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王老蛋突然又无所谓地耸了耸肩,眼神里的慵懒再次浮现。随意找个地方半躺下,翘着二郎腿说道:外乡人,看出什么来了
以身养蛊!
楚休一字一顿地清楚地蹦出这么四个字来。
半躺在地上的王老蛋身子一僵,看向楚休的目光终于有些不一样起来。
王老蛋缓缓起身,也不言语,而是径自进了房间。片刻之后,抱着一只藤条箱子走了出来。
箱子打开,露出里面三个黑漆漆的瓦罐。随意打开其中一个,顿时一股难闻的气味冒了出来。王老蛋迅速撸起袖子,将手直接伸了进去。
瓦罐内突然传来一阵沙沙的声音,随之一条十几公分长,颜色发紫的百足虫顺着王老蛋的胳膊爬了出来。一路向上爬,一直爬到王老蛋的脸上,百足虫突然捅向鼻孔的位置。而王老蛋也没有丝毫阻止的意思,任由百足虫从鼻孔处钻入体内。
十几公分长的百足虫钻入体内后,王老蛋又脱掉了自己的上衣,露出一副骨瘦如柴的骨架子。在他的胸腹处鼓起一条十几公分长的鼓包,鼓包还在缓缓的蠕动着。
我艹,真够恶心的!
楚休狠狠地啐了一口,只觉一阵反胃。
百足虫也就是蜈蚣,这玩意随处可见。但往人肚子里钻的,楚休还是第一次见。
养蛊有很多种方式,何必非要选这种以身养蛊,可是会折寿的。而且虫子往肚子里钻,不恶心吗
楚休试探性地问道。
谁说我养蛊了
王老蛋边穿衣服边说道。
这话让楚休一愣,他又不瞎,能看出来蜈蚣钻进身体里的时候,王老蛋没有半点的抗拒,完全就是自愿的行为。
也不等楚休开口,王老蛋继续说道。
这是有人在我身上养蛊,整个村子里的大部分人都是这样。我们都是些流浪汉,还有一些是犯了事躲进来的。大家对生活已经不报希望了,只是没有勇气了结自己的生命,所以才选择这般混日子。
混日子
嗯,起初还有人种地,但渐渐大家觉得种出来的粮食还不够填肚子,所以也就没人再种了。后来来了一伙黑苗,让村民替他们养蛊,而黑苗则提供给他们日常所需。
王老蛋又重新半躺下,一分钟都不愿多站着。
这玩意会要了你们的命的!
呵呵,你觉得我们这样的人活十年和活二十年有什么区别活着浪费空气罢了。
不后悔
楚休真的无法理解这一切,在一个医者眼中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可是眼前这些村民却根本不拿自己的生命当回事。
嗯,不后悔,也后悔。
王老蛋唏嘘的说道:我一把年纪了,谈不上什么后悔不后悔的。唯一后悔的就是把那两个孩子给带来了这里,年纪轻轻就窝在这个村子里成了废人。
与王老蛋一起斗地主的两个年轻人,一个叫不浪--詹,一个叫守塔--刘。两个人都是王老蛋在外面乞讨时捡来的孤儿,名字也是他起的,当时两个孩子才四五岁。
王老蛋带着他们乞讨了好几年,一直到孩子十来岁的时候,乞讨这行不咋好干了,基本上每天讨的东西连肚皮都填不饱。
后来听说在G市一带有个村子可以白吃白喝的养着人,条件就是替当地苗人饲养蛊虫,王老蛋就带着两个孩子过来了。
开始的时候王老蛋与黑苗协商,自己养蛊换取食物,两个孩子不养。但这种情况只持续了一两年,后来有一天王老蛋发现两个孩子的身上居然也出现了蛊虫。
哎...可惜了这两个孩子。
说到这里,王老蛋重重地叹息一声,目光里隐隐带着一丝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