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红痣,是我第一次在宫中遇见那人最初的印象。
那年我不过七岁,因在宫宴上说错话,被父亲罚跪在冷宫外的雪地里。
寒风裹着废妃凄厉的哭声,我冻得直哭,却不敢挪动半分。
朦胧中,有人将我背起。
是一位小哥。
我趴在他肩上,看着他呼出的白气在寒夜里凝结成霜。
也记得他耳垂旁一点朱砂,在雪色中红得惊心。
“哥哥是哪个宫的?”我迷迷糊糊地问。
他脚步微顿,轻轻摇了摇头。
他背着我走过九重宫阙,我在他肩上沉沉睡去。
再醒来时我已在自己闺房,枕边放着块桂花糕。
后来我在东宫初见沈墨,见他耳侧也有红痣。
那一刻,我满心欢喜地以为找到了恩人。
却不知这一错认,竟误了终身。
沙沙的写字声将我从回忆中拉回。
只见哑奴眉头紧锁,执笔的手微微发颤。
“小姐不要再见太子了,他配不上小姐。”
我故意逗他:“那你说,我该配什么样的人?”
他耳尖瞬间通红。
“小姐值得最好的。”
“傻气。”
我轻笑一声,将写了一半的信笺推到他面前。
“看清楚,这是给杨家大小姐的。”
如我所料,杨婉宁得了信后开始对沈墨大献殷勤。
而沈墨前些日子在猎场坠马昏迷,醒来后竟性情大变。
不仅杖毙了往日欺辱他的几个太监,将他们的头颅挂在东宫门口示众。
更是一反常态地在朝堂上展露出惊人的政治手腕。
不过短短半月,就重新赢得了皇帝的喜爱。
他在杨家的支持下迅速收拢势力,隐隐有压过二皇子之势。
我合上密信,指尖微颤。
这般狠辣果决的手段,分明是前世登基后的沈墨才有的做派。
看来他也重生了。
我摩挲着茶盏边缘,目光渐沉,
必须要带哑奴去见见太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