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内廷下旨,命赵灵儿绘制券图,以琉璃墨描龙纹为底,玻璃纱纸为面,内嵌防伪丝线。
钞库所长亲自督造,户部尚书温体仁全程坐镇。
券未发先闻,京中富户即多询问。江南绸商陆世昌入京,亲赴户部,首购五千两券。
紧随其后,福建茶庄、山西票号、绍兴酒坊、杭州银楼皆有大额申购。短短一月,首轮三百万两券已售去六成。
朱由检亲自召见首批购券大商于奉天殿前,赐茶加银,言道:“尔等以私银济国策,朕必记之。”
并命东厂将其名册藏于“忠义录”之中,岁末祭天昭告。
东林诸人虽不便公然反对,然私议不断。
钱谦益曰:“朝廷以利诱民,恐民心流散于利而非义。”
刘宗周却道:“公券虽利,但若用之有实、兑之有信,亦可行。”
黄道周复言:“今时不同昔日。昔可依赋徭,今需通商利。此举虽非常道,然于国益大。”
而李清照策成之后,不居功,只嘱赵灵儿、黄莺儿代其巡视户部,按月检券账目,防有人中饱私囊。
朱由检见之,赐李清照“理财内助”匾额一方,悬于静兰殿中,并言:“今日之后,国中之理,不独赖朝堂之臣,亦有内廷之辅。”
魏忠贤奏曰:“今券已行,若增信用,当于民间设公券榜,列名持券之家,每季于市口张榜三日,令民见而效之。”
朱由检允之。公券榜立后,凡持券者名列其上,百姓皆称其忠义,称之为“银中义士”。
山东、山西等地之士绅亦渐响应,纷纷申购,或千两,或万两。
至十二月初,第一期“忠国公券”完售,计得银三百二十七万两。
户部奏称:“以此银,辽东兵备可全、南疆粮道可续、火器可量造,国库不忧。”
朱由检命再发第二轮五年期券,额度二百万两,分三地试销:南京、杭州、广州。此举意在试水南商之利。
果不其然,江南商贾更为踊跃。
南京秦淮盐商高志远一人认券十万两,广州十三行更组“忠商十号”,集资购券四十万两,传为一时佳话。
与此同时,户部设立“公券兑息库”,每月记账,三年后始兑。
钞库所则设“券银专册”,每日更新,用作兵器者标红,用作赈灾者标绿,用作工匠者标青。凡有朝臣疑问,即刻查阅。
朱由检以此为例,命吏部编撰《财政通策录》一书,收录此次券策施行始末,训示后人。
至年底,大明财政体系初现“三策鼎立”之势:一为商税,活国道,二为节支,固根本,三为公券,通血脉。
而温体仁、李清照、赵灵儿三人,亦被百官私称“明国三财臣”。
是年除夕,户部、工部、兵部三衙共请,入奉天殿献岁终筹银之账:
“本年岁入总银为三千九百余万两,岁出二千七百余万两,余银一千二百三十五万两。”
朱由检开怀道:“昔年国不足以供战,今年国能以余理民,此非天赐,实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