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趣阁 > 都市小说 > 茉上花开 > 第一章

刚结束一场噩梦般的商务谈判,甲方代表是我暗恋了近十年的男生。
会议结束后,他靠在会议室门框上笑,西装袖口露出我熟悉的银色手表。
那是我大二时在手表店盯了三个月,用兼职的全部工资买的生日礼物,后来在他交换生回来那天,被我塞进了他的行李箱。
当时上大学没有什么钱,给他买完这个手表,生活费就所剩无几了,但我还想要特别一点,想让他一直记住我。
所以,我躲在宿舍阳台,用修眉刀足足刻了两个小时,表链内侧刻着极小的CM。
......
再见陈聿后,我躺在床上翻开日记,字里行间都是和他相处的回忆。
再次翻开它,没想到我和陈聿已经认识了十年之久。
稚嫩的文字,青涩的回忆,记录下的每一个字都是当时对他最炽热的爱意。
这本见证着我十年青春的日记本,上面记录着我第一次注意到陈聿的日期——
2015

10

17
日,是在图书馆三楼的窗边。
图书馆三楼飘着新磨咖啡豆的香气,透过图书馆的大落地窗,静心池的水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波光粼粼。
初秋的金城,天气凉爽,但图书馆里面的座位都被考研
er
给‘扫光’,心里着急,额头上急出了一层薄汗。
我像一只无头苍蝇在自习室里面乱转,背上还背着一个大大的电脑包,真像一只大老鼠在到处乱窜。
忽然,被斜对角窗边的身影定住脚步。
穿着浅灰色连帽卫衣的男生正低头翻书,卫衣帽子松垮地搭在肩上,露出后颈一小截白皙的皮肤。
他腕骨处的血管在翻页时微微凸起,像青色的小蛇蜿蜒在苍白的雪地上。
握着红笔的手指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干净整齐,边缘泛着健康的粉。
这是我第一次看清陈聿的模样。
他的眉骨生得极挺,睫毛在眼下投出蝶翼般的影,鼻梁高得能在眼下投出细长的阴影,嘴唇却意外地粉嫩。
不知他遇上了什么问题,嘴巴抿成一条直线,像只随时准备戒备的小兽。
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里漏进来,在他侧脸镀了层毛茸茸的金边,卫衣上有着好闻的金纺柔顺剂的清香,混着图书馆特有的油墨香,竟成了往后十年我最难忘的气味。
他用红笔在课本上画重点时,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和窗外银杏落叶的响动奇妙地重合。
嘀嗒...嘀嗒...嘀嗒...
那一刻,时间仿佛冻结。
我站在那里看了很久,直至有同学经过,轻声道:
不好意思,同学。麻烦你让一下。
哦哦,好的。不好意思!
我这才回过神来,原来我站在这里盯着人家这么久了,心里不由得鄙视了一下自己。
李茉,你要不要这么花痴,你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毕业了挣钱给爸妈过上好日子,你可别看到帅哥就忘记你的初心了。这次就允许你看一次,下次不准再看了!
虽然心里面是这么想的,但是身体还是很老实——找了一个靠近他的位置坐了下来。
美男在侧,很难不芳心涌动。
我边抄笔记边盯着他翻动书页时翘起的指尖,他突然打了一个喷嚏,我这是才清醒过来。
救命!笔记本上的笔记全抄错了行,又得重新抄一遍了。
我的个老天爷,你字被我写成了歪扭的笑脸,像极了他低头时嘴角的弧度。
更要命的是,他握笔的姿势竟和我一模一样:
食指关节抵着笔杆,中指第一指节垫在笔尖下方,这个发现让我的耳尖瞬间烧了起来,赶紧低头假装翻书,却把笔记本拿反了都没察觉。
后来我才知道,那支红笔是他从隔壁桌同学那儿借的,笔帽上还沾着不知道哪个同学的奶茶渍,边缘留着圈浅褐色的印子。
再后来,我算准了他做笔记时追求工整的习惯,笔一断墨,必定需要换笔。
因此,在我们认识之后,我故意在笔袋里装了三支断水的笔——
最左边那支的笔夹早被我掰松,夹在笔记本上总会滑下来;
中间那支的墨水只剩三分之一,写出的字会断断续续;
最右边这支的笔尖甚至有点弯,画出来的直线总带着细微的弧度。
你问这是为什么
那当然是增加和他接触的机会呀!
后来,我们成为了学习搭子,经常一起去图书馆学习。
那时候,我才发现陈聿也不是那么完美。
他经常忘记带笔,当他第七次走到我桌前时,我心里已经知道他想要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毕竟我是一个第六感很准的人。
因此,我每一次就假装捉弄他,说:
不好意思哈,我也忘记带了
看着他失望的表情,不知为何,我的内心得到极大的满足感。
又假装翻书包,假意道:
诶呀,这里怎么有一只。呐,给你
因此,我们每天上演最多的画面是,
李茉,你带笔了吗
不好意思哈,我也忘记带了
啊,那好吧,谢谢哦
诶呀,这里怎么有一只。呐,给你
每一次,我递笔时故意让指尖在他掌心多停留了
0.3
秒,那截触感像刚出炉的北海道吐司,温热柔软。
......
有一天,陈聿又过来了。
深秋的阳光穿过他额前碎发,在睫毛下投出蝶翼般的影,我这才发现他左眼尾有颗极小的泪痣,不仔细看几乎察觉不到。
李茉,你的笔好像都不太好用
他说话时带着点日式英语的尾音,后来我才知道是上周跟日本交换生学的玩笑。
不好用吗写不出墨水吗
对的,你这个笔有点断墨。
那行吧,你给我,我先去吃饭了,等会回宿舍给你带一只新的过来
说罢,我正要收拾东西去饭堂吃饭。
没想到,陈聿叫住了我,他说:
正好到饭点了,一起去食堂吃饭吧。
行,走吧
那时候我表面是多么的云淡风轻,但我自己内心才知道:
我滴个老天爷,终于要和陈聿共进晚餐了吗,太好了太好了...
一直给自己说,
李茉,要保持矜持,矜持,矜持一点哈
......
我们各自打完饭,我发现那一天老天真的太厚爱我了。
大三食堂原本的土豆炖牛腩变成了胡萝卜炖牛腩,简直就是我的最爱!
美食在前,美男也变得寡淡无味。
我埋头苦干,都快要把餐盘里的饭给吃完了。我看着陈聿一直没怎么动筷,就问他:
咋啦,你不喜欢吃这个胡萝卜吗怎么剩了这么多
自打记忆起,我妈就不太会做饭。我爸怕我饿肚子,每次都包猪肉胡萝卜馅的饺子,放了超级多的胡萝卜。我就一直吃一直吃,吃到高中,给我吃伤了。现在我一看到胡萝卜就发怵
第一次听到陈聿说到他家里面的事情,我愣了一下,随即道,
哈哈哈,那没事,现在有我你就放心好了。我不挑食,胡萝卜苦瓜我都爱吃
讲完这句话,我感觉哪里怪怪的,但又说不上来,我只能自己嘿嘿尬笑两声,以掩饰我内心的慌乱。
耳根不争气地红了起来...
一向梗王的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俩就这样沉默了。
过了一会儿,他先打破僵局。
我盯着他的餐盘里堆成小山的胡萝卜,听见他笑着说:
你太有意思了
面对陈聿突如其来的赞美,寡王本人不知如何作答,只好匆匆撂下一句:
我等下还有课,我先走了
后来,我们扯着不明不白的关系吃了很多顿饭,我的备忘录里面都是他的喜好:
陈聿,不吃香菜,喜欢糖醋排骨,喝咖啡要双份奶
为了能够在下课的时候名正言顺地偶遇他,我都会提前半小时在教学楼门口徘徊,计算他从实验室到图书馆的必经路线——
他习惯走东侧楼梯,第三步台阶会发出吱呀声;
路过自动贩卖机时总会买瓶乌龙茶,瓶身标签必定要转成正对着自己的方向。
这些细节被我记在手机备忘录里,加密相册里还存着十七张偷拍他的侧影,最清晰的一张是他在操场打篮球,球衣被汗水浸透贴在后背,露出漂亮的蝴蝶骨。
一年就这样过去了,我们谁也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一直不明不白地相处着。
虽然这样,但我还是很开心,因为陈聿太优秀了,不管是学业还是家庭,都与我有着天壤之别。
可能是因为内心无法言说的自卑,我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跟上他的步伐。
所以,以这样的身份相处也挺好的。
转眼就到了
2016
年的最后一天。
跨年夜前的两个小时,他在手机上发信息让我下楼一趟,我当时还以为是什么特别的惊喜,快速地给自己收拾一番后,马上下了楼。
我们一起在校园里面压马路,像普通的校园情侣那样。
虽然不是,但是谁也不会知道那天晚上我心中的悸动。
走了很久,他在操场突然说:
李茉,我要去日本交换生。
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像道跨不过去的坎。
我数着他羽绒服上的拉链齿,一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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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突然发现他说话时手指在无意识地摩挲围巾,那是我上周送他的围巾,米白色毛线里混着三根银线,是我熬夜织了整宿的礼物。
我一直盯着看了很久,像初识在图书馆一样。
哇塞,陈聿,你竟然拿到了交换生的名额,这也太厉害了吧!祝你学业有成哦
那天晚上,我面上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一直在和他畅想未来的交换生活,还打趣道,
陈聿,你去了日本后,可不能忘记我了哦
其实十年后我再回想,早已不记得当时讲了什么,只是再看还是会觉得心脏一抽一抽地,很难受。
对的,就是很难受,难受到心里装不下任何人。
其实当他走了之后,我也一直在想,为什么在我们相处的将近两年的时间里面,我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跟他说。
陈聿,我喜欢你
......
他走后的第
47
天,我在二手平台刷到他挂卖的《费曼物理学讲义》。
下单时发现发货地址是他交换学校的宿舍,才记起他临走前说的那一句话是:
等我回来
我拿到书后,翻开看了看,扉页上的签名刚劲有力,最后一笔拖出的尾线,像他转身时被风吹起的衣角。
那是我第一次摸到他的字,比想象中更瘦长,像株努力往上生长的竹子。
我盯着他的字迹看了很久,突然下定决心,在我的日记本上写下:
李茉,你要努力努力再努力,终有一天你也会站在他能够看见你的地方,为你鼓掌
为了能够离陈聿更近,我开始列出自己的短板,一一补齐。
也是从他开始走后,我开始看
NHK
的晨间新闻,对着五十音图练发音到凌晨三点。
把他交换学校官网的公开课下载到手机里,哪怕听不懂专业术语,也要听他用日语回答问题时的尾音。
某个深夜,他在
QQ
空间发了张樱花照片,配文:
早樱开了
我盯着满屏粉白,鬼使神差地评论:
染井吉野的花期只有一周,要珍惜啊
半小时后他回复:
你还没睡
其实,每天学习到深夜,感觉到很累的时候,我就会拿小号偷偷翻他的
QQ
空间。
不仅如此,除了他的
QQ
空间,我还关注了他的学院官网,平时一有什么活动我都会知道。
我知道的远不止这些,我还知道:
他研究室的窗台朝西,下午三点阳光会斜照在他左肩上;
知道他每周三下午会去校图书馆顶楼自习,因为那里能看见富士山的轮廓;
知道他在迎新晚会上唱跑调的小情歌,是因为我托学姐录了视频,反复看了
217
次。
2018
年早春,我站在中川机场国际到达口,背包里藏着准备了半年的礼物:
手工织的围巾(这次没有银线,因为听说日本冬天不冷)、夹着银杏书签的笔记本(扉页贴了我们班毕业照的边角,只有他和我的脸是清晰的)、还有那支断水的红笔——笔帽内侧的牙印被我用透明胶小心保护着,像保存一件文物。
看见他拖着银色行李箱走来,一年多过去了,陈聿好像变得更加成熟了,他走过的空气里仿佛还沾着北海道的气味。
我正想叫他,突然想起昨晚在宿舍试穿白裙子时,对着镜子练习的微笑,此刻却僵在脸上,像被冻住的冰淇淋。
当时心想:
为什么不到两年,人会变化这么多
我还在纠结的时候,陈聿大声地叫了我的名字。
李茉,我在这,我回来了!
......
我很高兴,陈聿还给我带了礼物回来。
一对比他的礼物包装盒,当时藏在包里的那些破烂,就不好意思拿给他了。
这些我都悄悄藏起来了,也许他这辈子再也不会看到了。
接机的当天深夜,我正在宿舍开心地试穿他送的樱花粉长裙,奶奶的病危通知突然发来。
急诊室的长廊飘着消毒水味,混着走廊尽头飘来的韭菜盒子味,恶心感涌上来。
我攥着手机听他说:
新开的日料店有你爱吃的三文鱼,明天我们一起去吃
住院缴费单上的数字在眼前模糊成一片……
陈聿,我们下次再说吧
下次再说吧——
这五个字像道闸门,把他的声音和我的眼泪都关在了两个世界。
那之后的两个月,我在医院和学校之间来回奔波。
因为父母都在外地打工贴补家用,作为长女只能扛起家里的重担,照顾生病的奶奶。
此后,我的每一天都是:
清晨五点帮奶奶擦身,七点赶去教室签到,下午在图书馆写论文,晚上守在病房数吊瓶的水滴。
陈聿发来的消息从早安,今天天气很好到为什么不接电话,最后变成长达一分钟的语音:
李茉,你最近怎么了,你是不是讨厌我的存在,你……是不是已经有男朋友了
那时我正在给奶奶换引流袋,手套上沾着不知名液体,给奶奶一切都收拾干净之后。
我看了手机上的那条信息很久很久,最后只能打字回他:
在忙
其实手机屏幕上,他的对话框早已被我置顶,消息提示音设成了他喜欢的钢琴曲《卡农》。
忙不忙,只有我才能知道。
但现在我的生活一团糟,我又怎么敢分心去谈恋爱呢
我的生日是在
10

17
号,那天突降暴雨。
奶奶情况还是不好,但家里负担不起如此庞大的医药费,只能依照医生说的话,在家静养。
为了方便照顾奶奶,我搬出宿舍,住进了爸妈租的一个小单间,方便我照顾奶奶。
一阵闷雷响起,我吓了一跳。
那时我在给奶奶擦身,听到楼下有动静。
我从窗户探出头一看,陈聿浑身湿透地站在门口,怀里抱着歪歪扭扭的蛋糕,奶油被雨水泡得发白,包装纸上印着左岸咖啡厅的
logo。
那是我们第一次去的咖啡厅,他曾说那里的提拉米苏像云朵。
我那时候震惊了,陈聿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这时,我们俩仿佛心有灵犀,他抬头望上来,
李茉,你下来
我问了你的舍友才知道今天是你生日……
陈聿絮絮叨叨讲了很久,他说话时牙齿在打颤,雨水顺着伞骨滴在地上,形成小小的水洼。
李茉,我想见你。本来想带你去吃日料的……
这时,奶奶剧烈的咳嗽声从床上传来,我赶忙回过神。
安顿好奶奶后,我下去了。
我们俩相对而立。
我看着他腕间的银色手表,突然想起三个月前在手表店,导购小姐说:
这款情侣表卖得很好。
而我摸着口袋里皱巴巴的兼职工资条,最终只是看看,什么都没买。
昏黄的路灯在路面投下暖光,那一刻,我只能听到自己的声音:
陈聿,你别来烦我了,我不想和你做朋友了,我们到此为止吧。
其实我们从未开始,但这句话还是像把钝刀,在心里划开一道口子。
蛋糕被我摔在地上的声音很闷,像块砸进冰窟的石头。
他弯腰去捡时,我阻止了他。
不用了,你走吧,别再来打扰我了
他是那么骄傲的人,我说出这么决绝的话,在我意料之中,他没抬头,只说了声好,就转身走了。
我站在路边一直盯着他离去的身影,才发现他原来没带伞就跑过来了。
他一股脑地钻进雨里,留下一串水渍脚印,像谁在地上画了串省略号。
陈聿走后,我在雨中蹲下来收拾破碎的蛋糕,发现他偷偷在奶油里埋了颗樱花形状的糖,此刻正泡在雨水里,慢慢融化。
......
2024
年的夏天,我研究生毕业了。
为什么我
27
岁才研究生毕业因为我第一年考研没考上,二战才考上的研究生。
读研的时候,家里情况渐渐好转,但我不想爸妈一大把年纪为了我还这么辛苦。
所以我一直在打工赚学费和生活费,临近毕业,我都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实习和科研经历。
临近毕业我每天都在焦虑,所幸的是,在师兄师姐的推荐下,我参加了本校的校园招聘会。
没想到,我和陈聿的再次见面,是在毕业生招聘会上。
我穿着不算合身的西装,袖口长了三厘米,妆还是让学姐帮我化的。
一向素面朝天的我,化了妆后,感觉哪哪都不自在,好像脸上抹了一层腻子。
虽然来招聘的企业很多,但是一看到我这个‘三无’人员,各大公司的
HR
纷纷婉拒了我。
正当我心灰意冷时,突然听见有人喊李茉。
那声呼喊带着当年在图书馆的温度,让我瞬间回到大二那年,他第一次喊我名字时,我把钢笔水甩在了他的白衬衫上。
我心头一紧,循声去找,才发现他站在聿光科技的展板前。
时隔多年,陈聿的西装袖口露出的不再是我送的手表,而是一枚简约的银戒。
李茉,好久不见
你才毕业吗,是毕业了想找工作吗
留个联系方式吧,我们公司有岗位在招人……
他絮絮叨叨讲了很久,我不想听他说的话。
当我正想打断他。
他突然就掏出手机,屏幕停在新建联系人界面,输入法还停留在李字,像早就准备好的。
我盯着他指节上的薄茧,想起大二实验课,他为了帮我拿高处的试剂瓶,被铁架刮破的掌心,当时我撕了半张实验报告给他止血,纸上还留着未完成的公式:
F=ma,而他的血,正滴在a的右下角,像个小小的句号。
谢谢你哦,陈聿,不用了吧
我笑得很轻快,我们以后应该很难再见面了
我还没转身,陈聿拉住了我的手,听见他说:
李茉,别闹了。我等你等了很久了
他的语气里带着当年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
这时,我突然想起他交换生回来那天,在机场对我说。
我给你带了手信,是你喜欢的作家的签名书。
后来那本书一直被我放在出租屋的床头柜上,直到奶奶葬礼的那一天,我都没拆塑封。
因为奶奶去世前三天,她和我说了好多话,躺在出租屋的床上,指着书的封面说:
茉宝,是我们家拖累了你,如果你生在富足的家庭,你会飞得更高的
我也知道,我活不久了,等我走了,你要好好念书,继续念书,谁说我们家就不能出一个大学生,没准还是一个研究生!
那天晚上,奶奶和我说了一大堆话,我也知道,那是这个小老太太不想让我为她伤心。
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我哭了很久很久。
小老太太,你怎么能够这么狠心,说走就走,那我怎么办......
从小父母在外打工,一直都是奶奶在照顾我,她又当爹又当娘才把我拉扯大。
以前有人说我是没人要的‘杂种’时,因为年纪小,不知道怎么回击。
顶着这个红红的大眼泡回家时,奶奶问我发生了什么,因为那可笑的自尊心,我说不出口。
后面不知道奶奶是如何知道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去到那个人的家里大骂了一顿。
回到家,她也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给我煎了一个平日里不可多得的荷包蛋。
金灿灿的荷包蛋卧在亮澄澄的面条上,洒上嫩绿的葱花,香极了,我也开心坏了,顾不得这么多,大口吸溜。
但我就只顾着自己吃了,也没发现这个金灿灿的荷包蛋只有我的碗里面才有。
还记得那天晚上,奶奶看着我吃,带着爱意摸摸我的头,轻轻地说:
乖囡囡,只要我还在,我就不会让你受到欺负
当时,我没听明白其中的含义。
但在慢慢长大的过程中,也渐渐明白,奶奶对我的爱有多么厚重,是我这辈子都无法报答的恩情。
像我这样的农村家庭,唯有读书,才是最好的出路。
自从奶奶走后,我再也没吃到过这么香的鸡蛋面了。
所以,当第一次在图书馆遇见陈聿的时候,我虽然当时说着:
智者不如爱河,寡王一路硕博的
SLOGEN,但我还是清楚地知道,我动心了。
我们两个之间的差距,明晃晃地摆在我眼前。
我明白,就算我们之间有谁捅破了那层窗户纸,我们最终还是没可能的。
毕竟,那时我十九岁了,成长时的不堪与自卑,让我早已不再相信王子爱上灰姑娘的童话故事了。
......
当我走出招聘会场时,雪突然下大了。
我躲在楼梯间躲雨,望着这场雪,我突然想到和陈聿的上一次见面的场景。
不过那场见面也没什么好回忆的,最后的结局也并不愉快。
从那以后,我们已经有三年没见了。
想到这,我打开手机看着里面存了两年的对话框截图,最后一条消息停在
2018

10

17

23:59,是他发来的生日快乐,而我没敢回复。
指尖划过屏幕,点进班级群,突然发现他的头像换成了实验室的多肉玉露,和我养在窗台的那盆长得一模一样。
我呆住了,却也没敢多想。
陈聿今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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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本科毕业以后,一路直博,边读书边创业。
和同学在上学的时候合伙开的小公司,没想到在几年之后发展得越来越好,成为我们当地的头部企业之一。
可以说
27
岁的我和
28
岁的陈聿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我还在为毕业为生活苦苦煎熬.
而陈聿志得意满、意气风发。
现在的我和他的差距越来越大,我也深知:
我们之间也再无可能。
......
没想到,世界这么小。
毕业后,在导师的推荐下,进到了一家外企工作,意外地拿到了不错的薪水。
大约过了半年后,某一天早上,经理通知我和他一同出个外勤,见客户。
这是我第一次正式见客户,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以前那些兼职的工作基本上都是体力活,不需要动脑子应对客户,这次不一样了。
我和经理站在电梯里面,透过反光的不锈钢面,我看见自己发颤的睫毛。
我们到后,没等多久,甲方会议室的门打开。
我一看,是陈聿。
陈聿靠在门框上,西装是当年我在杂志上见过的品牌,领口别着枚樱花袖扣,和他交换生时戴的那枚一模一样。
这枚袖扣,我也有一个。
分开后,我偷偷买下一枚一模一样的,放在了出租屋的枕头底下。
曾经理,久仰。
他伸手向我们经理问好时,我看见他腕骨处的青色血管还在,那是当年我实验时,不小心烫到他手上的疤痕,已经淡得像道浅灰色的线。
那场实验事故后,他总说这是我们俩的专属印记。
后来,我在实验室反复做了七次烫伤实验,才在左手背烫出和他位置相同的疤痕。
每次涂烫伤膏时,都要对着镜子练习微笑,告诉自己这样我们就有了共同的秘密。
几年不见,陈聿变得更加成熟、冷静。
谈判桌上他反复刁难创意方案,笔尖时不时在合同上敲出有规律的节奏,像当年在图书馆学习时的冷静、专注。
当他指着策划案说:
曾经理,你们这里的数据有误
眼神扫过文件时,不小心看到了我手背的疤痕,眼神扫过之快,让人察觉不出来。
散会后,我正要和经理离开,不知陈聿和经理说了什么,经理让我先留下来,说是再跟甲方交接一下。
我问他,还有什么事吗,他说,
李茉,你别这么冷漠,我们去喝杯咖啡聊聊吧
不知不觉又走到了学校后街那家左岸-coffee,老板娘没变,她看见我时愣了愣:
茉茉,还是双份奶不加糖
对的,谢谢老板哦
而陈聿依旧点黑咖啡,只是搅拌时不再用勺子敲杯壁,改成顺时针画圈,像在画某个公式的图解。
当年为什么躲着我
他搅咖啡的勺子碰着杯壁,发出清脆的响,
我从机场回来,就特别想见你,在宿舍楼下等了你三个晚上,下暴雨那天,我在便利店买了把伞,想着你总会出来
我望着窗外的梧桐树,想起奶奶临终前说的话。
茉宝,你是好囡囡,虽然我们家不富裕,但你别耽误自己
想着,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咖啡杯沿,那里有块小缺口,和三年前一样。
陈聿,我摸着杯沿的水珠,
有些事说出来,只会让遗憾更完整
比如他送的樱花粉裙,被我当成了宝贝,一直都没舍得穿;
比如那句我喜欢你,在喉咙里卡了近十年,早已生了锈。
听完我说的话,他突然笑了。
笑得像那年我们一起在食堂,他对食堂的饭不感兴趣,他看着我吃饭吃得很香,眼神里带着的笑意。
你知道吗你给我的红笔,我留了四年。直到有次搬家弄丢了,才发现笔帽内侧有排牙印。
说罢,他倾身过来,我闻到熟悉的雪松香水味,和记忆里那个雨夜重叠。
我突然发现他鬓角有了几根白发,在阳光下闪着银光,像我们错过的那些时光,终于在彼此身上留下了印记。
我的眼泪突然掉在瓷碟上,发出细小的嗒声。
我想起他走后,我在实验室反复做那道烫伤实验,故意让酒精灯翻倒,在左手背烫出和他一样的疤痕。
那时我想,这样我们就有了共同的印记,哪怕他永远不知道。
每次洗澡时看见疤痕,都会想起他说疼吗时的眼神。
那时候的我却不知道,他其实在交换期间,每个月都会给我寄日本的烫伤膏。
直到学姐告诉我,那些药膏还堆在她的储物柜里,因为我换了地址。
在那个通讯不算便利的年代,她找不到我。
陈聿,你知道吗那年,我奶奶去世了。我家条件不好,我作为长女要对我的家庭负责,我不能这么两手一挥,每天潇潇洒洒地谈恋爱。我要赚钱,没钱我读不了书,吃不起饭,更谈不上所谓的尊严,也谈不起恋爱……
我听见自己说,声音像浸了水的纸。
在你交换生回来的第二周。那段时间我每天在医院守夜,连毕业论文都是在病房写的,用的是你送的樱花笔记本,纸页上还留着消毒水的味道。
他的手突然顿住,勺子掉到桌子底下,溅起的黑色液体在白地毯上洇出斑点,像那年摔碎的生日蛋糕。
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的声音发哑,指尖抚过我手背的疤痕,带着体温的触感让我战栗,
我每天发消息,你却在经历这些...我甚至去查了你的课表,发现你翘了所有实验课,却不知道那时候是你最痛苦的时候...
因为我喜欢你啊...
这句话在心里藏了七年,说出口时却轻得像片银杏叶,
喜欢你到不敢让你看见我狼狈的样子,不敢让你知道我连母亲的治疗费都凑不齐,更不敢让你觉得,我和你在一起是为了索取什么。
我看着他泛红的眼角,突然想起大学时他熬夜帮我改实验数据,清晨趴在桌上的样子,睫毛在眼下投出蝶翼般的影。
那时我多希望时间就此停住,让他永远是那个会帮我改公式的少年。
他突然起身,绕过桌子坐到我身边。
西装布料蹭过我手臂的瞬间,我听见十七岁那年的心跳声,和现在的重叠在一起。
笨蛋,李茉
他擦掉我脸上的泪,指腹划过我颤抖的唇,
我从第一次借红笔就知道,你故意给我断水的笔。因为你低头时,耳尖红得像熟透的樱桃,连笔记本都拿反了。
他从西装内袋掏出个小盒子,打开是枚银色戒指,内侧刻着极小的LM,和我当年刻在他手表上的CM刚好配对。
外面的雨声突然变大,打在咖啡厅的玻璃上,像谁在用力敲门。
他的吻落下来时,带着黑咖啡的苦和雪松的暖,混着我咸涩的泪。
我想起那年在图书馆,他说你很可爱,想起交换生时他发的每句早安,原来所有的错过,都是因为我们太年轻,不懂如何在泥泞里拥抱。
他不知道我在自卑里筑了座城堡,而我也不知道,他在城堡外种了满墙的蔷薇,等了十年,终于等到我打开城门。
现在我坐在他的办公室,看他对着电脑改方案,腕间戴着我重新买的情侣手表,表链内侧的CM和LM终于并排在一起。
窗外的樱花又开了,这次是他亲手种的染井吉野,花瓣落在他的键盘上,像当年图书馆的银杏叶。
他偶尔会转头看我,然后递来切好的水果,还在果盘边缘摆了颗樱花糖,和当年摔在雨里的那颗,一模一样。
昨夜整理旧物时,发现了大学时的备忘录,最后一页写着:
陈聿,右耳后有颗痣,笑起来时会隐进酒窝;
喜欢把钢笔帽转三圈再写字;看到流浪猫会蹲下来说话...
旁边还有行没写完的字:
如果有一天...
现在我终于可以补上:
如果有一天,他问起这些,我会说,我连你睫毛的根数都数过,又怎会忘记你
有人问我如何忘记藏在青春里的人,其实有些故事,从来不是忘记,而是等风来。
等风穿过十年的银杏林,穿过医院的消毒水味,穿过招聘会的人潮,最终把那个藏在心底的人,吹到你面前,对你说:
我来晚了,但幸好,没错过花期。
而你知道,那些曾以为永远愈合不了的伤口,那些藏在心底的自卑与骄傲,最终都会变成风的形状,带着茉莉花的香气,轻轻落在彼此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