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阳光明媚,阳光洒在白皑皑的雪地上,还挺耀眼迷人。
许成四人虽然紧盯着雪地,但并不是在欣赏风景,而是在寻找狼群留下的脚印。
这就是为什么马叔着急上山的原因。
如果是再耽搁几天,脚印就会消失,想要找到狼群则就难上加难。
马叔经验丰富,走在最前面,寻找痕迹,负责追踪。
马雷和朱古力在中间,紧握短刀,观察着四周情况。
许成和小灰留在最后,端着猎枪,防止狼群从后方偷袭。
四人配合默契,全都保持高度警惕。
许成虽然是第一次加入马叔的狩猎队,但很自然地就融入进来,还将最危险的后方留给自己。
就像狼群在赶路时,狼王都是负责拖后的。
“大家注意,前方的脚印越来越杂乱了,应该就是狼群的聚集地。”
当来到一处密林时,马叔突然停下脚步。
他拉起长弓,眼睛微眯,随时准备射出一箭。
“呜呜!”
突然,小灰发出低吼。
许成顿感不妙,大喝:“马叔小心!”
嗖!
话音未落,一头野狼就从旁边雪地里窜出,扑向马叔。
由于它一直趴在雪地里,一动不动,故而马雷和朱古力没能发现。
马叔反应迅速,几乎是本能反应,急忙向着旁侧躲去。
野狼扑了空,可并没有停止攻击。
它的目标还是马叔。
狼是一种狡诈的动物,它可以判断出队伍中的谁最年老,或是年幼,从而专专门攻击它们。
老人和孩子最脆弱,也最容易得手。
马叔正准备站起来,野狼就再次扑来,一个踉跄,重心不稳,最终还是倒在了地上。
野狼将马叔压在身下,张开血盆大口,发了疯地撕咬马叔的右手。
因为他的右手还握着弓箭。
就连野狼都知道,攻击一个人之前,要先卸掉对方的兵器。
马叔眼疾手快,及时将右手缩到了袖子里。
袖子比较厚实,灰狼一番撕咬下来,非但没有伤到马叔,反而吃了一嘴的棉花。
咔嚓!
就在野狼准备继续撕咬的时候,许成已经提着斩马刀,冲到跟前,眼睛眨也不眨,一刀就砍下了灰狼的脑袋。
“小许,谢谢你,你救了我一命。”
马叔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脸色发白。
朱古力疑惑问道:“成哥,为什么不开枪?”
只要开枪,就可以在第一视角打死灰狼,马叔也就不会被撕咬。
“这只是一头巡逻狼,在狼群里的地位很低,没必要为了它浪费子弹。”
“而且狼群就在附近,一旦开枪,就会惊动它们,并包围过来,到时候,我们就惨了。”
许成一脸淡定地解释:“野狼的数量太多,在数量上,我们不占优势,因此静悄悄地潜入,杀狼群一个措手不及。”
马叔没想到许成如此聪慧,明明以前根本没有上山打猎过,可战斗经验却超乎意料的丰富。
他冲着许成竖起大拇指,赞叹道:“小许,你是个天生的猎人!”
“马叔谬赞,我们继续赶路吧!”
许成将马叔扶起,还不忘提醒:“我们应该还会遇到其他巡逻狼,尽量不要发出太大动静。”
马叔三人默契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