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我被沈家旭以养伤的名义,摁在医院住了三个月。
三个月的时间里,他向我求了九次婚。
等到第十次,在他开口之前,我夺过男人手中的玫瑰,单膝跪地:沈先生,求您娶我吧!
疑惑,震惊,狂喜。
对上男人精彩纷呈的脸,我对他解释:你向我走了九步,剩下的那一步理应该我来走。
婚礼那日,我穿上婚纱从试衣间里出来,奇怪地发现化妆师和造型师竟然齐齐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许久未见的周锦南。
周锦南胡子拉碴,如此不修边幅的模样,还是第一次见到,与往日里那个过分注重外表的男人判若两人。
看到身着婚纱的我,男人有一瞬间的失神,紧接着哀求道:苏颜,你别跟他结婚好不好
我一阵无语,却还是解释道:周锦南,我们已经结束了,就当是好聚好散吧。
男人脸上闪过一丝受伤,颓然道:不好,离了你,我怕是再也遇不到比你更好人的。
所以,周先生是找不到更好的,拿我当备胎了
不是,不是的。
他语无伦次地解释,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苏颜,你跟我走。
我立马甩开他的手,语气坚决,背对着他。
不行。
你快走吧,不然等沈家旭来了,没你好果子吃。
听到沈家旭三个字,周锦南的情绪异常激动,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把匕首,突然抵着我的脖子,狠厉道:得不到,就毁掉。
反正我什么都没有了,不如去下面做一对鬼夫妻吧。你放心,这次我一定会好好待你的。
尖锐的刀刃抵在脖子上,传来阵阵刺痛。
很快,洁白的婚纱上燃起星星点点的红色。
闻讯而来的沈家旭和保镖们围在三米开外,气得目眦欲裂,却也不敢轻举妄动。
感受着颈间的疼痛,我凄然一笑,终究是没那个命吧。不过,与唾手可得的幸福,擦肩而过,始终心有不甘。
沈家旭,最后拜托你一件事。我不要和这个畜生埋在一起。
言罢,我闭上了眼睛。
就在这时,大门突然被打开了,沈家旭的小侄女牵着一条金毛小跑着过来:舅舅,怎么不叫我,我也想提前看看新娘子呢。
嗅到了血腥的狗子突然兴奋地大叫一声。
咣当!
匕首倏然落地。
周锦南吓得蜷缩在地上,浑身抽搐起来,口中不停地吐着白沫。
沈家旭失而复得地搂住我,泪流满面:颜颜,对不起。
吓死我了。
男人后知后觉,对着地上不省人事的周锦南一顿猛踹:不知死活的狗东西,差点毁了老子的一辈子。
最后,沈家旭把婚礼推迟了一个月。
你差点命都没了,我还管别人做什么
新婚之夜,我才发现了找个弟弟老公的妙处。
不愧是年轻的身体,体力好,精力足,简直不要太爽了。
无比庆幸自己捡到了这个宝。
几年后,一家人出门游玩,一岁半的女儿突然嚷着要上厕所,我拉着孩子去附近的卫生间。
门口,一个组长模样的中年人正在给几个穿着保洁服的下属安排工作:老周啊,这几天的厕所卫生就交给你了。
其中一个大妈打抱不平:安排一个大男人扫女厕,加活不说,主要也不方便啊。
这样欺负人,怕是不太好吧。
怕什么,都一把年纪的老男人了,还瘸着一条腿,离了这,出去掏大粪都没要。
这话莫名熟悉,我好奇地转头,没想到那人似有所感将头低得更低,却被耳尖上的一颗红痣暴露了身份。
原来是一位故人。
越过那人,我带着女儿去了距离更远的一个卫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