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蜜糖陷阱与裂痕初现
林总监的‘城市之光’方案,我看了三遍。
说着他递来手,笑容分寸刚好,比我见过的所有创意都更懂人心。初次见面,合作愉快!
顶层会议室的落地窗前,三十五岁的李明穿着高定西装,指尖夹着签字笔,阳光把他的侧脸镀得像商业杂志封面。------这是我们几家公司合作项目的启动会,我作为广告公司最年轻的创意总监,八年行业经营让我习惯了在谈判桌上保持锐利。不仅是对创意的敏锐,还有对风险的警觉。前两年公司处理过一起客户伪造合作意向书的纠纷,我跟着法务部跑了三趟法院,至今记得法务总监说的任何口头承诺都是泡沫,只有白纸黑字的证据才站得住脚。我礼貌地伸出手商务性地笑笑:李总监,合作愉快。
那时我还不知道这场商务会面后,我会栽进一场精心编织的温柔网,而过去那点法律常识竟会成为后来自救的第一根稻草。
后来的三个月,李明把懂人心演到了极致。每天清晨我的办公桌上总会多一束沾着露水的玫瑰:周一送厄瓜多尔蓝玫瑰,周三换荷兰香槟玫瑰;每周五的晚上,他会订好我提过一次的私房菜馆或是包场看新上映的艺术电影。有次吃饭时聊到行业纠纷,他还半开玩笑说遇到事找我,我认识不少律师,我当时只当是商业客套没多想,却下意识把他这话记在了备忘录里------那是我做创意养成的习惯,总怕错过任何可能有用的信息。
他聊起过去时眼神会变得脆弱:前任卷走我所有积蓄还到处说我家暴。我很久不敢相信人了。
直到某次散步,他突然握住我的手,悦悦,我没见过像你这样才貌双全又温柔体贴的姑娘,是你让我还相信爱情,相信家是温暖的。
我不是没动过心。二十八岁的我见多了行业里的虚与委蛇,李明的真诚像一剂镇痛药,让我暂时忘了母亲一辈子被父亲欺骗、最终在孤独里枯萎的阴影。母亲常说:男人的话要留三分心。我却在他规划未来的细节里渐渐松了戒心------我们一起选公寓时他主动说房产证写你名字;聊到短途旅行他还提前查了景点的安保措施。可即便如此我还是没删过手机里法务部给的《职场关系风险提示》,里面写着涉及私人情感时,保留关键聊天记录、消费凭证,现在想来,那或许是潜意识里的保护欲。
直到那个周六的清晨。他在浴室洗澡,手机放在床头柜充电。屏幕突然亮了,一条消息弹出来,字体小却扎眼:爸爸,你答应带我去游乐园的,这周又要骗我吗
后面还跟着个委屈的表情包。
我的血液瞬间凉透,盯着那行字手不自觉地颤抖起来,紧紧攥着手机指甲深嵌掌心。第一个念头不是哭闹,而是想起法务部说的原始证据不可篡改------我深吸一口气,立刻打开手机相册,对着那条消息拍了三张照片:一张特写消息内容,一张包含手机顶部的时间戳(清晰显示8:07),还有一张连床头柜的台灯一起拍进去证明场景真实性。拍完后我没敢退出界面,怕误删记录,又把照片加密存进了云盘。
浴室的水声哗哗响,像在嘲笑我的愚蠢。我悄悄拿起自己的手机翻出之前存的律师联系方式------就是李明提过的认识不少律师时,我顺手存的那位婚姻家事律师的电话。我没立刻打,而是先删了相册里所有和他的合影,指尖攥得发紧:玫瑰再香也藏着刺,而拔刺不能靠眼泪,得靠规则。那天上午,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把李明近三个月的转账记录(他送玫瑰、吃饭的消费大多走的是转账)、聊天记录里他说单身的片段都整理成了文档,直到他出来我都没露半点破绽。
后来律师告诉我,那三张带原始时间戳的照片,还有加密的云盘记录,是未来所有法律行动的第一块基石。
第二章
真相剥壳与联盟成立
我没有当场撕破脸。第二天一早,我先给那位婚姻家事律师打了电话,把发现孩子的事和盘托出,律师建议我先搬离共同住所避免冲突升级,同时找合规的私家侦探取证,必须强调‘公共区域取证’,否则证据可能无效。挂了电话,我才以项目忙,需要住公司附近公寓方便加班为由,搬回了自己的住处。
接下来的两天,我做了两件事,每一步都按律师的指导来:
筛选私家侦探:我找了三位侦探都是律师推荐的有法院取证记录的机构。面试时,我特意问了三个问题:能否保证所有照片带原始EXIF信息(包含拍摄时间、地点、设备型号)是否只在公共区域(小区花园、商场走廊等)取证如果遇到李明进入私人场所,是否会停止跟踪
最后选了一位有十年经验的侦探,预付双倍定金,要求重点查三项:婚姻登记状况、近半年的行踪轨迹(尤其是带孩子的场景)、社交账号(包括匿名小号)。侦探还提醒我:如果查到他的小号,不要自己登录,要让我们截图并公证,否则会被质疑‘非法获取’。
梳理项目台账:我让助理小张调出所有与李明公司合作的项目台账,特意强调标注所有与李明个人相关的支出------比如他以项目招待为由报销的餐饮费、购买礼品的费用。小张不解,我只说按合规流程核查,没敢透露太多。两天后,台账整理好,我发现有三笔支出不对劲:一笔鲜花采购费,收款方是花店,时间正好是周一送蓝玫瑰的日子;两笔餐饮费,地点就是那家私房菜馆。我把这些台账复印了两份,一份给律师,一份自己留存,律师说这些可能是他挪用公司资金的线索,也能证明他用合作资源维系私人关系。
真相比我想象的更肮脏。一周后,侦探发来第一份取证报告:
5张照片,拍摄于某高档小区的公共花园(背景有清晰的楼栋号3栋),李明牵着一个五岁左右的男孩,手里还拿着儿童玩具,拍摄时间是周日上午(非工作时间);
1份婚姻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盖有民政局档案查询章),显示李明与周雨晴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姻状态为存续;
8张匿名小号截图,来自某社交平台,账号昵称是风过无痕,里面全是不堪入目的荤段子和猎艳记录:广告圈一枝花林悦,外表高冷,在床上那娇艳的主动真是叫人欲罢不能搞定这种总监级的比搞定项目有成就感。侦探特意标注:截图时已录屏,包含登录IP(与李明公司办公IP一致)、发布时间(均为与林悦约会后12小时内),可直接用于公证。
我立刻带着笔记本电脑去了公证处,按律师的嘱咐提前准备了侦探的取证说明、账号IP查询记录。公证员对着小号登录IP、聊天记录时间戳、照片原始文件逐一核查,过程中还问了我是否确认这些信息未经过修改,我拿出侦探提供的录屏视频,证明截图过程的完整性。最后公证员盖下红色公章,出具《电子证据公证书》时提醒我:这份文件在法院里,谁也没法否认------因为它的每一步获取和固定,都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证据规则。
拿到公证书的第二天,我主动约了周雨晴。出发前,律师帮我拟了一份沟通提纲,让我先听她说,再逐步亮证据,避免一开始就激化矛盾。
咖啡馆里,她红唇长发,气场全开,从包里掏出一叠文件甩在桌上:他跟你说我出轨师父
最上面是张派出所出警记录,右上角印着XX派出所警务专用章,正文写着2023年*月**日,周雨晴报警称遭李明家暴,李明拒绝配合调查;下面叠着三甲医院的伤情鉴定书,面部软组织挫伤,符合外力击打特征,日期与出警记录完全对应。《反家庭暴力法》第20条规定,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医疗机构伤情鉴定,就能认定家暴事实------这两样东西,我去年就找律师存证了。
她冷笑一声,又拿出几张照片,这是他去年和楼上助理在酒店门口的合影(拍摄于酒店大堂监控区域),这是他给我闺蜜发的露骨消息(我闺蜜截图后做了公证)------我跟他耗了六年,不是因为爱,是因为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而且之前没找到‘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锤,我要他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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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手指划过照片里李明的脸,眼神从麻木转为锐利:从儿子小哲出生就怀疑孩子不是他的,却不敢做亲子鉴定,只能靠出轨发泄。我咨询过律师,光有家暴和出轨,最多让他少分20%财产,这还不够。
我顺着她的话,把《电子证据公证书》和项目台账复印件推过去,指尖点着鲜花采购费那一行:律师说,家暴+出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三样凑齐,他至少要少分50%财产。我这里有他出轨的实锤(公证书里的小号记录),还有他用公司账户给我买玫瑰的转账记录------这既可能是挪用公司资金,也可能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他的公司收入是共同财产)维系婚外情。你有家暴证据,我们联手,才能让他付出代价。
周雨晴拿起公证书指尖抚过红色公章,眼里重新亮起光。她从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回执单,上面有李明的签名:我保存了他去年向他妈转账80万买房产的回执------那笔钱是我们婚后共同经营公司赚的,属于共同存款,他却登记在他妈名下。我律师说,这叫‘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转移财产’,《******法典》第1092条专门管这个,只要能证明钱是共同财产,这房子就能追回来。
那天离开咖啡馆时,阳光穿过玻璃落在两份公证书上。我和周雨晴交换了律师的联系方式,约定每天同步进展------我们的联盟不是靠情绪撑着,是靠每一份证据都有公章、每一个主张都有法条的底气,稳稳扎在地上。
第三章
四轮反击战,玫瑰带刺亦锋利
李明很快发现了我的疏远,他跑来我公司楼下堵我,单膝跪地举着钻戒:悦悦,我和周雨晴早就没感情了,离婚手续马上办!你再等等我!
我看着他声泪俱下的样子,想起律师说的保留对方自认婚姻关系的证据,悄悄按下了手机录音键------录音时特意说了一句李总监,你不是说你单身吗现在又说在办离婚,到底哪句是真的,引导他回应。果然,他急忙辩解:我没骗你,我和她早分居了只是手续没办完!
这段录音后来被律师标上了时间戳今天是3月15日14:23,存进了证据袋------律师说,这种自认婚姻关系存续的录音,在离婚诉讼里能直接反驳他已分居、无婚姻关系的谎言,打他个措手不及。
我知道,成人的世界没有回头路。他的欺骗已经造成了不可逆的情感伤害,好聚好散都成了奢望,他的纠缠更是让我退无可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用伐之保护自己------这不是狠,是对自己的负责,也让恶人不再膨胀。
第一回合:名誉战------法律追责断后路
李明见软的不行,开始玩阴的。三天后,广告圈林悦当小三林悦靠睡上位的词条冲上热搜,伪造的夜总会工作证和PS不雅照在行业论坛流传。助理小张急得快哭了:总监,客户都来问了,要不要先删帖
我却很冷静------前一天侦探就发来消息,说李明联系了一家水军公司,可能要搞小动作,我已经提前和律师、法务部沟通过应对方案。
我让小张按计划做事:
调取反证材料:联系学校档案馆,调出我2015年的实习证明(盖有学校公章),证明夜总会工作证上的时间(2015年6月)里,我正在外省做项目,根本不可能在本地夜总会上班;整理大学期间的奖学金证书、优秀毕业生证明,这些能佐证我的职业履历,反驳靠睡上位的谣言。
固定造谣证据:让技术部截图所有热搜词条、论坛帖子,标注发布时间、传播量;侦探那边传来李明转账给水军公司的银行流水(202*年3月18日,转账5万元,备注推广费),还有水军公司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保证把林悦的名声搞臭)。
起草法律文件:律师根据《******法典》第1024条(名誉权),起草了《名誉侵权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
①李明公开道歉(需在行业报纸、热搜平台置顶72小时);
②赔偿精神损失20万元;③删除所有造谣内容。当天下午,我带着起诉状、证据材料去了法院,拿到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XX民初字第1234号),红色公章在灯光下格外醒目。
下午三点的工作例会现场,我当着所有员工和客户代表的面,一步步拆解谣言:
先指着夜总会工作证笑了:这上面的公章是假的------正规夜总会的工作证会有公安备案编号,它没有;而且2015年6月,我在XX省做‘乡村振兴’公益广告项目,实习证明在这里,大家可以看。
接着投影放出李明转账水军的流水和聊天记录:这是侦探查到的铁证,他给这家水军公司转了5万块,第二天热搜就上了------时间线完全对得上。
最后,我举起《受理案件通知书》:我已经起诉李明名誉侵权,法院今天刚受理。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法律------我不会靠删帖息事宁人,只会让造谣者付出代价。
我把《受理案件通知书》拍照发给犹豫的客户,对方秒回:有法院背书,我们完全信任你,项目继续。
而李明的热搜词条很快被李明名誉侵权被起诉取代,他所在的公司当天发声明:暂停李明一切职务,启动内部调查。------舆论反转不算赢,把他的造谣变成法律认定的过错,才是真的断了他的后路。
第二回合:业务战------刑事报案送他上绝路
李明被停职后,把气撒在了我的业务上。他买通我团队的实习生小王,承诺给5万块好处费,让小王偷取我们正在竞标某品牌的核心方案卖给竞争对手。
竞标会上,客户张总皱着眉:林总监,上一家(竞争对手)也讲过一模一样的方案框架,你们是不是......
竞争对手代表得意地笑时,我一点也不慌------因为早在方案成型时,我就按公司规定做了两件事:
商业秘密备案:让法务部联系专业知识产权机构,对方案里的品牌定位模型(包含独家数据算法)做了《商业秘密认定报告》,明确该模型属于公司核心机密,未对外公开,具有商业价值,报告盖有机构公章,还在知识产权局做了备案。
保密协议签署:所有参与方案的员工(包括实习生小王)都签了《保密协议》,里面写着泄露核心方案需承担刑事责任,我还特意给小王强调过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不是走刑事。
所以,当张总质疑时,我让助理调出了两份文件:
一份是《商业秘密认定报告》,我指着里面的数据算法部分说:张总,他们偷的只是框架,核心的算法和落地案例,他们根本没讲------因为小王没拿到,我特意把核心内容存在加密U盘里,只给了项目核心成员。
另一份是《刑事报案书》,还有警方刚出具的《立案通知书》:昨天我发现小王拷贝方案后,立刻联系了经侦支队,提供了《保密协议》、小王的拷贝记录(公司监控拍到他凌晨拷贝文件)。根据《刑法》第219条,李明教唆他人窃取商业秘密,已经涉嫌犯罪。刚才警方还传讯了小王,他已经供认,李明承诺给5万块好处费------警方有笔录,随时可以调取。
张总拿起《立案通知书》看了半天,突然拍手:就凭你们这份法律意识和专业度,这个项目必须给你们!
会后,李明所在公司直接发布开除李明声明------从业务破坏到刑事犯罪,这一步跨过去,他再也没机会回到广告行业。
第三回合:家庭战------人身保护令护家人
李明的处境越来越糟,竟把毒手伸向我母亲。他派人去母亲住的小区贴PS不雅照,还跟邻居散播林悦当小三,她妈也不是好人的谣言。母亲有心脏病,被邻居指指点点气得当场晕倒,送到医院时诊断为急性心梗。
我赶到医院时,母亲还在昏迷,床头的病历本上写着急性心梗,诱因:情绪激动、外界刺激。我一边安排母亲转VIP病房,一边给律师打电话,让他准备《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律师提醒我,申请保护令需要证明存在骚扰行为,且有现实危险,让我尽快收集证据。
接下来的半天,我按律师的要求收集了三类证据:
医疗证据:让医生在病历上补充情绪激动与外界骚扰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说明,盖医院公章;复印母亲的心脏病病史资料,证明她属于易受刺激的特殊人群。
监控证据:联系小区物业,调取贴照片当天的监控录像------清晰拍到两个闲散人员在单元楼门口贴照片,还和邻居交谈(传播谣言),物业把这段录像刻成光盘,盖了监控原件核对无误的章。
证人证词:找到小区保安和两位邻居,让他们写了书面证词,描述看到有人贴照片、听到散播谣言,还录了视频证词(明确时间、地点、人物),律师帮我整理成了《证人证言清单》。
第二天一早,我带着这些材料冲进法院家事法庭,向法官说明情况:李明因报复,教唆他人骚扰我母亲,导致她急性心梗住院。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我申请两项保护措施:
①
禁止李明及他关联的人接近我母亲住所500米范围;
②
禁止他们以任何形式(贴照片、散播谣言等)骚扰我母亲。
法院效率比我想的还快,48小时内就作出裁定。当法官把盖着公章的《人身安全保护令》递给我时,特意叮嘱:把这个给辖区派出所,他们会录入系统,一旦有人违反,会立刻处理。
果然,当天下午李明又派了人去小区,刚到门口就被警察拦下------因为派出所已经把保护令的范围、禁止行为通知了所有值班民警。那几个人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拘留5天,李明作为教唆者,被罚款5万元。看着手机里警察发来的已处理消息,我摸了摸母亲的手:妈,法律会保护我们的。
第四回合:生死战------正当防卫定乾坤
李明被罚款后彻底疯了。他取保候审出来,发了一条威胁短信给我:你毁了我的一切,我要你陪葬!
我立刻把短信截图发给律师和警方,律师提醒我注意人身安全,必要时可采取正当防卫,但要保留证据,警方也加强了我家附近的巡逻。
我不敢掉以轻心,做了三件准备:
准备防卫工具:在正规商店买了防狼喷雾和电击器(保留了购买小票,证明是合法购买),还查了《刑法》第20条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知道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可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规划出行路线:尽量避开偏僻路段,上下班让同事顺路接送;去公园散步时选监控密集的路线,提前把行程告诉闺蜜。
开启录音录像:出门时把手机设为口袋录音模式,还带了一个小型运动相机,挂在胸前(处于录像状态)确保能记录现场情况。
果然,在一个有雾的清晨,李明戴着帽子口罩,握着铁锤园小径堵我。林悦!你毁了我的一切!我要你陪葬!
他像疯狗一样扑过来时,我立刻掏出防狼喷雾对准他的脸按下------这是我提前练习过的动作,确保能准确喷到他的眼部。他惨叫着捂着脸,铁锤掉在地上却还凭着感觉朝我抓来。我掏出电击器对准他的脖颈按下去------蓝色电弧闪过,他抽搐着倒在地上。
我立刻退到安全距离,做了三件事:
固定现场证据:用运动相机拍了现场视频(包括地上的铁锤及李明倒地的状态),用手机拍了近景照片(铁锤上的指纹、李明的外貌特征)。
立刻报警:拨打110时,清晰说明在XX公园,有人持匕首袭击我,我已采取正当防卫,对方已倒地,根据公园路标报了具体位置。
保护现场:在警察来之前,不让路人靠近,避免现场被破坏。
警察十分钟就到了,看到地上的匕首(上面有李明的指纹)、我手里的电击器和运动相机里的视频,又调了公园的监控(清晰拍到李明持刀扑来的画面),当场出具《扣押清单》:人赃并获,杀人未遂证据确凿。
这次,李明再也没机会取保候审,直接被收押------法律给了我正当防卫的权利,也给了他罪有应得的结局。
第四章
最后的对决----法庭上激辩
案件开庭那天,李明的律师团队还在狡辩:当事人与林悦的交友是出自双方自愿的。林悦因爱生恨伪造证据,杀人未遂是误会,只是想和林悦谈谈。
法官皱着眉看向我时,我举起手:法官大人,我申请传唤证人周雨晴和小哲,并提交补充证据。
周雨晴牵着小哲走进法庭时,李明的脸瞬间白了。小哲手里抱着一个档案袋,里面装着《子女依恋评估报告》------这份报告不是临时准备的,早在三个月前,周雨晴就为了争取抚养权,联系了XX心理评估中心,带小哲做了三次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亲子互动、情感依赖、安全感建立等,封面印着XX心理评估中心的公章,评估师还出庭接受了质询。
报告显示,小哲与母亲周雨晴的依恋指数为92分,属于安全型依恋;与李明的依恋指数仅21分,属于回避型依恋。
周雨晴的律师把报告递给法官,又拿出两份证据:
学区房产权证明:周雨晴名下有一套XX小学(重点小学)的学区房,已取得房产证,能保证小哲的教育资源;而李明名下无固定房产,且工作已丢失,无法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
心理评估报告:这是法院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李明反社会倾向评估报告’,显示他存在‘控制欲强、暴力倾向、缺乏同理心’等特征,不适合抚养子女。
接着,小哲怯生生地拿出一张照片------是他去年偷偷用儿童手表拍的画面里李明正拽着周雨晴的头发,周雨晴的脸通红。爸爸总骗我,说带我去游乐园却总去跟别的阿姨吃饭;他还打妈妈,我听到妈妈哭。
小哲的声音不大,却让法庭鸦雀无声,林阿姨带我去游乐园,给我辅导功课,我想跟妈妈过。
孩子的证词没有修饰,却最有力量,法官忍不住点了点头。庆幸因为孩子的老人生病而周雨晴因临时出差让我照顾小哲两天,让孩子对我有一个比较中肯的评价。
轮到我举证时,我把李明挪用合作项目资金的台账、银行流水,还有公司财务的证言(证明鲜花采购费餐饮费不属于项目正常支出)一起推过去:每一笔违规转账都有李明的签字,总额超过30万,根据《刑法》第271条,涉嫌职务侵占罪。
周雨晴的律师紧接着补充:李明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其母亲转账80万购买房产,登记在其母亲名下。我们已提交银行流水(证明资金来源是夫妻共同存款)、房产登记信息(证明登记在李明母亲名下),根据《********法典》第1092条,该行为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应全部归周雨晴所有,且李明在财产分割时应少分。
法官当庭宣判时,整个法庭鸦雀无声:
李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犯诽谤罪(针对林悦),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犯故意伤害预备罪(针对周雨晴的家暴),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犯故意杀人未遂罪(针对林悦),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第五章
铁窗里的忏悔与新生伊始
离婚案中李明存在家暴、出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重大过错,婚生子小哲由周雨晴抚养,李明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直至孩子成年,且禁止单独探视(需在周雨晴陪同下探视);夫妻共同财产90%归周雨晴(含追回的80万房产),李明仅分得10%存款(扣除已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后);另需支付周雨晴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
我看着判决书上李明
十五年有期徒刑的黑体字,指尖终于放松下来------那些红色公章、法律条文,那些我一步步收集的证据、咨询的律师,最终变成了最实在的正义。
走出法庭时,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周雨晴抱着小哲走过来,小哲伸出胳膊要我抱:林阿姨,妈妈说要带我们去吃冰淇淋!
周雨晴笑着晃了晃手里的判决书:律师说,等房产过户手续办完,我们就搬去学区房,离这里远远的------小哲九月份就能上重点小学了。
手机响了,是国际广告公司的offer,邀请我做中国区创意总监,薪资是现在的三倍。HR在电话里说:我们了解了你的案子,你的专业能力和法律意识,正是我们需要的。
我抬头望向天空,母亲的笑脸仿佛在云朵里------她已经康复出院,每天在家种花草,偶尔还会问我那个李明的案子怎么样了,听到盼了十五年时,她只是点点头说以后眼睛擦亮点,找个好男生好好踏实过日子。
后来周雨晴打电话,她说她带小哲去监狱见了李明最后一面。隔着玻璃,李明说:他这辈子都在怕变成他爸那样的人,最后却比他还混蛋。
他向小哲道歉,小哲没说话,只是递了一张自己画的画------画里是他和周雨晴在学区房的阳台上种花。
李明的悲剧,或许有原生家庭的烙印------小时候听惯了父亲带女人回家的笑声、母亲的哭声,那种无力感和恐惧,让他长大后用控制和掠夺来证明自己不失败。可原生家庭不是借口,任何事的因果是在于自己的视角与期望的目标,坚持那份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每个人都能选择向阳光生长,哪怕只能自己暖自己。
我看着窗外的玫瑰花开得正艳。玫瑰的刺从来不是用来伤害自己的,是用来保护自己的------就像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是能让受伤害的人重新站起来的光。女人的生活不易,都渴望幸福与爱情,但是有创造性的双方能才拥有真的平等的幸福。经过这件事,我要更加擦亮自己的眼睛去寻找那份人生愿携手共同创造珍惜的伴侣,而不是邪恶、贪婪吸食彼此消耗。
我舒出一口气,坚定地迎着阳光伸展了一下身躯,相信未来的我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