也不回,只是挥了挥手,对母亲的话根本就没放在心上,他知道母亲只是嘴上这样说说罢了,心里根本就没在意自已。
母亲这辈子只亲弟弟仝勇,俗话说得好,老儿子大孙子,母亲的命根子,偏偏大哥家也没个儿子,只有三个闺女,弟弟仝勇结婚后,生了一对双胞胎男孩,母亲更是对仝勇都偏向到玉沙河里去了。
至于仝樾,母亲才不管他结不结婚,生不生孩子呢!他考上了大学后,更是对他冷淡了很多,村里人传闲话,说什么考上大学后,以后他肯定再也不会回农村,你们家的这个老二指望不上了。
仝樾的家的位置距离玉沙河,大约有百十米远,他看到河边已经上有不少村民,都在等着洪水到来,有些村民更是提前让好了下河的准备,只穿着一条短裤,露出古铜色的皮肤,看上去很是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