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可以通过盘腿打坐,在不灭灵台提供的幻境里,通过意识思维的活动来修炼功法,提升境界。
这就让李成现在的实力,相较于最开始的时候,有了一个质的提升。
翌日,一大早,镇南王府。
李嫣然这边才刚刚洗漱完毕,准备提剑到正院练功,便看见之前的手下匆匆的从门外走来。
“怎么回事?你怎么从外面回来?”
李嫣然不无诧异的问道。
“统领大人,不好了,公子一早从马房挑了一匹快马,出城去了。”
“什么?李成离开京城了?”
李嫣然闻言大为震撼,当即朝下属紧急命令道:
“给我听令,由你带一队人马,追上他。”
“如若我三弟有何不测,所有人军法从事!”
让李成万万想不到的是,他的第一次远行,会在刚刚离开京城的那一刻就出现意外。
天色尚早,李成刚刚才骑着马穿过京城外城的城门不久。
他就碰上了一队身着黑衣黑裤,蒙面持刀的人马,拦在了官道正中间。
“弟兄们,还记得龙哥怎么说来着?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现在看见了没,日头还没起高,咱们居然就来了第一桩买卖!”
为首的黑衣男,其实就是一个京郊的小混混,名叫钱龙,也叫混江龙,不过这诨号是他自己取的。
以前在京城的街面上混,混来混去的,碰到的竟是一些有背景有靠山的大混混。
时常被人揍的鼻青脸肿的。
所以他后来,就觉得自己这小身板,又没依没靠的,貌似并不适合在城里面混。
从京城离开了,打算到各地云游一番,看看有没有别的活路。
还别说,离开京城没多久,他就碰上了一桩好事,京城一百里外,有一个地下的土匪帮,专门干一些在各地官道上,趁火打劫的事情。
这位仁兄在一次无意间结实了这帮人之后,索性就就加入到了匪帮当中。
寻思着跟着队伍走,以后也能混一口饭吃。
然而,可惜的是,土匪毕竟是土匪,人家整天趁火打劫的干的都是些掉脑袋的事情。
有了好东西,自然是先紧着自己关系密切的弟兄们。
像钱龙这种半路入伙的,自然就是少分,要么就是不分。
时间长了,钱龙也看出来了,于是呢,便萌生了一个天才的想法。
既然同样是趁火打劫,为啥别人能干,自己就不能找几个弟兄单干呢?
说不定有一天自己这摊子做好了,做大做强,再创辉煌了呢?
再然后,这位半吊子水平的钱龙,便成了京郊一代的小土匪头子。
凭着自己在土匪帮学到的一招半式,也确实是干成过几次不错的买卖。
但是,水货终究是水货。
真遇上了正儿八经的武者,他就不行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的队伍,一直以来,都过着饱三顿饿三天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