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邓稚文很快有了新男友——Colin。Colin是个美国人,他们约会了将近三个月。度过了一年中最热的三个月份。Colin可能有193公分的个子,邓稚文在跟他并肩走路的时候,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很壮硕。毕竟,她自己也是个180公分的强壮女性。邓稚文头发剪得很短,她一直都是短发,最短的时候,是那种头发贴着头皮的假光头。邓稚文和Colin之间很少语言交流,大部分约会时间,就是吃饭、喝点酒以及其他。他们常去很吵的酒吧,酷暑让人黏稠无力,吵闹昏暗的地方能让邓稚文放松。Colin是想结婚的。但是他们没办法商量这个问题,邓稚文的英文水平限制了他们谈论此事。
Colin一点中文不会讲,邓稚文勉强会说一点英文,还是陪儿子上课时学的。邓稚文没有要到儿子的抚养权,法院给的理由是:她没有持续性的、稳定的收入。她曾在家附近的健身房当健身教练,有收入却不稳定。她花钱大手大脚,从来没有想过存钱。法院判下来的那一刻,她整个人虚脱了,坐在律师身旁,站不起来。她扶着律师的胳膊,哆哆嗦嗦反复地说:儿子要好一点,儿子要好一点……如果是女儿不肯给我,我只有死路一条了……儿子要好一点……
律师虽然见多这样的母亲,还是很温柔地搂着稚文的肩膀,安慰她:没事,没事。会好起来的。律师像在搂着一座坍塌的巨塔。
所以,邓稚文有限的英文对Colin说得最多的一句就是:thank
you。她是真心实意感谢他的——Colin填补了她许许多多时间。
没过多久,邓稚文身边有了第二个追求者——田乐文。田乐文从美国回来探亲,据说他是西雅图一位有名的律师,家境殷实,离过婚,有一个儿子。只是人长得不太气派。他比邓稚文矮大半个头,身体单薄瘦弱。背还不太直。眼眶内凹,有很重的法令纹。邓稚文觉得他面熟,可是总也想不起来他到底像谁。
光是看田乐文的样子,邓稚文绝对不会想到自己会答应他的追求。然而有一夜,她做梦,她梦到田乐文和Colin一人抓着她一只胳膊,分别往两边拽,居然是田乐文力气更大,最终赢了。
正当她在梦里困惑时,被手机铃声惊醒,是儿子打来的电话,儿子在电话里哭着问她:妈妈,你怎么一次都不来看我呢。
邓稚文觉得儿子的声音在刺她的心脏,她什么也答不上来。手机仿佛烫手,她一句话没说就挂了电话。墙上温度计显示温度20度,正是秋夜好睡的温度。她却再也睡不着,摸到床头柜上的香烟,夹在手指间,可是找不着打火机,抽屉、花盆、书架,哪里都没有。她找不动了,瘫坐在床边的地毯上。她脑子里不断响起来一个画面:儿子很小的时候,邓稚文喂他吃东西,他总是先摆摆头,再张大嘴,含住汤勺。
她夹着烟的手指在哆嗦,肌肉不受控制,有点抽搐,哭不出声音,全是断断续续的咳嗽。
手机铃又一次不停地响。她在被子里找出手机,是田乐文。
田乐文问:你睡了没
还没有。她竭力让声音正常。
我现在来你家一趟
有事
下个月我要回美国了,我想来跟你商量一点事情。
所以呢,电话说不行吗
见面谈比较好。电话里说不清楚。田乐文坚持。
那好吧。我家地址是——
我知道。
我跟你说过吗
大概说过吧。田乐文回答得很含糊。
大约40分钟后,邓稚文家的门铃响,她已经换下睡衣,穿上一套宝蓝色丝绒运动衣,她把门完全打开,对站在门外的田乐文说:你进来啊。
田乐文往门内迈了一步,要不要换鞋
邓稚文弯腰从鞋柜里取出一双拖鞋:穿我的吧。我们家没有男式鞋。不过我脚大。
都可以。
田乐文穿着邓稚文的拖鞋走到客厅,没有等邀请,自己坐到沙发上,双手交叉,搁在腿上。他问:你睡得很晚啊
嗯。
你平时都这样吗
没有吧。就今天。
两个人之间没有更多的话,田乐文抬头望望邓稚文,邓稚文坐在饭厅的椅子上,离他还有一段距离,而且饭厅的椅子比较高,这样的话,邓稚文居高临下俯视着这个半生不熟的男性。
田乐文感受到不安,低头想了一会,想到了新问题:这房子是你的
不是。邓稚文站起来,不好意思,忘了给你倒水。
不用不用。我不渴。在家里喝了很多水。
邓稚文没有继续客气。重新坐下。
田乐文延续房子的话题,我在这里也没有房子。但是我在西雅图有。我在西雅图有一栋楼。
那很好啊。邓稚文笑了笑。你是来找我商量什么事
这样的对话,让邓稚文感觉尴尬,只想尽快结束这次会面,于是她更加直接提问。
田乐文左手握紧右手,攒了一些力气,把所有的话全部说出来:我是想,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美国我是想,你一个人在这里,不如跟我去美国。那里有地方住。我儿子也大了,再过两年就要去念寄宿高中。我爱人去世有7年了,我没再找对象。这次回来,觉得你还是很合适的。
邓稚文其实早想到这个答案。田乐文跟她说了好几次要回美国。虽然没有涉及到求婚,意思都很明显,只不过这次,说得更具体罢了。
邓稚文手心里都是汗,她在衣服上蹭掉汗水,问田乐文:你要不要抽烟
不用,我不抽烟的。
邓稚文冲他点点头:那我来一根。
可以,你随便。
邓稚文起身去卧室拿烟,她还是没找着打火机,从卧室找到客厅,又找到厨房。田乐文的目光跟着她,进进出出好几趟,终于还是在自己的裤兜里,掏出一个一次性打火机:你用这个吧。上次吃饭饭店送的。
邓稚文接过来,终于点着了自己的烟,她打开窗户,深深吸一口,再把烟雾吐到深夜的空气中。光一下子洒了出去,又全部被黑夜吞没。所有的窗户里透出来的亮,都只剩一小点。
她背对着田乐文说:好吧。我去美国。我们是不是要先领证。
田沛文的音量提高:这些我都会办好,你放心!你住的这里——
是前夫的房子,暂时让我住一段时间。什么都不用管,我人走了就行。越快越好。
手里的烟,被邓稚文夹扁,她想要把全部力气使上,牢牢抓紧田乐文递过来的这根稻草——去了美国,就不会那么想儿子了。离婚后的这些深夜里,她想得牙都要咬碎。
走得越远,越能够当作从来没有过这个孩子。
2、
邓稚文只跟父母和Colin告别。跟Colin没有说更多话,她简单地说了几个单词,bye-bye,married,thank
you
。Colin会懂。
次年春季,邓稚文跟随田乐文,来到西雅图。在一栋5层楼的老式公寓楼下,出租车司机帮他们卸下全部行李,邓稚文盯着米黄色的外墙面发了一会呆。
她站在行李箱边,田乐文在她身边,头顶刚及她肩膀。
邓稚文往左下方看,问:这一栋都是你的公寓
田乐文摇头:其中的一间。
他抬手指着某一间:那里。
邓稚文莫名其妙笑了:你真爱开玩笑。
她听见了海浪的声音,大海就在房子背后,海风里裹着碎盐粒,扑向邓稚文的脸和脖子。她的短发被吹乱。
回家吧。这里风好大。邓稚文说。
田乐文想让邓稚文看起来高兴一点,他说:现在还不是西雅图最美的季节。再等两个月。
无所谓啊。
她跟在田乐文身后走楼梯。听见裸露在外墙的水管里,水在流动。她为自己第二次婚姻寻找借口——那晚如果是Colin来求婚,她一定也会答应。她更情愿是Colin。可是Colin是美国人,交流起来太困难了。这一点上,田乐文占了上风。但是她跟田乐文又有什么交流呢她不是此时此刻刚刚知道,他只是拥有一栋公寓中的一间么。可是,她还是在笑。有点荒唐,有点认命。
田乐文的儿子田沛开了门,深深望了邓稚文一眼,一句话没说,走回卧室。田乐文力气没有邓稚文力气大,所以行李是邓稚文搬进屋子。她打量着这里,一间卧室的门紧闭着。客厅的角落放着一个小型篮球架,墙上贴了几张篮球明星的海报。一堆一堆的书堆在不同地方,双人沙发像是褐色。台式机电脑放在窗台上,餐桌上,还有一个打开的披萨盒子,里面剩了一块三角形的披萨和一些西红柿。她一眼看到了厨房和洗手间。没有多余的房间。
邓稚文坐到自己的行李箱上,问田乐文:我的东西放哪里
我有提前打电话,让田沛把家里整理一下。这个沙发,拉开来是床,我们俩足够了。你知道的,田沛过两年……
房间里传来巨大的敲架子鼓的声音。整栋楼都在凌乱的节奏中发抖。风很大,邓稚文随着楼房摇摇欲坠。
田乐文跟邓稚文交代:田沛的鼓很贵,花了我三千多美金。
邓稚文没办法回答。田乐文合上披萨的盒子,放进厨房的微波炉,她在心里数到了45秒,听到微波炉滴响了一声。田乐文拿出盒子,打开,用里面的塑料叉子,叉起那块披萨往嘴里塞。他一边咀嚼一边说:好饿,我先垫垫肚子。
邓稚文伸直腿,左脚碰碰右脚,右脚碰碰左脚,她说:我还好,不饿。
田乐文拉开冰箱:呵,还有几个鸡蛋。等会煮点面条我们吃。
田沛不知如何在巨大的响声中听到这句话,吼了一句:I
hate
noodles!
邓稚文把箱子靠在墙边,拉开其中装日常衣服的一只,找到自己的内衣、毛巾、睡衣。对还在吃披萨的田乐文说:我要先洗个澡。
有热水,随时都有热水,你随时都能洗。
邓稚文抱着衣服,推开洗手间的门。洗手间很狭窄,没有洗脸池,只有一个淋浴的莲蓬头,和一个抽水马桶。马桶出水口布满黄色的陈渍,下水口黑乎乎的一团。莲蓬头下的地漏是棕黑色,打开开关,水从冰凉转为温热,流淌下来,往黑色的出口旋转而去。她洗干净自己,头发太短,毛巾揉几下就已经半干,她没再跟田乐文讲话,一只手拉开沙发,她躺到沙发上,腿伸不直,睡了一会,实在不舒服,她蜷缩起来,渐渐睡熟。
3、
她睡了很久。睡眠中,邓稚文清清楚楚知道自己已经身在美国,她听到田乐文拽被子给她盖上,她感觉到田乐文想睡到她身边,可是睡不下。田乐文进去田沛的房间,两个人争吵了一阵子,田乐文带出来一床毛毯,铺在地上。
她还在睡中,饥肠辘辘然而不想睁眼,田乐文可能是对田沛,也可能是对她说:我上班去了。冰箱里有鸡蛋,你们可以煮面条吃。
田沛的回应依旧是:I
hate
noodles!
听到田乐文走出去的脚步声和关门声,她睁开眼睛,不得不起床上厕所,她刚起身,就看到田沛坐在餐桌边,不知何时又点了一份外卖披萨,低着头很认真地吃。吃到剩下最后一块,他看也不看邓稚文,换了一双鞋子出门。
这时邓稚文才能正常呼吸。她吸进很多奇怪的气味,她从床上下来,用脚趾头勾到拖鞋,往洗手间奔,她发现,这里不仅窄小,还很低矮,她本能地低着头,怕撞上房顶。
她扯了很多卷纸,铺在马桶垫上,坐下后,停顿了一会,才重新觉察到尿意,她很奇怪没有体会到任何悲伤。除了荒唐,还有一种与房间不相称的广阔自由。她远离故土,割裂半生,并且将在这样的地方,慢慢地,把所有的人都遗忘。以及遗忘那种被一千只蚂蚁啃咬心脏的感受。
邓稚文着手整理屋子,起码要把箱子收拾出来。她推开田沛的房门。房间里放了一张单人床,一副架子鼓,一张五斗橱,这是个没有书柜的家庭,所有的书籍都是放在地上,或者窗台上,邓稚文拉开窗帘,窗外,就是蓝色的海洋。
她把地上的书和衣服捡起来,统统堆到床上,她在一堆书里,发现一本中文绘本《胡桃夹子》,邓稚文翻开硬壳封面,尖叫一声,书从她手中掉到地上。
翻开封面,左右两页,印满了老鼠,各种各样形状逼真的老鼠,尖尖的嘴,灰色的毛发,长长细细的尾巴,那些老鼠,画得栩栩如生,日光下,仿佛下一秒就要从纸张上放肆地窜出来。
邓稚文握紧拳头尖叫,不停地尖叫,她跳到田沛的床上,对着地面,大声尖叫,声嘶力竭。她害怕,比虫蛇猛兽、世界末日更要害怕。她怕老鼠,从小开始害怕。她不止一次想,炸毁这个有老鼠存在的地球。它们,是这个世界的恶魔。那本书,是一本地狱之书。
她用田沛的衣服包着封面一角,迅速合上,拇指和食指夹着书脊,穿好鞋子,打开屋门,拖过来一张椅子抵住门,下了五楼,找了十分钟,才找到垃圾桶,把衣服和书一起丢掉。
邓稚文戴上帽子口罩,剪开浴巾,拧开厨房水龙头,冲洗这间屋子,她恨不得来一场海啸,请海水灌进来,再把全部污垢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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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黄昏,田乐文和田沛前后脚进家门。邓稚文很仔细地打量着田沛。她看不出田沛的年龄,他跟爸爸一样矮小孱弱,刘海遮住眼睛,走路佝偻着背,眉间距略宽,看上去不是一个聪明健康的孩子。
他们站在玄关处,田乐文望屋内看:你打扫了
田沛瞪大眼睛,眼光很凶,他径直跑进卧室。
卧室并没有太大改变,只是拉开了窗帘,换了床单,地上的书全部拾起来,架子鼓擦得跟崭新的一样。
随后,邓稚文听到了田沛发疯的叫喊:I
hate
you!!!!bitch!!!!
邓稚文面朝着卧室,她看到田沛在把收拾整齐的书重新扔到地上,他用力拉扯窗帘。他冲出来,撞到邓稚文的身上:
Nutcracker!!Nutcracker!!!
田乐文抓住田沛的胳膊:沛沛,你安静一下。我们慢慢找。
田沛的力气很小,他只喊了一小会,声音就弱了下去,一遍遍重复着:Nutcracker,Nutcracker。
邓稚文很轻松地推开田沛。她说:我听不懂你在讲什么,我听不懂英文。你要是跟我说话,只能讲中文。
田沛的脸和头发都湿了,一部分是汗,一部分是眼泪。他的脖子好像突然被抽去颈椎,软软的落在邓稚文胸前,他小声说:我的书,胡桃夹子,不见了。
田乐文抚摸他的头发:不会丢的,我陪你找。
我扔了。邓稚文说。
田乐文抚摸头发的手揪紧了,头发牵扯到田沛的头皮,田沛嚷着:好疼啊!
田乐文一只手拽着他略长的头发,一只手把他往卧室里推,肩膀把门撞关上。
邓稚文只听见一声一声的Nutcracker,Nutcracker穿出来。
她在天空完全黑暗之前打开了灯。邓稚文煮了面条,端出来一大盆,喊父子俩来吃。
此时,田沛跟水里捞出来的小鸡仔没两样,垂着快要掉落的头颅,坐到桌前。
邓稚文笑着对田沛说:Noodles。
田沛很乖地用勺子吃面。一口一口塞进嘴里。
他没办法上学对吧邓稚文问。
过两年差不多可以。田乐文回答。
你还骗我有什么意思。你也不是律师对吧。
田乐文这回没有说话。
我就知道。邓稚文朝自己的碗里撒了几下白胡椒粉。
晚上邓稚文洗澡,有人敲浴室的门。门锁是坏的,轻轻一推,一股风涌进水里。
Nutcracker。进来的是田沛。田沛看起来十分沮丧。
是你妈妈给你买的书邓稚文关掉水,裹好浴巾。
田沛摇头。
我害怕那本书。画了很多老鼠。邓稚文解释。
田沛说:是假的。
假的我也害怕。所以我扔掉了。
爸爸去找了。去垃圾桶里找。爸爸会找到的。
不会。丢掉了就找不到了。我给你买其他的书好不好
Nutcracker。田沛固执地说。
田乐文两手空空回家了。田沛不肯睡,田乐文随手拿起一本很厚的书打他的背,打到他不停呜咽。退到床上,蜷缩起来。然后,呜咽着睡着。
田乐文睡在地上,他闭着眼睛,背对着邓稚文,他说:田沛的房间以后你不用收拾。
嗯。
他喜欢乱糟糟的。
田乐文。
嗯他转过身,坐起来。
邓稚文突然发现他的眼睛在黑暗里闪光。
你怎么了他问。
这里能找到专业的灭鼠公司吧。
我们家里没有老鼠。
肯定有的,你明天打电话,约一下他们,来家里一趟。邓稚文坚持。
不会有老鼠,我们住了十年,没看见一只老鼠。
肯定有。明天就打电话。
灭鼠机构忙活了两天,抓到了数不清的蟑螂。书堆里,水池底下,沙发缝隙,洗手间。蟑螂们纷纷涌出,被集中灭杀。堆在屋子中央。田沛激动得攥紧拳头,站在一堆尸体前。
我就说我们家没有老鼠。田乐文有点得意。
蟑螂们被带走了,邓稚文跑去楼下,看着灭鼠公司的车子开远。她朝着他们离开的方向走,她看不见他们开去了哪里,所以只能回头,走回海边的公寓。她还是觉得屋子里有没有被抓到的老鼠。她坐在楼道的楼梯上,停止不了发抖。楼房和她一起发抖。沙砾在海浪里瑟瑟发抖。
5、
田乐文每天拎着公文包早出晚归,邓稚文问田沛:你爸爸在做什么工作
田沛摇着头说:Lawyer
。
邓稚文不认识超市,没有地方买菜,田乐文有时买一些蔬菜回家,不买回来,他们就吃面条。面条是永远吃不完的。吃完了一袋,又有一袋从冰箱里冒出来。
田乐文不在家,邓稚文一个人去海边散步,走得很远了,还能听到没有节奏的敲击架子鼓的声响。这栋楼,只住了几户人家。并没有人投诉报警。混乱强烈的声响混进海浪中。
田沛经常独自出门,有时候,黄昏来了,他走到路口等爸爸一起回家。
邓稚文很少再想起过去的事情。有一次去楼下丢垃圾,捡到一张中文的招聘广告,是要去一家中文培训机构发传单。她没跟田乐文提起,自己在一条小巷子里找到了那家机构,交了100美金的保证金,领了一叠中英文传单。
她在十字路口等路人经过。西边的楼房投下来暗沉的影子,她一动不动贴在阴影之上。她将一张张散发呛鼻油墨味道的纸张,塞到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手中。
几个健壮的白人走过来,说了几句邓稚文听不懂的话,其中一个推她的肩,邓稚文没有动弹。但是传单被打落在地上,一阵风过,四处散开。邓稚文看着他们,唯一会说的话是:NO
money!
他们放声大笑,尽管邓稚文并不比他们瘦弱,还是很快被打倒在地上。她轰然倒地,尘土飞进她的鼻腔和嘴里,被脚踩着太阳穴,纵然她有力气,也无法反抗。她看到很多双行走的脚步,她微微偏移视线,看到了田乐文,田乐文也认出了邓稚文,可是他没有停止行走,他路过邓稚文,不再看她一眼。
那一刻,她和前一段人生彻底切断了。此时的疼痛,疼过世上任何一种疼痛。疼过思念,疼过委屈,疼过生育。她很重地喘息,将灰尘与血,吞咽进肚腹。
她撑着地面,勉强站起身,对着他们说:No
money。
她摇摇晃晃地走,他们在身后不知笑些什么。
她带着疼痛奔跑起来,她往有海风的地方跑,她唯一认识的地方,是公寓背后的海洋。
你回来啦。田乐文为她开门。
他的脸正对着她的,她得以好好地观察这个男人。她迟迟没迈动脚步。她看清了,她的第二任丈夫。他的脸,很像一只老鼠。头顶和下巴都很尖,颧骨又高又硬。眼睛是不太规则的三角形。那是一双在黑暗里也会发光的眼睛。他所有的表情,都在那本《胡桃夹子》里出现过。
邓稚文想起来很小的时候,在家里看电视,一只硕大的老鼠,从她眼皮底下路过。可能有一只成年的猫那么大,她在空无一人的家中尖叫,她从屋子里跑出去,跑到院子里,她从院子里跑出去,跑到街道上,而那只老鼠,早就杳无踪影。
每一次,都无处可逃。
6、
邓稚文对着浴室的镜子处理伤口,田乐文站在门边看她。
他说:我今天看到路上有人打架,有一个人很像你。
是我。邓稚文回答。
在田乐文假装很吃惊之前,邓稚文吩咐他:去拿一下药箱。
我们家没有药箱。
我带过来一个。窗台旁边的柜子里。快点去拿!我说话你没有听到吗!邓稚文捂着脸上的伤口大喊。
她现在有这个权利对他喊叫。毕竟,是田乐文做错事情,将她一个人丢在一群白人的拳头之下。
田乐文拖着脚步,拿来药箱。
邓稚文打开,找出药粉往脸上倒,她喊住想要离开的田乐文:你等一下。我有事跟你说。
田乐文站在原地,只是稍微改动了一下姿势。
你讲好了。
药粉的味道散发出来。邓稚文咳嗽了一声,随后说:我给田沛找了一所寄宿学校。
田乐文立刻回应:他不行的。他以前上过学,他会挨打。他被打得很惨。
田沛必须要去学校。必须。邓稚文转头,看紧了田乐文。
如果不去会怎么样你会离开我们吗田乐文的声音又小又尖利。他不能怕她,怕了他就要输。
我不是在跟你做交易。我只是告诉你,我要把田沛送去学校。
田沛是我儿子!他依然在挣扎。
也是我儿子,我是他继母!
怪不得说后妈没一个好的!
邓稚文冷笑:我不想照顾他!,我有自己要做的事情。田沛这样在家里,总有一天会死掉。那时候,就是你杀了他。你看看他的样子!他已经快要烂掉了。每天吃发霉的披萨,他还能活多久到学校,至少还有蔬菜可以吃!
你要怎样才不会送他去学校田沛文可怜巴巴地问道。
要么田沛去学校,要么你去死。
你不能这么对我们!
我可以的。我是你骗到美国来的。我是疯了才会信你在美国有一栋楼!你这个骗子!总有一天我会杀了你!
田乐文想要挖出心底最恶毒的词来咒骂邓稚文,可是,邓稚文没有给他机会,她接着怒吼:我就是嫌弃他,我也很嫌弃你,但是我现在不打算离开你,你这个骗子!你这个侏儒!!!你这只臭老鼠!!你就是个鼠人!
是的,鼠人。
田沛不知何时从房间走出来,站在父亲身后发抖。
田乐文发现他,将他搂在怀里安慰他:沛沛不怕。这次我们送你去很好的学校,没有人会打你。
7、
田沛被送走了,邓稚文把他的书和架子鼓全部扔掉,空出房间,她自己搬进去住。把田乐文挡在门外。田乐文曾祈求过她,书扔掉可以,但是可不可以不要扔鼓。因为很贵,真的很贵。邓稚文只是冷笑着,把他推到一边。
邓稚文带着杀死田乐文的念头,开始在海边跑步。她起码想了十种杀掉他的方法,最后,都是丢进大海里。海风像在回答她:去吧。去吧。
得到鼓励,她跑得更远,跑得更快。她在晨雾中跑,在细雨中跑,在海风与浪潮的呼啸中奔跑。她于奔跑中,忘记仇恨,也忘记思念。
邓稚文认识了一起跑步的美国朋友,虽然语言不通,可是跑步的时候,不需要交谈。她们拿给她看业余马拉松比赛的宣传单,用手机查出上面的单词,喊她去参加。
她跑得真快啊,从不知疲倦,她甚至比别人更少出汗,她看着每一个前方奔跑,跑坏一双鞋子,再去买另一双。她参加一个又一个比赛。拿到奖,跟选手拍照,笑得很快乐,有公司赞助她跑,提供她衣服、鞋和奖金。
邓稚文有足够的钱,买了新公寓,新公寓的厨房明亮,能在做饭的时候看到海。她一个人去看望田沛。她坐在接待室里等,老师牵着田沛的手走了进来,将田沛交还给她。
有人打过你吗邓稚文问。
田沛摇摇头。
你想回家吗
田沛没有回答,也没有动作表情。
邓稚文从包里掏出一本崭新的《胡桃夹子》,放在桌子上。你还想不想要这本书
田沛从这个时候,开始哭泣。他把书抱在怀中,尽管这不是之前的那本。但是他依然把它当作旧友一样,演绎着一场重逢。
沛沛,我们回去吧。现在有地方住了。我有很多钱,可以给你买鼓。
田沛还是哭,邓稚文攥紧他的手腕,把他往接待室外拖。
我们走。邓稚文说,以后你就是我的孩子,我要照顾你到死。
那个老鼠一样的丈夫,依然每天按时出门上班,按时回家,将公文包夹在腋下,做一份她无从得知的工作。
而她,永不放弃奔跑。
直到,一路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