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门被推开,进来了一个五大三粗的女人,这是高家的大儿媳妇林春桃,长得高大,皮肤很黑
,挑着两捆柴,
重重的丢在地上,擦了一把脸上的汗
,看向陈宝珠,就把下午的事情给安排好了,这可没有什么新媳妇不干活的说法,家家户户都在为入冬做准备,都已经进了高家的门,
自然要一起分担高家的活。
看到林春桃,陈雪把人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这个女人,就是书里那个,把自家男人捧在天上的宠夫狂魔,家里的脏活重活,全都是她来干,
当她的男人,只需要在每年春种秋收的时候,下地干活就好,
其余的时间,
只要在家里歇着就好,像上山砍柴这种活,从来不用男人去干
,
她把所有的活全给包了。
不过,在林春桃这里,
她愿意干的活
,仅限于,她家男人的活,
虽然没分家,
可林春桃是个精明的,夫妻俩每天最多也就是十八个工分,男人少做的,她会补上,多做工分,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家务活她可以做,不过不是天天做,她只做本分内应该做的事情,反正,
家不是她一个人的,有公婆在,还有兄弟在,她能干是一回事,不代表,她就愿意给人当牛做马。
书里面的林春桃,像是个恋爱脑,
自从嫁进高家,成了高怀安的媳妇以后,就把高怀安宠得不像话,
村里不少男人都很羡慕,高怀安能娶到这么一个好媳妇,干活无怨无悔,
还不让男人多干活,这样好的女人,哪个男人不想要,就算是长得不怎么样,身材也不太好,个子还比高怀安高出一个头,
可,架不住人家就是能干。
有这样一个妯娌,也不知道,
陈宝珠会不会喜欢。
“哪有让新媳妇第一天嫁过来,就上山去干活的,我家宝珠她”
王大花想说,陈宝珠在家里,别说是上山砍柴这样的重活,就是去厨房洗个碗,也是用不着她的,怎么一嫁人,就得做这些,那,之前在娘家娇养了十几年,算什么?
“妈,别吵了,去做饭吧,
我,我也不能不嫁啊。”
陈宝珠拉着王大花的手,
低声哀求,她现在已经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低头,她知道
,娘家人,肯定都没法理解,她为什么一定要嫁给高怀民,只有她自己清楚,她得等,等着高怀民种菜,发家,挣大钱,盖楼房,去城里。
现在可不能着急
,
都已经嫁过来了,总得给点时间,按照前世的记忆,最多也就两年,
过了两年之后,高怀民就会开始种菜,先是自己种自己卖,有风险,不过收益很不错,然后,就开始给饭店送菜,越做越大。
陈宝珠有信心,她可以等到那个时候,过上好日子。