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趣阁 > 都市小说 > 朝暮与共,此生不见 > 第2章

我难以置信看着眼前人,突然就笑了,笑得泪水滑进嘴角咸涩的发苦。
三年来,我日夜不分地背尸、卖菜。
就连高烧三十九度,我都舍不得休息,只想再快一点攒够钱给顾怀瑾换肾。
到头来,在他口中我却成了捞金女。
挣扎间,我随身携带的拥抱券飘落在地。
被林婉婉的跟班捡了起来。
她像是看见天大的笑话似的,笑得合不拢嘴。
「你是想用这张破纸勾搭顾少吗?」
她啧了一声。
用拥抱券拍了拍我的脸。
我下意识向顾怀瑾投去求助的目光。
跟班的两个巴掌已经重重甩在我脸上,打得我鼻歪脸斜,耳朵里一阵嗡鸣。
盯着我唇角渗出的血,男人的胸口明显起伏了一下。
「没必要和这种下等人计较,让她滚吧!」他声音冷得像冰。
跟班冷哼一声,撕碎拥抱券,强塞进我内衣里。
「一个臭送菜女竟妄想跟林氏千金抢男人,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保安架起我的双臂,像丢垃圾一样,将我扔在酒店门口。
膝盖砸在水泥地上,烂出两个血窟。
看着酒店门口挂着林婉婉巨大的生日海报。
我后知后觉想起,今天也是我的生日。
可自从结婚起,我再没能过过一次生日,我舍不得多花一分钱在自己身上。
只想拼命赚钱、攒钱,凑足手术费。
可到头来我拼尽全力的付出,换来的只有算计。
我颤抖着手,扶着墙面爬起身。
刚抬脚,鞋底脱胶,半只脚都露在外面。
身后响起一阵哄笑声。
「就她这样的还想勾引顾少,就是街边的乞丐都嫌她穷吧?」
「以后怕是乞丐都不敢要她,她也不打听打听林小姐什么身份。敢和她抢男人,非死即残。」
此情此景,就连我自己也觉得可笑。
昨晚,还搂着我口口声声说要一生一世的男人。
今天就单膝下跪向别的女人求婚。
我自嘲笑出声。
脱下坏掉又不合脚的鞋,盯着满脚的红痕和水泡。
果然不合脚的鞋和不合适的男人,都该丢。
我赤着脚踩在滚烫的地面,想离开。
手腕忽然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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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婉婉笑着递给我一双小白鞋,「穿我的吧!别把脚烫坏了。」
我怔愣住。
脚底被灼热的地面烫得生疼。
下意识将脚伸进了鞋里。
瞬间,脚心传来一阵钻心的剧痛。
见我面色惨白,林婉婉笑得合不拢嘴,语气狠厉: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顾怀瑾偷偷养了三年的黄脸婆。」
她上下扫了我一眼,轻蔑冷哼:
「敢跟我抢男人,我今天就让他亲手废掉你这贱蹄子的腿。」
话落,她软软向后一倒。
顾怀瑾几乎是瞬间冲了过来,稳稳扶住她。
向来沉稳的男人,此刻彻底慌了,手忙脚乱检查林婉婉有没有受伤。
本以为顾怀瑾生性冷淡,所以在我低血糖抢救时,他只是轻飘飘一句又死不了。
原来,只是他的心疼和关心从来都不属于我。
所以他眼睁睁看着我拼了命通宵背尸,只为赚他根本不需要的手术费。
所以我计划着把唯一的肾给他时,他却只想着用我的肾去换心上人的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