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波,你看这件衣服怎么样我兴致勃勃地
提起一件领日镶有兔毛的浅绿色大衣问他道。
嗯,一般偏上的水平吧。他迷迷糊糊地随口
答应着。
是吗那么和前面那件相比呢
好像差不多,嗯……也许,可能,应该是前一件要稍微好些吧。他在我的追问下,显得愈发慌乱。
是这样啊。我放下绿色大衣,在周围踱了一圈,又从身边无数款式各异的衣裙中挑出一件,那你觉得这件如何
这件啊…他瞪大眼睛死死地瞅了半天,猛
摇头道,这件不好,不好,实在不怎么好。
袁横波搜肠刮肚,想再加上一两句话来强调他抵制这件衣服的鲜明态度,可是就跟以往品评服装时的情况一样,他的词汇量突然就贫乏到只剩下好与不好这两个词了。
你胡说!这不就是我刚才让你看过的那件衣服
吗是吗不是吧。我…
哼,每次让你和我出来逛街,你都是这么心不
在焉的!
其实也不是啊。一般在逛街的头三个小时里,
我还是挺有精神的。他嬉皮笑脸地解释着。
如果不是他与生俱来的灾星特质恰好在此时又发
挥了效果,我发誓绝对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开始是两三个人急匆匆地从我们身边跑过,并有一些出事了、楼下的试衣间里、是个女人之类的低语声吹进了我们的耳里。没过多久,这股声浪便席卷了全场,且爆发出一个个高潮。顾客也好,售货员也好,纷纷如抢购打折货品一般,疯狂向出事的地点涌去。
死人啦、快去看啊这等夹杂着紧张与兴奋的高声喊叫,和百货公司音响里财神到财神到、恭喜发财发大财之类永无休止的喜庆歌声混合在一起,倒是颇为符合时近新年的氛围,其巨大的冲击力让我恍惚问以为置身于一场沸腾的聚会或热烈的狂欢。
当时我们并没有去凑那个热闹,等到第二天下午,估摸着警方已经把案情整理了个大概,我和袁横波才去找了我们的老朋友,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穆风。
秦宜雪,袁横波,你们的消息很灵通嘛,来得这么快。穆队长笑吟吟地接待了我们,以前你们破的案子里好像还没有碰到过密室吧。这次好,可以弥补缺憾了。
哦,是怎么回事快说说看!他的话成功地
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是这样的,被害者在她的朋友和百货公司售货员的注视下进了试衣间试衣服,后来却被发现死在了里面。而案发的时候,最有可能作案的嫌疑人却在另一家商场的试衣间里,有三个证人在外面等候着。凶嫌是如何避开众多证人的眼睛,作案杀人的呢听上去好像有些棘手呢。我沉吟道。
你别听穆队说得那么玄乎,往往这种案子结果都出乎寻常地简单。而且你看,袁横波却指着穆队对我微笑道,以穆队今天这样的好心情,像是有疑案破不出来的表现吗
哈哈,我老实跟你说吧,现在最让我头疼的就是那种毫无头绪,需要我们熬更守夜,加班一两个月不停地去排查线索的案子。像这起案子,一上来就锁定了嫌犯,动机也清楚明白,只是剩下手法还没有破解罢了。俗话说朋友多了好办事,有你们这些侦探朋友在,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回想起刚认识时那个不苟言笑,喜欢扮酷的刑警队长,眼前和我们随便开着玩笑的他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被害者叫胡丽,女,三十七岁,未婚。她和身边三四个年龄相仿,也都是单身的女人—一有两个是结婚之后又离婚的—一结成了一个小圈子,经常一起活动,打牌、逛街、吃饭什么的。胡丽好像是抱定了单身主义并以此为乐,但别的人却各有心思。
她的其中一个叫何爱华的朋友,就很想早点嫁人,但她姿色平常,眼光又高,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最近一年处了个对象,彼此倒还满意,终于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谁也没想到这个节骨眼上,胡丽突然来了个第三者插足,而且略施手段就把何爱华那个男友给彻底俘虏了。可等那个男的和何爱华分了手,她立马一脚踹了他,还对外宣称对那个贱男人没有一丁点兴趣,只是想替姐妹把把关而已。‘果然一试那家伙就原形毕露了。那天爱华把他带来向我们显摆时,他就色迷迷地偷看我。哼!也不看看我是什么人!’胡丽事后这样跟另一个女友说过。太可怕了。袁横波
我吐吐舌头,还好宜
雪你没有这样的朋友啊!
去!等你通过了我的考验再说吧。我嗔道,
别打岔,让穆队继续说啦。
穆队早看惯了我们的小儿女态,保持着笑容继续说:这样一来,何爱华倒还没办法和胡丽撕破脸皮了——人家明说是为她好啊——只能在表面上和她维持着朋友的关系。她们要是当时闹翻了,大吵一架甚至动手打几下也许就过去了,可现在何爱华明明吃了亏受了气,还声张不得,肯定恨死了胡丽。这怨气累积,久而久之,何爱华就有了杀人的心。
不错。我附和道,要是单为了一个贱男人也就罢了,但胡丽这么做,摆明是表示何爱华不管眼光还是个人魅力都远远比不上她,身为女人,对这种侮辱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喂,喂,你们不会这样就认定何爱华是唯一凶嫌吧我正说得高兴,袁横波却在一边插嘴道,这段是非最多表明何爱华有杀人动机,但从这件事我们也可以看清楚胡丽是个什么样的人。以她的为人,背地里痛恨她的人肯定不在少数。既然何爱华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明,我们是不是应该更多地考虑其他人作案的可能呢
我们把目标锁定在何爱华身上是有充足理由的,穆队进一步解释道,因为胡丽之所以会到最后的遇害地点,就是被何爱华叫去的。昨天是星期六,胡丽照例又拉着一个女友去市中心逛街。下午五点三十二分,胡丽收到何爱华发给她的一条短信,说附近的‘乐每天百货’一楼有个服装专柜打折,她之前去那里时看到一件衣服很适合胡丽,让她有空就过去看看。胡丽还真就过去了,然后就死在那边的一个试衣问里。
这样的话何爱华确实和案子脱不了干系了。但有一个问题说不通啊,袁横波的眉毛都皱到了一块儿,如果她就是凶手,为什么不在行凶之后拿走胡丽的手机至少也要把那条暴露自己的短信删掉啊。难道是何爱华预先在试衣间里设了什么机关,远程路
控杀人,她本人后来没有再去那儿可能是胡丽收到短信后把肉容告訴了朋友,常方是事后从那人的证据里了解的信息。我发表自己
的意见。
那倒不是。穆队摇头道,
其实事情很简
单,胡丽在进试衣间换衣服之前把她的手提包交物了同行的女友拿着,而她的手机也放在包里,所以何要华没有机会拿到她的手机,当然也没办法删掉那条角信喽。让我在意的一点倒是,胡丽收到短信之后,为什么毫不怀疑地去了那个百货公司她和何爱华国然没有明着翻脸,但从那件事后,也两三个月没怎么联系了,突然收到何爱华的短信,不会觉得很奇吗
可能是何爱华之前一两天私下去找过胡丽,向她表示和好而麻痹了她;也说不定胡丽根本没把何爱华放在眼里,认为去一个百货公司转转不会有什么事……袁横波掰着指头分析着,现在人已经死了,她到底怎么想的我们也无从确认了。
说了半天,胡丽的死因还没说呢。我突然想
到这个要紧的问题。
凶手先是用榔头砸晕了胡丽,再用绳子勒她的
脖子,致其窒息而死。那她的死亡推定时间是:
.
胡丽接到短信,出发去往‘乐每天百货’的时间是五点三十二分。我们让胡丽的那个同伴回到当时她们所在的地方,以同样的速度赶去百货公司,经过多次测试,从那里到达‘乐每天百货’需时五到七分钟。胡丽到了百货公司后立刻拿衣服进了试衣间,而她的尸体被人发现并报警是五点五十三分的事。所以我们把胡丽的死亡时间初步推定为五点三十七分到五点五十三分,这也符合法医的检验结果。
再说说何爱华昨天的行踪吧。因为她在本案中有重大嫌疑,我们出警后首先想到把她控制起来。找到她时是昨晚七点十分,她正和一个男人在饭馆里饭。经过调查,那个男人和何爱华是一周前经人介累相亲认识的,三天前他们约会过一次,昨天他们又我了一起出去。根据他们的证词,昨天早上九点两个人碰头之后,除了中午吃饭。就一直在市中心逛街。六点五十分他们才从最后一家商场里出来。你看看人家,陪一个不怎么熟的女朋友逛街一整天都没有怨言,我叫你陪我几个小时你就要死要活了。我乘机数落哀横波。
这我可要说句公道话。穆队打圆场道,那个男的哪里是没有怨言啊昨晚盘问时他可向我们吐了一肚子苦水,说他完全是出于礼貌勉强支撑下去的。他说前两次和何爱华见面印象不错,但是昨天逛街逛到一半的时候,他已经暗自发誓,这绝对是最后一次和她出去了。
哼,你们男人当然帮着男人说话。古语不是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吗女人们辛辛苦苦地逛街买衣服,还不是想打扮得漂亮点给男人看吗
关于这句话的前半句,在刘向编辑的《战国策》里确实是写作‘士为知己者死’,但是司马迁在《报任安书》里引用这句时说的是‘士知己者用’,谁是谁非我们先不去说它,袁横波摇头晃脑
酸味十足地说,我可以肯定的是,后半句‘女为悦己者容’这个说法,今天的女权主义者会坚决反对的。就实际情况而言,这句话应该改为‘女为悦己而容’才对,就算世界上一个男人都没了,女人们爱美的天性也是不会改变的。
跑题了跑题了啊,穆队竭力把我俩的注意力拉回到案子上来,我们接着又盘问他们五点半到六点这个关键的时间在哪儿,在干什么。那男的说反正不在这个百货公司就在那个商场,具体地点记不清了。但他又说不管在哪儿,除了何爱华进试衣间试衣服,他们两人都一直在一起。而何爱华就清楚地告诉我们,说她那时在‘富安百货’二楼的欧尼迩专柜看衣服。
我们紧跟着就去了富安,那里的两个售货员证实了何爱华的说法。她们声称那两个人——我们出示了何爱华他们的照片——下午五点三十六分到了欧尼迩专柜。其中女人选了衣服进了试衣间,至少待到六点过两分才离开。
每天那么多顾客进进出出,那两个售货员怎么对何爱华的行动记得如此清楚她们就没有可能认错人我感觉这里面有些蹊跷。
这个问题我们也问了,她们说那个女的进了试衣间就没了动静,在里面待了二十多分钟才出来。其中一个人因为催她快点出来,还和她发生了口角,所以对她印象很深刻。
如果她们没有说谎,何爱华过了五点半还在
‘富安’二楼,那就算她之后成功地从试衣间里溜走,她有足够的时间赶到‘乐每天百货’去行凶吗
她杀人之后又能够在六点前返回‘富安百货’吗
袁横波问穆队,往返这两家百货公司需要多少时间唉,我叹了口气,悠悠地说,记得某人常说要留心观察,但是我明明带他去了这两家百货公司无数次,他怎么就记不得市中心的‘富安’和‘乐每天’只有一街之隔呢而且‘富安百货’二楼的出口正通向过街天桥,何爱华只要能出了试衣间,跑下天桥,再走两步就到乐每天百货’了,时间绝对不超过三分钟。
呵呵,市中心的百货公司那么多,什么‘富安、‘百盛’、‘茂业’、‘梅西’、乐每天’,看上去都是一个样子,我哪里记得住哪个是哪个啊!袁横波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那么就剩下‘何爱华怎么在不被人发现的情况下进出试衣间’这一个问题喽
不是一个是两个,你忘了她需要‘穿越’的是
两个试衣间了吗我提醒他。
试衣间和试衣间还不都是一样不都只是个用来换衣服的狭小房间吗袁横波嘟囔着,她从这个试衣间进出的方法,用到另一个试衣间不就行了那当然不一样了。我痛心疾首地叫道,不是有哲学家说世上没有两片同样的树叶吗,更不要说两个同样的试衣间了!房间里的陈设布置且不提,单说这试衣间的门,质地就不尽一样,用的什么门锁,门和地板之间有没有空隙这些问题都要考虑——还有很多卖场的试衣间根本就不用门,只是用一道布帘和外边隔开而已
胡丽陈尸的那个试衣间当然不可能只是用布帘和外面隔开,虽然凶手的胆子已经够大了。穆队打断道,门就是普通的木门,和地板之间是封死的。
门锁是那种里面有一个旋钮,扳动后就可以上锁的类型。试衣间里除了有一张小沙发椅,就没什么别的东西了。胡丽她们当时去的是一个专门卖女装的卖场。
那里不是什么名牌卖场,东西本来就相对便宜,又正好做活动打折,吸引了很多顾客。卖场里一共有四个试衣间,一溜并排着,当时都有人在,外面还有不少人等着。胡丽选了衣服之后,正好看到有个试衣间的门开着道缝,认为是谁刚进去没来得及关门,就几步挤了进去,一边还说都是女的,挤一挤没关系’。这人的性格真恶劣!她一向都这么不讲礼貌
吗是的。她的那个同伴就一脸轻蔑地告诉我们:
胡丽就是这样的人啦。每次她过路口,就算前面有过街天桥,后面是地下通道,旁边有交警吼她,她还是要就地横穿马路;又或者很多人等着买什么东西,她去了绝不肯规规矩矩地排到后面,想方设法也要插队;谁要是敢说她两句,她会骂还那人两百句,什么话脏就挑什么说。别看她只有七八十斤,瘦得像根豆芽,吵起架来却有用不完的劲儿’
一个蛮不讲理、破口大骂的泼妇形象顿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在道德水平和文化修养上,现在的我和她比起来,自然有绝对的优越感,但谁也无法预料,十来年后,我会不会也变成这样一个庸俗粗鄙的中年妇女。要如何才能在俗世纷扰当中保持纯真本色想到这些问题,我的心里没来由地一紧。
何爱华当然深知胡丽的品性,袁横波显然完全没这方面的考虑,这么说是她事先埋伏在一个试衣间里,等胡丽来了敞开门缝,让胡丽自己一头钻进陷阱去。
不错,事情应该如此。根据现场遗留的各种痕迹,我们已大致推测出了案发过程:胡丽一进试衣间,就遭到了凶手——基本可以断定就是何爱华的袭击。虽然骂起架来凶悍无比,但比体格何爱华还要胜过胡丽。说时迟那时快,没等胡丽叫出半个字来,何爱华已经一把将她推到墙上,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巴,一只手抡起榔头就给了她一下狠的。穆队如说书般兴致盎然地描绘着凶杀过程,榔头上包了布套,所以没有多少血溅出来,但胡丽已经人事不省,彻底失去了抵抗力。何爱华紧接着再拿绳子将她勒死,然后把榔头、绳子扔在现场——当然何爱华肯定戴了手套,凶器上面没有指纹——出了试衣间便溜之
大吉了。
在场那么多人,就没有谁对胡丽来之前进出做
避破好。
不就完了吗
衣间的那个女人有印象吗把何爱华带去让她们指以正因为现场人来人往很混乱,一般人才不会一个普通女人多加留意。和胡丽同来的那个朋友和何爱华也是熟人,最有可能认出她来,但胡丽一进诚表间,她就掉头自己看衣服去了,压根儿没着到后来从试衣同出来的人。只有那里的套业员有点印象,说我确是有一个女的在胡丽来前一会儿进了那个试农间
胡丽进去之后不久她就从里面出来,还了拿去试多的衣服,急匆匆地走掉了。
我们当然马上让营业员去认人,但嘗业员贝说何爱华的身材体态跟那人很像,却不能肯定。因为当时那女的戴着鑿錢,面貌有不清楚,发型也和的爱华完全不一样—想来她一定也戴了假发。都助补充道,说起来昨晚检查何爱华的手提包时,我就想觉其中有点不对劲:她的包很大,但里面根本没装件么东西。现在想来,或许她的包里曾经装了假发,题镜、手套、榔头、绳子等一大堆东西,虽然在我们我到她以前,她把这些东西都处理了,但也留下了包里特别空这样的破绽。
貌似何爱华的神秘女人离开试衣间时,反手板下门锁的旋钮再带上门,门也就锁上了。跟着有人试着推门想进去,发现门推不开,旁边的人告诉她里画还有人,她就停了手。可过了十来分钟还没见里面的人出来,敲门又没人应,外面的人着急了,让营业员用钥匙打开门,才发现早就死在里面的胡丽。穆队继续说道。
这么说来哪里还有密室呢我反应过来,尤
呼上当,一切不都清清楚楚的吗我从来没说过这个房间是密室。穆以饮脂地一笑,不过另一边,也就是何爱华进的那个试剂间,却是真正的密室。两个营业员和何爱华的男友商证明她进去后一直没出来过。这个问题你们要怎么解决呢那个男友的话可以忽略不计。我不限思精過说,他那个时候已经陪何爱华逛了九个小时的原。
参照某人逛街三个钟头后就精疲力竭、半死不话的表现,我可以断定何受华一进试衣同,那个男人会那一文/夏慕龙
时间冲到休息区,瘫倒在座椅上。不要说何爱华在试衣间里半个小时,就是两三个小时不出来,他也不会在意,正好趁机睡上一觉。何爱华之所以昨天从早到晚带着他不停地逛商场,就是要耗尽他的体力,让他没有精神再去留意自己。
宜雪的这个说法我举双手赞成,袁横波深表同情地说,我想那个可怜的家伙经过昨天的折腾,非得大病一场不可。
但是还有两个售货员,她们发誓说没有看到何
爱华从试衣间里出去过。
那就再去找她们聊聊,顺便看一下那个试衣间
半个小时后,我们在富安百货见到了那两位售货员。两人都是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孩,穿着统一的制服——天蓝色的毛衣裙——浑身上下没有任何多余的饰物,显得利落干练,活力十足。
没错,就是这个女的…同我怎么把她记得这么清楚因为我和她吵了一架呗…不是我要去催她,实在是那个女人进了试衣间二十多分钟都不出来,看着太久没有动静,担心她会不会生病了,我才好心好意地去叫一声她却没来由发了一顿火,冲出来把试的衣服扔给我们,叫醒了那个和她一起来的之后一直在睡觉的男人走了
会不会看错了她中途偷偷溜出来过一次不可能!你看我们这儿就两个挨着的试衣间,我们在柜台这边正好都看在眼里,当时客人又不是很多,她不可能偷溜出去不被我们发现的。两位售货员中一个伶牙俐齿的连珠炮一般地回答了我们的问题,另一个显得沉稳可信些,在最后也表示她的同伴所说句句是实。
询问完证人暂时没有发现,袁横波和穆队一起进到试衣间里去试试运气,我却迅速被商场里琳琅满目的服装引起了兴趣,之前的多愁善感立刻抛在了脑后。看来逛街看衣服真是女生天生的乐趣和至高的享受啊。
宜雪,你刚才说了不同试衣间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我却发现了一个绝大多数试衣间都相同的地方,就是作为一个房间,它们却是没有房顶的。细想想其实很正常,因为这些本来就是在商场里隔出来的房间,没有必要再把顶部封上。我和穆队看过了,何爱
|试衣间谋杀案
华在里面待了二十分钟的这个试衣间,也不例外地没有封顶。不错,因为视角关系,不注意还真看不出来。我口气一转,可是这又怎么样你不要告诉我你认为何爱华从试衣间的顶上翻了出去。
我就是这么认为的呀。袁横波嘴角闪出一抹
坏笑。
得了吧。从试衣间顶上翻出来,那动静得多大啊,两个售货员会看不到就算她们没有注意到,这到处走来走去的顾客也不可能看不到!
如果是从试衣间里翻出来,跳到外面,自然会被人看见。可如果是从这个试衣间翻到旁边相邻的那个试衣间,只要行动迅速,是有可能避开人的耳目的。何爱华可以让她的几个同伙装作试衣服进到和她相邻的试衣间,再让其他的同伙缠住两个售货员,她把握时机迅速翻到隔壁的试衣间里,再和里面的同伙一起出来,就可以趁乱溜走了。
不会吧。且不说这样被人发现的危险太大,你算算这事要做成需要多少同伙至少得四个人以上吧。有这么多同伙,她只要让她们证明案发时她没有离开过就万事大吉了,何必搞得这么麻烦我不屑一顾地说。
这肯定不是你的真实想法,别卖关子了,把实
话说出来吧。
我刚才那么说只是想活跃一下气氛。袁横波哈哈一笑,要说何爱华是怎么从试衣间里出来的,最容易的解答就是她根本没有出来。
这回只需要一个同伙就够了:一个跟何爱华长相酷似、对胡丽也有杀意的女人。真正杀人的是这个女人。她故意打扮得跟何爱华一模一样,何爱华又留下短信等线索把我们的怀疑往她自己身上引。当警方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她身上时,真凶自然就安全了,而她也可以拿出确凿的不在场证明,把案子带入死胡同里。
听了袁横波这段话,我知道这次破案的荣是要让给我来领取了。本来嘛,像这种发生在百货商场试衣间里的案子,就应该让更熟悉情况的女性来出出风头。
你说完了,也让我说说个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吧。我尽力表现得低调谦逊,要我说,这起案件与其说是密室杀人,倒不如归为不在场证明类型。但如果非要算成密室,本案的情况也能说是属于时间密室,也就是所谓的‘有事发生时不是密室,是密室时没事发生’。
来看看与案子相关的四个时间点:死者进入试衣间的时间、发现死者死亡的时间、凶手进入另一试衣间的时间、凶手离开那里的时间。这四个时间点组成了两个时间段,前者是五点三十七分到五点五十三分,后者是五点三十六分到六点过两分。但是这四个时间点有几个是可以确信的呢我们来一一分析吧。
我觉得只有死者被发现的时间肯定没问题。试衣间里发现尸体这么轰动的事,在场那么多人中肯定有不少会记住当时的时间,再说他们马上报了案,110那里也会有时间的记录。
而其他三个时间点就都不那么保险了。这和百货商场的一个特点有关。百货商场里,除了卖手表的专柜,别处是很难看到时间的。以至于让人忘记了时间,而长久地沉迷在里面。
说到这里,我看到袁横波意味深长地瞥了我一眼,他的意思当然是在调侃我明知这个道理却还是对逛商场乐此不疲。
我装作没有留意,继续说道:我在逛商场的时候经常疑惑的就是,那些柜台的售货员是怎么确定时间的呢工作环境里没有时钟,而我基本没有发现她们有戴手表的,她们的制服里也常常没有口袋可以放得下手机。当然,她们在柜台抽屉里自然可以放着手机,但是她们也不可能过一会儿就拿手机出来看时间,这会给人工作心不在焉的感觉。说了这么多,我的意思就是,售货员对时间的把握往往只能是个大概,可是本案里,她们对时间的证词为什么如此精确,都到了分钟呢
这点我们也有所注意,仔细问过了,那两个售货员在决定去试衣间叫何爱华之前,打开柜台抽屉拿手机看了看时间。正是因为看到已经六点过两分,觉得时间太久,才下了决心。
那何爱华进试衣间的时间呢我不动声色地
问,她们不会凑巧又看了手机吧
那倒没有。是跟何爱华一起的那个男的戴了手表—据他说是最近刚买的约会时显摆的名牌手表。
70
>MYSTERY
WORLD
两个售货员说,何爱华把手提包给了那个男的,在算
往试衣间走时,回身说她的手机放在包里了在的时间。那男的看了表跟何爱华说了,她们也把解
个时间记住了。
问,
能偷偷调过那男人的手表。
何爱华在一天逛街这么长的时间里,完金有可
怎么这样你们就相信了袁横波不可思议
这一点我们当然考虑过。我软到他们时了。
看了男人的手表,显示的时国完全准确。也敬是出。
爱华如果曾经调过时间,之后还必须找机会再把表响回正确时间。可那男人发誓说手表一整天都戴在他羊上,何爱华连碰都没碰过,更不可能两次在手表上面手脚。而且那两个售货员也说,虽然她们不能料来。
分钟,却能够肯定何爱华在试衣同里待了二十生上。如果何爱华是五点四十到的呢就售货员的理受而言,她在试衣间里待二十二分钟和二十六分钟鱼是二十多分钟,不会产生大的疑见。再说那男人,他虽然肯定昨天何爱华没有碰过他的手表,但三天前的事,他还记得多少呢何爱华完全可以在三天前和人约会时,就偷偷把他的表调慢四分多钟———
男人平时不戴那块表,二来几分钟的快慢一般人不会留意,所以他发现其中有问题的可能不大。
至于昨天,何爱华是怎么将手表调回准确时间的,我犹豫了一下,问穆队道,首先我得确认,那男人的手表是机械表吧
是的,他戴的是一块天梭牌机械表。我想也是,他既然是买表来在女伴前炫耀,多半会买外观看上去比较厚重高贵的机械表,要是戴一块显示数字的液晶屏电子表,那也显得太不成熟太价了。这下我心里有了底,而比起液晶电子表,
机械表很容易受到带酸性物体的影响和干城。何夏料可能就是利用这个,靠一些小道具,比如一块磁統、改变了男人手表的时间。
有一次我爸爸的表就因为受磁后走不准了威出去维修,所以我知道有这回事,但其中的原理现只一知半解,大概是磁铁会使表里的机芯、续圈、由开元件什么的产生磁化,出现故障吧。原理就不用细说了,说说具体的操作方法具体操作可以有很多方法,我说一种我想到的吧:如果我是何爱华,我会戴上一条手链,并在手链里面绑上磁铁。然后只要像这样拉着那男人的手,我抓过袁横波的手示范道,让藏有磁铁的手链紧挨着那块手表,就能无声无息地对手表的运行产生影响。
之后事情就简单了,那块手表因为受磁铁干扰而走快——机械表受磁大多数都是变快——逐渐追回调慢了的那几分钟。等表上的时间赶上实际时间,何爱华再取下磁铁扔掉,让手表恢复正常运行即可。
确定这个手法之前,何爱华肯定做过多次试验,看要多强磁力的磁铁才能达到理想效果。不过其中也有个风险,那就是手表受磁铁干扰太严重,在取掉磁铁以后,还是没能恢复正常运行。为万无一失,我尽力弥补着可能存在的漏洞,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何爱华想必也有补救措施:她可以买一块和男人一样的手表——当然那块表的时间是准确的—旦磁铁计划失败,她就会找个借口,比如吃饭洗手时让那男的把表取下来,她先帮着拿一下,然后趁机掉包。因为运气不错,这个后招没用上,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何爱华‘完全没碰过表’这样更为完美的状态。
就算这样也不对啊。胡丽五点三十七分以后才进的试衣间,何爱华不可能在三分钟以内杀了人再赶到‘富安百货’的。
您别忘了我们还有一个时间点没有确定。胡丽究竟是不是五点三十七分进的试衣间可说不准呢。但是我们有手机短信为证。胡丽接到短信去
‘乐每天百货’的时间是五点三十二分,根据这个前是,她进试衣间的时间不会早于五点三十七分。问题就出在这个前提上:你们凭什么确定胡可是在五点三十二分收到那条短信的呢是看了她手
L上还保存着的那条短信后面显示的时间吧。可是穆,这个时间其实并不可靠哦。一口气说到现在,感觉嗓子干得快要着火了,偏偏袁横波在一旁听得了神,也不知道识趣地递上一杯饮料,再想到接下还要进行冗长的说明,我由衷地觉得最后解说这个作也挺辛苦的。
但事已至此,怎么也得坚持到底,我狠狠地咽下口唾沫,又一股脑地说下去。因为系统设置等方面的不同,手机在收到短信后显示时间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如今很多手机显示的都是本机收到短信的时间,而且是以本机设置的时间为准。但也有一些品牌和型号的手机——尤其是几年前生产的手机——它们显示的是发送方手机发出短信的时间,而且以对方手机的时间为准。我想胡丽的手机一定属于这一类型。所以何爱华昨天只要把她手机上的时间调到五点三十二分,给胡丽发一条短信,你们后来在胡丽手机的收件箱里找到这条短信,所显示的时间就会是五点三十二分。但那当然并不是胡丽收到短信的真实时间。
终于说完了,我以为会看到穆队恍然大悟的表情,但他却摇摇头,正色道:不好意思,宜雪,事情并不像你说的这样。你把警方的工作想得过于草率了。之所以能确认胡丽收到短信的时间,是因为我们派人到移动公司查询了何爱华、胡丽两部手机昨天的短信记录。那个记录里的时间是绝对准确,不会受手机设置时间影响的。
根据记录,当天何爱华一共给胡丽发过三条短信,时间分别是下午四点半、五点二十八分和五点三十二分。胡丽的手机上还保留着后两条短信。五点二十八分那条短信是何爱华问胡丽:‘你现在在市中心吗’而五点三十二分那条就是何爱华说衣服打折,让胡丽去‘乐每天百货’的要命的短信。
那么下午四点半那条短信呢袁横波突然抢
着问道。
那条短信我们没在胡丽的手机上找到,应该是胡丽删掉了吧。何爱华说就是一条问胡丽最近身体怎么样的寒暄短信。
恐怕胡丽没有删掉四点半那条短信,她删掉的
应该是五点三十二分的短信。
穆队的前半截话差点把我打懵了,但听他全部说完后,我顿生柳暗花明之感,而且袁横波看上去也明白了。
看来何爱华比我想的更聪明些。她还是采用了‘调快自己手机时间给胡丽发短信’这个招数,但是她料到警方会去查询短信记录,所以想出一个针对性的办法来误导你们。我详细说明道,昨天下午
四点半,她先把自己手机的时间调到五点二十八分,然后给胡丽发去了问她是否在市中心的那条短信;五点二十八分,她又把手机时间调到五点三十二分,发去最关键的那条催命短信;五点三十二分,她最后再给胡丽发去一条短信,我想这会是一条空白短信,当时应该正走到‘乐每天,门口的胡丽收到这条空白短信后,很可能以为这是何爱华误发的,便顺手将其删丁。
如此一来,胡丽手机上留下的短信和你们查询短信记录的结果看起来就对上了,也就成功打消了你们的怀疑。
当然,这个手法中也有何爱华无法掌控的因素存在。要是四点半到五点二十八分之间,有其他人给胡丽发去短信,或者胡丽没有删掉她最后发的那条短信,她的计划就泡汤了。但是结果她又一次赌赢了,因而拥有了手表和短信共同提供的双保险不在场证明。
综上所述,胡丽收到短信的真实时间是五点二十八分,那她进入试衣间时大概是五点三十三分,何爱华到另一个商场的试衣间是五点四十分左右。
七八分钟的时间够她行动有余了。她先待在‘乐每天百货’的二楼或三楼,给胡丽发了短信,估摸着她快到了,就下到一楼,进试衣间埋伏。杀掉自投罗网的胡丽以后,何爱华出了试衣间,迅速上楼,并脱下假发等伪装,然后叫了那男人一起,过天桥到‘富安百货’去,时间虽然紧凑了点,赶一赶还是完全能够实现的。但是这一来又有了个问题。袁横波却还没有彻底信服,那个男人不是说过,除了进试衣间,他一直和何爱华在一起吗那何爱华去案发地杀人那几分钟里,那个男人又在哪里呢如果有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他和何爱华分开了,那他在证词里应该会提到才对吧。
除了进试衣间,他一直和何爱华在一起,这句话根本就不可信。最简单的例子,何爱华上厕所时他也能跟进去吗我提示道,横波你不是经常抱怨说百货商场歧视男性,是因为什么呢
你是说商场里的男厕所很少这一点吧不错。其实这也无可厚非,毕竟女性才是逛商场的主力嘛。就拿案发的‘乐每天百货’来说,一到五楼每层都只有女厕,要专卖男装的六楼才有男厕。
何爱华在去一楼试衣间埋伏之前,完全可以把那男人支去上厕所。等那男的找到六楼上了厕所再回来,何爱华应该已经完事了。
而要着证据,你们可以请局里的技术部门在查那男人的手表近期有没有受过磁化,再想法把胡丽手机里删掉的短信内容恢复就行了。我朝着穆队翘起大拇指,对于警方的技术手段、科技实力,我们是
绝对相信的哦。
穆队急着回局里组织证物检验和对何爱华的耶讯,和他告别之后,哀微波伸了个懒腰,換上来同我:案子总算结束了,真雪,今天你表现得直有错。你说接下来我们干吗去
因为遇到这个案干,昨天逛街未能尽兴,要回眸一笑,现在正巧又到了市中心,那就接着逛過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